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土地面积965.69亩,有校舍总建筑面积35.22万平方米(含在建面积13.59万平方米和非产权独立使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9.83万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32.09万元,有馆藏纸质图书94.22万册,电子图书2万册。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其中教学实体型学院1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106人。建有附属幼儿园2所、附属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1所、附属高中2所,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8个。
学校开设有48个专科专业,合作开办本科专业1个;强化“OBE”教育理念,培养“双证双能型”人才。2010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学校通过“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2018年以来建设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项,荣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3项)。2021年,承办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第九次理事会暨联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高峰论坛。2018年以来,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620项。2018—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升学就业率比例逐年增加,2022年升本率达到76.42%。2018—2022年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6.60%以上。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确保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校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
(三)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5。
(四)颁发证书:凡具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完全部课程,各项考核合格,符合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公寓(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学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数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语文教育专业3400元/生/学年;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运动训练、健身指导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园艺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供用电技术、现代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5000元/生/学年;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85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流程按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监督。
(四)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我校办学实际,新生入学后仅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七)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进行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位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按各省同分排位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若考生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严格落实上级奖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边境县就业且符合相关资助规定的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三)学校开展校级资助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冬季御寒补助、校级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四)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阶段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学费;升入高职阶段后,和专科学生享受同样的资助政策。
六、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邮政编码:674199
报考咨询电话:0888—3196076(教务处)
助学咨询电话:0888—3196060(学生处)
监督电话:0888—3196016(纪检处)
学校网址:www.lj-edu.cn
七、其他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提升科学研究能力。2018年以来,新增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科研平台2个,成立“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新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4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0项;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3篇,出版学术著作42部,获授权专利68项,被党委政府、行业产业采纳咨询报告184份。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4项。2021、2022连续两年承办由华东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四所高校联合支持的丽师学术交流周。2022年,联合南京晓庄学院主办“基于儿童,面向未来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国际学术研讨会。
校训:德高业实 丽泽三江
“德高业实”是学校师生共同追求的志向。“德高”就是要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追求真理;“业实”就是要学业扎实、学识渊博、知识丰厚、本领高强,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的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丽泽三江”是学校的定位,目标追求和办学方向。它充分体现了学校立足丽江、服务云南、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充分反映了学校为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这里的“三江”是一个地理代名词,泛指滇西北乃至西南地区。丽泽三江又十分明显地突出了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也显示了要把学校办成一所与丽江这座名城相匹配的,在云南、西南乃至全国知名高校的目标追求。
学校坚持“开放办校”,拓展交流合作领域。扎根丽江办大学,完善“校地共建、城校共生”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落实华东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四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工作,全力实施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项目,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拓展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英才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合作办学模式,通过产教产学融合,服务地方发展,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与菲律宾、泰国、缅甸等国高校开展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
2001年9月,丽江教育学院和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合并,校名沿用丽江教育学院。
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丽江教育学院改制更名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
2016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评估”。
2017年7月,学校非直属附属幼儿园、附属实验学校正式挂牌成立。
2022年4月,学校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6月,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高脚竞速基地落户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