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文化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原址位于义县南关路168号,2007年因县里统一规划搬迁至义县朱瑞路,馆舍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目前馆内机构设置有:馆长室、副馆长室、文艺部、戏曲部、辅导部、美术摄影部、创编部、调研部、非遗办公室、档案室、微机室、录音棚,有舞厅(多功能厅)、练歌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展览厅、乒乓球室、棋牌室等活动厅室。1998年被辽宁省文化厅评为辽宁省二级文化馆,200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二级文化馆,200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二级文化馆。
义县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场所。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文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策划组织全县各类大、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性文艺比赛、文艺演出和各类展览;面向社会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指导社区文艺团队活动;培训辖内文化机构业务干部及社会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学、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文化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挖掘、搜集、整理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研究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义县文化馆始终坚持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为繁荣义县的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每年除了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春节、“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大型文艺活动外,还主动组织县内的业余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并常年坚持“送戏下乡”演出活动,这项工作已成为我县群文工作的一大亮点,深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对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把先进文化送到我县的每一个乡镇村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据统计,我馆每年参与举办的文艺活动90余场,观众人数达十万多人次;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10余次;举办各类公益性培训班40期,培训学员一千多人次,为我县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基层文艺骨干,创作了许多深受群众喜爱的艺术作品,辅导的作品多次获奖。
近几年来,义县文化馆以发展和繁荣为主题,确立了“业务抓重点,制度求完善,改革促发展、工作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形式多、有特色,具有新时代内容的富于魅力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我县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义县文化馆先后被中共义县委员会评为先进党支部;被中共义县委员会、义县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中共义县委员会、义县人民政府评为基层工作先进单位;被锦州市教科文卫工会、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锦州市卫生局评为锦州市教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锦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评为锦州市社会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在义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歌咏演唱会中荣获最佳演唱奖;在锦州市第十二届农民歌手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工作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