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现有呈贡和白塔(含和平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78.78 亩,总建筑面积33.42 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5月,学校有全日制学生1.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3万余人,硕士研究生2275人,博士研究生32人,留学生181人。60余年来,培养了近8.9万余名中医药专门人才。中国工程院院士朱兆云是学校78级中药学专业毕业生。
学校有11个学院、2个公共课教学部。在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有1个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2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有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现有纸本藏书110余万册,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以民族医药学科群为优势,以民族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为重点,2011年5月成立了民族医药学院。建有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是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拥有云南省唯一个民族医药类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目前已构建了我国唯一的傣医学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出版《云南民族医药大辞典》及傣医药、东巴医药等本土教材专著40余部。
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80,学校标识码:4153010680。
第三条 学校地址: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白塔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88号,邮编:650011。
2024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4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就读。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ynucm.edu.cn/。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是云南省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七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 学制:各专业的基本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
第九条 颁发证书: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可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cm.edu.cn)查询专业介绍及其它信息。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已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按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上述四项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及学生就业前景,补充说明如下:
一、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我校不予录取;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生物制药、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不予录取;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残疾考生慎报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专业;
六、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学条件,大学英语为必修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需慎重考虑,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二十四条 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管理办法结算,多退少补。
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康复治疗学、护理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等专业为45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4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条 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呈贡校区普通宿舍8人间(房间内带卫生间及洗漱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第三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第六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助学金。我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获得各类奖学金。我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四条 各类资助项目可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www.xsc.ynucm.edu.cn/index.shtml)及与通知书一起发放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进行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云南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是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918263。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18999 19987753163 19987753162
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E-mail:zsb@ynucm.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聚焦民族医药、滇南医药、南药研究三大科研集群,拥有国家级及省级科研平台21个,其中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个。推进校政、校校、校地、校企合作,打造“保健品化妆品第三方检测、临床药理评价研究、健康产品研发、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运营中心”四大平台。是云南省中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云南省民族医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
校训“崇德和合,博学敦行”
全句意思是推崇高尚品格,追求团结和谐;具有广博知识,勤勉加以践行。八字校训既各自独立成意,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浑然一体,涵盖了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特色、治学精神、品格修养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崇德”
出自《论语颜渊第十二》:“主忠信,徙义,崇德。”《河南程氏粹语论道篇》亦云:“一德立而百善从之。”中医之源《易经系辞下》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强调以“精义”安身,是为崇德。
【释义】为推崇高尚的品德;也指大德,最高品位的品德。
“和合”
最早出自《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管子》将和合并举连用:“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吕氏春秋》也说“天地和合,生之大经也”;《墨子尚同中》:“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神农本草经》说:“凡此七情和合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良者,勿用相恶相反者”。明代高濂著《遵生八笺》中有:“阴阳和合,接御有度,可以延年”。
【释义】词意为和睦同心。“和”指和谐、和睦、和平等,“合”,指联合、结合、合作、合力等,“和合”联用,强调协调、团结、融通、凝聚的含义。“和合”是我国独特的文化理念,称之为“和合精神”或“和合文化”。包含:和顺之道。强调人与自然关系(“天人合一”)、人际关系(“和为贵”)的和谐以及个体内外部和谐(“内和外顺”)的统一;生生之道。和合是发展之母,创造之源(“万物各得其和而生”);活力之道。和合的本质在于统一多种因素的差异与协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中医学与“和合”思想关系也非常密切,也正是在“和合”思想的影响下,中医药理论得以发明、发展及完善。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模型到“天人和合”、“形神统一”、“阴平阳秘”、“谨调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等理论观点,处处体现着“和合思想”的精髓。中医在辨证施治过程中,同样非常重视“和合”,诊断上整体把握,观其阴阳之盛衰、邪正之消长;治疗上,整体调理,以平为期。
“博学”
源于孔子《礼记学记》:“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论语子张》云:“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中庸》亦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释义】通过刻苦学习和实践,从而获得广博的知识。传统中医药文化同样高度重视“博学”,要求要“博采众方”、“博极医源”。
“敦行”
见于《礼记曲礼上》:“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逸周书小明武》:“敦行王法,济用金鼓。”明归有光《平和李氏家规序》:“君从晋江蔡介夫先生受学,敦行古道。”清钱泳《履园丛话科第种德》:“好学能文,敦行不怠。”
【释义】为知行合一,勤勉践行。即不但要志存高远,还要身体力行,在实践中展现自己的知识与品格,强调实际的能力、实践的作风和对道德的践履。中医强调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验证和积累有效经验,与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必须坚持以临床实践为核心的要求相呼应。
早在1990年,学校就代表中国与西班牙实现政府间合作办学,建立了“加泰罗尼亚-云南中医学院”,开创了中国中医药领域海外办学的先河,被载入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史册。成立“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面向澜湄区域持续开展国际传统医药人才培养。从2007年发起并连续主办10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论坛”,先后获批“中国-缅甸”和“中国—老挝”2个国家级海外中医药中心。在中医西学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西学博物馆,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国际(西学)中医文化推广研究基地”,连续举办10届中医西学国际论坛,牵头成立世中联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建设南药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国际联合科研,成立世界传统医学研究院、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学术委员会和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
云南中医药大学的前身为成立于1960年的云南中医学院。
1951年,经昆明市卫生局批准开办昆明中医进修班。
1953年3月,在昆明中医进修班基础上,经上级批准,成立昆明中医进修学校,专门承办中医进修班。
1953年,昆明中医进修学校划归云南省卫生厅领导,校址迁至昆明市三合营原13号。
1957年1月,校址迁至昆明高峣办学。同年增设 “中医师资班”、“针灸师资训练班”、“中药调剂班”、“麻风防治干部训练班”和“卫生干部文化班”。
1958年7月1日,昆明中医进修学校更名为云南省中医学校,校址迁至昆明市平政街41号,正式开办四年制中医中专班。同年再增设“保育训练班”和两年制“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
1960年5月,云南中医学院正式挂牌成立,云南省中医医院划归云南中医学院管理并更名为云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1962年初,由于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云南中医学院面临停办危机。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下,云南中医学院得以保留。
1964年2月,学校校址迁至白塔路6号(原昆明第一卫生学校校址),占地30亩。
1987年9月12日,经上级批准,在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双桥乡征地109亩,扩建学校。
1992年2月,中药系由白塔校区搬到关上校区办学,关上新校区正式启用。
1997年,学校党政部门全部搬到关上校区办公,关上校区成为校本部。
2005年,经上级批准,学校在呈贡新城雨花片区征地823.5亩进行校区建设。
2008年9月10日,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批1750余名师生正式入驻新校区。
2009年3月1日,学院院本部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3000余人及教职员工近600余人正式入驻呈贡新校区。
2016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昆明签署共建云南中医学院协议。
2017年7月,国家汉办批准学校为“孔子学院总部国际(西学)中医文化推广研究基地”。8月2日,宜良县政府与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云南中医康养特色小镇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共同合作建设云南中医学院宜良校区项目。
2018年12月11日,云南中医学院发文确认,该校正式更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2年7月,云南云中营养与健康研究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