南县文化馆始于1925年元月,位于南县县城中心,赤沙广场东南角,总占地面积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7184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人员20人。国家一级文化馆。内设办公室、业务工作室、档案资料室、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花鼓培训中心(传承人传习基地)、多功能免费培训中心、非遗展厅、舞蹈健身厅、多功能排练厅、文廊橱窗、电子阅览室等。各项文化硬件、软件设施齐全。1993年被文化部授予“标准文化馆”荣誉称号,2004至今连续4次被文化部授予“一级文化馆”称号,连续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单位。
南县解放后,1949年9月南县人民政府接收南县民众教育馆,1950年2月改名为“南县人民教育馆”,迁至官正街,1951年迁至南县剧院对面,1953年改名“南县文化馆”至今。1962年4月起近30年间,在老城中心十字街口(原南县一旅社右侧)修建60米长黑板报宣传窗,内容有时事新闻、科学知识、卫生常识等栏目,深受群众喜欢。1957年起,南县文化馆先后创办了《俱乐部通讯》、《南县群众创作》、《创作歌曲》、《南县文艺》、《南县歌曲》、《南县画页》、《南县农村文化》等。影响较大的有1963年创办了综合性刊物《南县文艺》,发表南县业余作者的作品、文艺评论、写作常识等,1971年易名《革命文艺》,1980年再易名《南洲》,定为季刊,每期均有作品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1980年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南县文化馆迁至南洲路,新建四层办公楼、三层宿舍楼和活动厅,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至此,南县文化馆已初具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南县文化馆从无到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国家先进文化县的文化基层单位,南县文化馆配备了文学、舞蹈、声乐、美术、摄影等艺术门类的辅导员,并能独立地操作辅导、策划组织各项群文活动。南县文化馆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和服务。目前,南县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展览展示、全县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已全部免费,有效地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每年暑假开办了书法、美术、音乐、摄影、文学等免费培训班,不少免费培训学员在书法、美术、摄影的省级赛事中取得佳绩。南县文化馆还常年举办戏剧、曲艺、文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等各种艺术讲座,培训了一批又一批业余作者及文艺骨干;馆内有多名业务干部出版过文艺专著并发表过群众文化论文。在抓好各线文艺创作的同时,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年年出新。每年举办、协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元宵灯谜晚会、街头花鼓戏演出、画展、摄影展、艺术节、广场舞大赛、南县地花鼓大奖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文化馆的音乐作品曾连续四年获得湖南省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并被选送参加全国“群星奖”的评选;还有舞蹈、戏剧、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历年来已获得“蒲公英”、“映山红”、“群星奖”等奖项的奖励。
2005年起,南县文化馆开展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工作, 成立了南县地花鼓培训中心,通过收集、发掘和整理,公布了县级非遗保护项目12个,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先后成功申报了南县地花鼓、南县湖歌、南县车水号子、南县硪工号子、南洲围鼓、中医(石氏)蜂疗、南县南少林巫家、南县传统戏剧服饰制作技艺8个项目为市级非遗保护项目,2006年南县地花鼓被列入湖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11年南县地花鼓被列入国家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成为南县走向全国的一张文化名片。同时还申报了省级非遗传承人1名,市级非遗传承人5名。近年来南县文化馆组织编写了《南县地花鼓基础教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南县地花鼓培训,已培训南县地花鼓传承骨干800余人,建立南县地花鼓传承基地6个、表演队伍50支。组织参加省级、市级非遗博览会,加强交流,让南县地花鼓声名远播,传承发展。
南县文化馆始于1925年元月在县城老街财神巷“梧庄”设立的“南县通俗教育馆”,首任馆长龚翰龙。1929年9月改为“南县民众教育馆”,设有公共体育场、阅报处、民众学校、民众识字处。1932年因经费困难停办。1934年,在民治路新建馆舍两栋,恢复活动。1940年列为全省乙级馆,设总务、教导、生计、艺术四组,后设讲演、图书等部,创办周刊《南县通俗报》,1943年日本进犯南县,馆舍被日军焚毁,再度停办。抗战胜利后,1946年3月恢复,先租用民房,后迁至民众体育场纪念堂,并购置体育运动器械,订购报纸杂志,开办书报阅览、民众学校和识字班,发行《民众周刊》、绘制《星期画报》、《时事简报》,组织民众平剧社,受到省教育厅三次明令嘉奖和教育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