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国民教育馆”,1958年有老县城搬迁至新垣曲县城。垣曲县文化馆是山西省文化厅命名的“文明文化馆”,运城市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单位会员。
内设机构有文艺创作部:负责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内部资料编辑;文艺演出部:组织文化下乡、文化广场等演出活动,辅导戏剧、曲艺、舞蹈;艺术展览部:举办各种艺术展览,辅导业余美术、书法、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搜集、整理、研究民间艺术,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开设各种艺术培训班,负责馆内阵地活动;办公室:上传下达,管理档案,打字复印,水电维修。
原馆一部分土木瓦房建筑系58年所建,一部分砖混结构建筑系70年代所建,因资金困难,年久失修,无法满足公共群众文化活动需要,2009年,在省市各级部门的支持下,在原址新建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4100㎡,建成后的文化馆大楼设有展览中心一个,舞蹈排练厅两个,培训中心教室10间,多功能演艺厅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一个。原有陈旧资产部分报废,现有固定资产8万余元。馆内设备主要有:演出音响1套、手风琴一部,电脑2台、打字复印机2台、数码照相机2部、数码摄像机1部等。
最近两年文化馆主办的活动,主要有:组织辅导少儿节目参加中央电视台“同一个希望”晚会;组织民家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武高跷参加“中华绝技绝艺博览会”展演;参加广场民间艺术展演;组织农村庄户剧团小戏调演;举办常规的元宵节广场游艺活动;举办每年一届的消夏“饮食文化节”活动和节日庆典文化活动;举办“民间艺术大赛”,“少儿书画大赛”,“非遗项目展演”,“农民歌手大赛”,“廉政文化书画展”、廉政文化轻骑队下乡演出、“国庆六十年红歌合唱大赛”等。
馆属演出团队2个,即“文化下乡轻骑队”、“艺术幼儿园舞蹈队”,每年演出30余场次;文化馆组建并管理的的协会有“书画学会”、“美术协会”、“摄影协会”、“奇石根艺协会”、“诗词楹联学会”等,成员百余人,每年举办各种艺术活动20多次;村镇“群众文化活动基地”4个;指导的农民业余剧团30多个,辅导的儿童文化园有一个国家级,1个省级。
采取“成员注册、平时分散、集中活动”的松散管理方法,体现了群众文化自娱自乐的特点,有效地解决了经费不足等困难。
文艺创作队伍以各个协会为主,主要为理论研究、文学、书法、美术、摄影等,在国家获大奖的较少,省级的比较多。民间艺人创作充满了勃勃生机,他们的作品在国家、省级展览中屡屡获奖,知名度大增,极有潜力可挖。
主要体现在送文化下乡,举办广场文化,组织民间艺人参加各级艺术展演活动和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特色传统文化,举办各种艺术培训班以及“声乐、器乐大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年平均活动30余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我馆为省级普查试点县,其做法受到了省非遗保护中心的高度评价,有五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八项列入市级保护名录,28项列入县级保护名录,普查整理信息2300余项。
内部管理采取全员聘任制,每年都签订聘任书,确定岗位、职责、任务;业务方面主要分五大块:群文调研、非遗保护、文艺演出、艺术展览、艺术培训,并逐渐加大非遗保护在整个工作中的份量和统领作用;通过出勤奖、单项工作奖、先进工作者奖、辅导创作奖、组织活动补贴等形式,探索分配机制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