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生于光绪16年(1890年)10月27日,其祖父是农民,父亲是手工业者。张治中六岁入塾,读书十年。因少年时家境贫寒,此后的6年中四处奔波流浪,曾在安徽丰乐河镇(今肥西县)一位叫吕为才的老板经营的“吕德胜号”商铺里做过学徒,从那时开始接触并阅读报纸,喜欢写字算账,在他的自传中,有意将此作为人生漂泊的起点。其后先后在扬州的盐务缉私营充过备补兵,在安庆巡警局当过备补警察,后入扬州巡警教练所受训,3个月后毕业,成为正式警察。
宣统3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张治中在扬州参加反清起义。
民国元年(1912年)进入陆军第二预备学校。
民国5年(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
民国6年(1917年)到广东参加护法运动,历任驻粤滇军连长、营长、驻粤桂军总部参谋、师参谋长和桂军军校参谋长等职。
民国13年(1924年)初,对孙中山确立三大革命政策表示拥护,12月任黄埔军校第三期入伍生代理总队长、军官团团长,同时兼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师参谋长,广州卫戍区司令部参谋长等职,被授衔上校。与中国共产党人周恩来、恽代英密切合作,结成深厚友谊。
民国15年(1926年)7月参加北伐战争,先后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副官长、黄埔军校武汉分校教育长等职。后曾一度到欧美进行考察。
民国17年(1928年)7月后历任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训练部主任、教育长,同时兼任教导第二师师长,参加蒋介石对冯玉祥、阎锡山等的战争。
民国21年(1932年)1月兼任第五军军长,率部参加上海“一·二八”淞沪抗战,曾予日军以沉重打击。
民国22年(1933年)12月任国民党第四军总指挥,率军入闽,参与围攻福建人民政府。
民国25年(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时,他主张和平解决。
民国26年(1937年)抗战爆发后,任第九集团军总司令兼左翼军总司令,参加上海“八·一三”抗战(淞沪会战),取代何键担任湖南省主席。从1937年11月20日至1939年1月17日,在任一年零两个月,与中共湖南省委合作,推动湖南抗日救亡运动迅猛发展,为正面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思想、组织和群众基础,被当时中共湖南省委负责人称为湖南国共合作的“黄金时代”。
民国27年(1938年)张治中作为湖南省军事最高指挥者发动“焦土政策”,将距离长沙三百里以外的“新墙河”被误传为五公里近的“新河”,因此酿成了一场千古奇闻的“11·13长沙大火”。这场大火从11月13日至17日延烧了五昼夜,焚毁了两千年古城繁荣,长沙成为抗战时期损失最惨重的城市之一。军事当局的战略失误,湖南军政当局辱职殃民,被认为是这场劫难的直接原因,因此张治中作为当时湘省军政魁首亦难辞其咎。11月20日因长沙大火被革职留任处分。
民国29年(1940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长。在这些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张治中兢兢业业,为自己立了“严守机密”、“寡言少主张”等自律,谨言慎行,努力工作,颇得蒋介石的好感。
民国30年(1941年)皖南事变后向蒋介石上书,主张继续国共合作,共同抗日。
民国34年(1945年)5月在国民党六大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张治中受周恩来委托,到新疆成功地解救了被盛世才监禁多年的100多名共产党干部,使他们安全地回到延安,为共产党保存了一批重要的骨干力量。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国民党政府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主席,曾营救过被盛世才囚禁于新疆的一批共产党员回延安。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是唯一一位没有同共产党打过仗的国民党将领,被人们称为“和平将军”。他曾多次代表国民党去延安同共产党谈判。
民国35年(1946年)1月代表国民党参加军调处三人小组,主张和平解决国内问题。
民国38年(1949年)4月任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到北平同中国共产党代表谈判,双方议定了《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此协定遭国民党政府拒绝后,接受了周恩来的恳劝留在北平,并发表《对时局的声明》。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开国大典,并促成了新疆和平解放。
1949年5月4日行政院下令免除张治中西北军政长官职务,改由郭寄峤代理。同年6月26日,张治中发表《我对时局的声明》,申明其“和平建国之政治主张以及国家与个人之政治新生”,不啻宣示脱离广州国民政府。是当时最高统治集团黄埔嫡系核心层高级将领“八大金刚”中唯一归附中共的超重量级人士,对当时中国国民党最高领导层具有较大震撼作用。同年8月,张治中应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同年9月他致电陶峙岳、包尔汉等,促使新疆和平解放。同年10月,他被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开除党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等职,对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
1969年4月6日在北京逝世。
1924年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张治中坚决拥护孙中山先生提出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对国内局势的稳定起到了推动性的作用。
1939年主政湖南省,提出“廉、正、勇、勤”作为湖南省训,同时以严正不苟的精神惩治贪污,整个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坚决贯彻联共抗日的方针,使湖南成为抗日根据地之一。
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张治中作为国民党代表多次与共产党展开谈判,保障了国共统一抗日战线的稳定性。
1946年张治中多次周旋,营救新疆地区被捕共产党员131人,其中有小孩23人,为新疆和平解放奠定了基础。
1945年重庆谈判与1949年北平谈判中代表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1949年9月,致电陶峙岳将军和新疆包尔汉主席,促成新疆和平解放,为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张治中对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方略都深思熟虑,提出许多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中央领导决策参考。
1925-1926年期间先后参加平定滇桂军阀杨希闵、刘震寰叛乱、第一和第二次东征作战,巩固了中华民国的稳定。
1930年5月编成中央教导第二师,率部参与中原大战之陇海战役,此次战役使得各地军阀损失惨重,为红军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中张治中作为战前准备工作的组织者和战役的指挥官,苦战三个月,共歼灭日军6万余人,粉碎了日军“速战速决”的梦想。
1945年通过谈判和解的方式处理新疆阿尔泰地区发生的“伊宁事变”,避免了新疆地区的战乱。
蒋经国在得知张治中决定留在北平时称道:“他太天真了,将来死无葬身之地”。
毛泽东称“他是三到延安的好朋友”,“是真正希望和平的人”。
蒋介石称其为“革命叛徒”,“文白无能丧权辱国”。
邓颖超评价张治中:“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文白先生是一位没有同共产党打过仗的国民党军人”。
周恩来曾评价张治中说:“这个人很复杂,又很简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
因其一生均为中国和平奔波,故后人称其为“和平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