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当时隆回县人民政府筹建人民教育馆,后改称县文化馆,1968年文化馆撤销。1970年县工农兵文艺工作室取代文化馆。1972年改名县文化馆。1974年恢复隆回县文化馆。
隆回县文化馆坐落在桃洪镇桃洪中路,总占地面积781平方米,建筑面积250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8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室1820平方米(设有多功能厅1个、排练厅1个、美术书法室1个、音乐培训室1个、多媒体教室1个、兵乓球活动室1个)。
2001年,花鼓戏《祭鸡》获得全国第十一届小戏小品“群星奖”金奖;2008年,舞蹈《摩贴点》参加上海世博会湖南活动周文艺演出;2009年,参加首都博物馆举办的“多彩中华”(花瑶专场)文艺演出;2010年,《呜哇山歌》、《挑花裙》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研“潇湘风情”湖南专场演出;1988年,被中宣部、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2011年,被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授予“服务农民 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