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始建于老城。2000年迁至博城五路文化广场南端二层大楼,内设办公室、音乐舞蹈室、器乐辅导培训室、非遗管理办公室、文学创作室、美术书法摄影室、录音室、数字化采编室。
博兴县文化馆是博兴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国家一级文化馆,是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指导策划中心、公共文化辅导培训中心、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及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担负着县域内群众文艺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县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县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辅导培训,传播普及文化知识,挖掘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职能。
以服务群众为抓手,切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长期坚持免费开放,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生命力、创造力、吸引力、凝聚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近几年,免费培训音乐、器乐、舞蹈、美术等12个专业学员近10万人(次),常年指派业务干部走进广场、社区、乡镇、学校、企业开展免费指导辅导,培训基层文艺骨干1万余人次。
始终坚持普及和提高并举,切实推进精品创作和品牌建设。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不断组织和带动文艺工作者投身群众文化建设活动,多出作品,出好作品。2004年文化馆被中国戏剧家协会授予“稀有剧种保护奖”, 2008年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全省小戏新创剧目二等奖;同年又被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山东省曲艺家协会授予山东省第二届曲艺、小品大赛优秀组织奖。2016年参加“中华颂”第七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荣获金奖。2017年以创城为题材改编的小品《一步之遥》荣获中央电视台戏曲和音乐频道《一鸣惊人》栏目团体银奖。
博兴县文化馆在组织精品创作,承办全县重大艺术活动,引进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培训辅导群文骨干队伍,推动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起到了龙头带动和主力军的作用。
近年来,在博兴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博兴县文化馆奋力拼搏,锐意创新,将文化馆建成党和政府文化惠民的重要窗口、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和全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为文旅兴县、建设文化强县、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