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在山岩或荒野的岩石缝隙、石洞或树洞内,有时也在人们住宅的屋檐、墙壁附近活动。在中国广西主要生活于亚热带石灰岩构成的石山中,山上有矮小树木并有供其饮水的水源,年平均气温在20℃以上。在云南的栖息环境有3种类型:一为树洞中,二为房舍环境,三为喀斯特地貌石山裂隙中(河口),三种环境的共同特点是四周多农田。
主要分布于西起孟加拉,向东到中南半岛各国,南到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地方。中国分布于广东、广西、海南、香港、福建及云南。台湾省有记录。
成年大壁虎全长可达300毫米。尾长与头体长相等或略长,是最大的一种壁虎。背面砖灰色,密布橘黄色及蓝灰色斑点,尾部有深浅相间的环纹;腹面色灰白而有粉红色斑。头大,略呈三角形,躯干背腹扁平,通身被覆细小粒鳞,其间杂以较大疣鳞,缀成纵行;腹面鳞片较大,略呈六角形。四肢长短适中,指趾扁平,其下方具单行皮肤褶襞;除第一指趾外,均具小爪,指间与趾间仅有蹼迹。雄性具肛前孔20余个。吻鳞不接鼻孔。体型较大,全长可达300毫米以上。背部粒鳞间散布的疣鳞约12-14纵列。指、趾间微蹼。尾基每侧肛疣1个或2-3个,雄性肛前孔和股孔16-26个。头体长为尾长的1.01-1.23倍,吻长大于眼径的两倍,吻鳞略呈五角形,不接鼻孔,体背面被多角形小鳞。尾稍纵扁,基部每侧具1个或2-3个肛疣,尾腹面被较大之方形鳞,中央无横向扩大的鳞板。生活时背面呈蓝灰或紫灰等颜色,具砖红色及蓝色的花斑,液浸标本体背面褐色,具不鲜明的砖红色及蓝灰色花斑。在颈及躯干背面。蓝色花斑形成6-8条窄横斑。四肢及尾背亦具横斑,尾背的横斑6-8条。幼体尾部为黑白环相交替,黑色环宽。体腹面为肉色。
大壁虎通常在3-11月份活动频繁,12月至翌年1月在岩石缝隙的深处冬眠。听力较强,但白天视力较差,怕强光刺激,瞳孔经常闭合成一条垂直的狭缝。夜间出来活动和觅食,瞳孔可以扩大4倍左右,视力增强,灵巧的舌还能伸出口外,偶尔舔掉眼睛表面上的灰尘。它的动作敏捷,爬行的时候头部离开地面,身体后部随着四肢左右交互地扭动前进,脚底的吸附能力很强,能在墙壁上爬行自如。原来认为它的脚下有吸盘,其实其趾端膨大的足垫并不是吸盘,而是在足垫和脚趾下的鳞上密布着一排一排的成束的象绒毛一样微绒毛,如同一只只弯形的小钩,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抓牢物体,可以在墙壁甚至玻璃上爬行,微绒毛顶端的腺体的分泌物也能增强它的吸附力。
大壁虎的尾巴易断,但能再生,这是由于尾椎骨中有一个光滑的关节面,把前后半个尾椎骨连接起来,这个地方的肌肉、皮肤、鳞片都比较薄而松懈,所以在尾巴受到攻击时就可以剧烈地摆动身体,通过尾部肌肉强有力的收缩,造成尾椎骨在关节面处发生断裂,以此来逃避敌害。由于尾巴是以糖原的形式而不是单纯以脂肪的形式贮存能量,而糖原更容易释放能量,所以刚断下来的尾巴的神经和肌肉尚未马上死去,并且会触发反射弧,使尾巴会在地上颤动,可以起到转移天敌视线的作用,因此在民间还流传着大壁虎的断尾巴会钻到人的耳朵里去的荒谬说法。断尾以后,自残面的伤口很快就会愈合,形成一个尾芽基,经过一段细胞分裂增长时期,然后转入形成鳞片的分化阶段,最后长出一条崭新的再生尾,但与原来的尾巴相比,显得短而粗。不过,大壁虎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断尾,因为断尾毕竟是它身体上所受的严重损伤,不仅失去了尾巴上储存的脂肪,而且还因此而失去了它在同类中的地位。尤其是在求偶时,尾巴完整的大壁虎对于失去尾巴的大壁虎有着极大的优势。
大壁虎的食物以各种活动的昆虫为主,包括蝼蛄、蚱蜢、飞蛾、蝉螂、黄粉虫和蚕蛾等,大壁虎是不食死的昆虫和食物的,但经过人工驯养,也可放养。人工养殖大壁虎的过程中,应以动物性昆虫为主、植物性昆虫为辅的原则,否则易导致大壁虎的营养不良,发生疾病。
大壁虎的繁殖期一般在5-6月间发情交配,6-7月为产卵高峰期。5月开始交配产卵,但以6-7月产卵最多,其持续期约4-5个月。每次产2枚卵,白色,外面有革质鞘,比鸽子的卵略小,呈圆形,卵重5-7克,可以粘附在岩洞的墙壁或岩石面上,孵化期为35-45天,有时需要更长的时间。刚出壳的幼体的体长大约为8厘米。广西桂南地区8月上旬以后产出的卵到翌年3月才能孵出,需时198-205天。10月至3月为冬眠期。
大壁虎在繁殖季节在交配期间,如果雄性过多,往往会因为争雌而打斗。雄性与雌性交配时,通常用嘴抓住对方。为了吸引伴侣,雄性可以在广泛的区域内听到雌性发出的信息。这信息种响亮的“对叫”声重复多次。雄性从后面接近雌性,从一侧到另一侧移动,同时用牙齿将雌性固定在适当位置,咬住颈部。雌大壁虎交配后到来年产卵。雌大壁虎往往选择较阴暗的墙角、顶角、侧壁等地方产卵。将椭圆形的硬壳卵(从3毫米到45毫米)固定产在一个坚实的巢内,这些卵会被父母守卫,直到孵化。在囚禁中,大壁虎饥饿时很容易吃自己的卵。
中国国家重点保护等级:二级生效年代:1989。
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等级:濒危。
1988年12月1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与农业部联合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将大壁虎列为国家II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