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8月1日,国家一级文化馆。多年来,桦甸市文化馆以建设先进文化、繁荣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以组织文化惠民活动、免费开放服务工作为重点,以节庆日文化活动、品牌文化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辅导和服务职能,大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推动了桦甸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大发展、大繁荣。文化馆先后被中宣部、文化部命名为“全国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被全国总工会、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评为“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吉林省文化厅命名为“全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被吉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授予“吉林巧姐.手工艺品基地”称号,在吉林市第六届“松花湖文艺奖”评选中获“贡献奖”,在桦甸市首届白桦林文艺奖评选中获“特殊贡献奖”。2011年、2016年,先后两次被文化部评为“一级文化馆”。
桦甸市文化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馆内设馆长室、文艺部、美术部、调研部、创编部、办公室、资料室等办公部室。设有多功能综合排练厅、舞蹈排练厅、综合活动厅、民间绘画(剪纸)创作辅导室、展厅等免费开放活动厅室。
桦甸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8月1日,馆址在南大街路东三间草房(老中医院附近)。1987年,几经搬迁,文化馆新楼落成(馆址为人民路90号),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988年,桦甸撤县设市,桦甸县文化馆更名为桦甸市文化馆。2009年10月,文化馆迁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