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
截至2023年4月,学校下设17个学院、1个教学部、14个研究机构;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7个、本科专业65个;已挂牌省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高峰高原学科及方向6个,省级一流建设学科7个,是云南省覆盖经济管理类重点学科最集中最全面的学校之一。现有: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4个;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一流本科课程3门,精品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1门;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学成果奖1项;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云南省拟支持建设本科高校一流专业2个、云南省拟支持建设本科高校新兴专业2个,特色、品牌、重点专业17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一流本科课程2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6门、精品课程30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区域经济合作国际人才培养基地1个;重点教学实验室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教学成果奖36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5本。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国标代码:10689。
3.校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教学区:龙泉路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融路999号)。
根据学校建设及发展规划,2024年信息学院及专业迁至安宁校区学习。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8.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为10个,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3. 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4.住宿费:400~12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以入住公寓类别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云南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虽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
4.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者,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7.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8.少数民族预科升学,专业录取按本章程第三章第2条执行。
9.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0.学校认可并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2.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13.学校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孤残学生补贴、少数民族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国家和省级励志奖学金、英才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校级自立奖学金等。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95号云南财经大学卓远楼南附404室(北院)。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65197774 65178884。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
监督举报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5.网址:www.ynufe.edu.cn。
6.电子邮件地址:zzzx@ynufe.edu.cn。
第五章 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省份、专业和计划
2023年面向云南、陕西、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福建、浙江十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福建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云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云南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四川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四川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四川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施投档,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
6.重庆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重庆市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 (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 (专业分÷专业满分)×0.4] ×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8.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9.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 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0.山东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计算。
11.陕西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陕西省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2.河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关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
13.投档成绩相同,生源省份无相应规定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文、理)、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专业统考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4.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95号云南财经大学卓远楼南附404室(北院)。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65197774 65178884。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
监督举报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5.网址:www.ynufe.edu.cn。
6.电子邮件地址:zzzx@ynufe.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有藏书200余万册、电子图书190余万种。“十三五”以来,积极推进科研平台建设,累计建成各类研究平台、团队41个。标志性科研成果年年均有突破,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3项,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共计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2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8项、省部级课题231项、横向课题674项,获科研经费2.57亿元。科研成绩显著,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002篇,SCI、SSCI、EI检索收录论文816篇,出版著作656部。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1项、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1项、云南省科学技术奖5项(其中二等奖2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9项(其中一等奖12项、二等奖24项),云南省社会科学奖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
校训:“好学笃行,厚德致远”
《礼记》云:“儒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易经》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校训取诸义而用之,倡导学生诚心向学,勤于实践,知行统一,学行共长,激励学生涵养大德,容载万物,志存高远,追求卓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面向各国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涵盖语言、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学生,为外交部批准的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发单位暨免于核实主体单位。先后与美国、法国、英国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所高校和机构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个,项目总数居云南高校之首。与泰国兰实大学合作成立“云南财经大学曼谷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境外办学机构,面向泰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招生,开展学历教育和商务培训。作为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承办了商务部援助发展中国家学历学位教育项目和短期培训项目,共计培养了来自101个国家4000余名政府官员。现与法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泰国、缅甸等40余个国家的高校或机构开展有长短期交换生合作项目。
云南财经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
1950年3月,中国共产党接管国民党财政厅后,为适应当时急需大批财政会计管理人才的需要,建立了财政干部训练班。
1951年初,财政干部训练班改为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并正式启用印章。之后,相继成立了云南省商业干部学校、粮食干部学校、供销干部学校、银行干部学校,加上财政干部学校共有五所干校。
1958年底,中共云南省委同意财贸系统的五所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
1964年3月,撤销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恢复建立商业、合作、财政、银行四个专业干校。
“文化大革命”中,几所干校遭到严重破坏,校舍被占用,教师全部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3年6月,经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努力,重新恢复粮食干校、商业干校和财政金融干校。
1978年6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将上述三所干校再度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为局一级单位,由省委财贸政治部领导。
1979年3月30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开办财贸大专班,招收大专生。
1981年8月26日,国务院教育部批准成立云南财贸学院,为本科高等学院,由云南省领导;同年11月7日,省政府会议决定,财贸学院的日常工作以“财办”管理为主。
1995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1998年2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并报经教育部批准,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云南财贸学院合并办学,成立新的云南财贸学院。
1999年2月,新的云南财贸学院成立。
2003年,云南省财贸学校并入云南财贸学院。
2006年2月,教育部发函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撤销云南财贸学院建制。
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等级。
2010年10月,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滇池泛亚合作组委会、中国金融学会和云南对外金融合作研究基地联合成立“ASPAFC”挂牌成立。
2011年10月,云南财经大学第一个云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成立,同时被确定为“国别与区域研究培养基地”。
2012年6月,云南财经大学第二个云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西南边疆山地区域开发开放协同创新中心”挂牌成立。
2015年11月,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院成立。
2016年5月,云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科研机构“云南省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院”挂牌成立。12月,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7年4月,启动“高水平财经大学三年提升计划”立项科研平台项目建设。
2021年9月,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2022年6月,学校获批成为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
2023年4月14日,云南财经大学红十字会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