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现有南湖、新华道、韩城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701.56亩。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商贸职业教育集团先进单位、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截至2022年,学院设有口腔系、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基础医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体育部等5个教学部,2023年开设招生专业(含方向)39个,形成了口腔医学、医疗康养、大数据与会计、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农业等6大专业群。口腔医学专业群是河北省立项建设的高水平专业群;园林技术、会计、护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牵头制定了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学校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立项建设口腔医学技术、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子项目”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继续教育在线开放课近20门;多部教材入选“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义齿加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宣传部、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13012785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河北省唐山市,是河北省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的“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河北省“双高”建设行列。2022年口腔医学专业群被确认为河北省省域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园林技术、会计、护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024年开设招生专业38个,形成了以医养健康为重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商科多元协同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现有南湖、新华道、韩城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700余亩,在校生1.3万余人,设有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系、机电系、农林系等8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基础医学部等7个教学部(院)。学院连续三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7%以上。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 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6、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体检要求
1、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2、医药卫生大类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
(二)专业相关说明
老年保健与管理(首佳订单班)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事宜请详询专业所在系。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学费资助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住宿费:南湖校区800元/年,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500元/年,住宿费按学年缴纳。
第十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资助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 (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华道校区(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韩城校区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邮 编:063300
咨询电话:(0315)2368555、2368333
学院网址:www.tsvtc.edu.cn
QQ 群:485567248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2年,学院建有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教育厅认定的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与唐山红衫林有限公司、玉泉山生态产业园等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近三年来,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99项,取得国家、省、市级教科研成果123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99项。精心开发《中医保健按摩》《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体系,与首佳康养中心、用友新道等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重点群体开展养老照护、保健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成功承接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育训项目。积极引进河北工业大学开展MBA研究生教育教学联合培养,建立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学习中心。
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涵建设,与德国、泰国、匈牙利等多个国家在人才培养、文化与学术交流、境外实践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组织教师参加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培训项目3项。学院连续2年荣获泰国教育部中泰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突出贡献奖,担任“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俄罗斯—东盟农业职业教育国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参与“中非合作办学联盟”并担任常务理事单位,参与“东南亚境外办学联盟”并担任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前身
唐山卫生学校
1951年,首任校长杨礼慈创建了唐山市卫生学校的前身—河北省卫生学校唐山分校。
1953年,河北省卫生学校唐山分校改建为唐山医士学校。
1958年,唐山医士学校升格为唐山医学专科学校。
1962年,唐山医学专科学校改建为唐山市卫生学校。
1963年,唐山卫生学校大专班参与合并组建唐山煤矿医学院。
1968年,唐山市卫生学校更名为唐山地区卫生学校。
1983年4月,更名为唐山卫生学校。
唐山市商业学校
1956年9月,唐山市业余文化学校始建。
1960年,唐山市职工业余文化学校更名为唐山专员公署商业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1961年,唐山专员公署商业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停办。
1964年,唐山专员公署商业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更名为唐山市半工半读商业学校。
1976年,更名为唐山市商业学校。
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
1962年,唐山市财贸干校始建,是唐山市开办的第一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966年,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停办。
1981年,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复校。
唐山市农业学校
1977年3月,开始筹建唐山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1983年,唐山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更名为唐山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1985年,更名为唐山市农业学校。
合并组建
2001年4月,由原唐山农业学校、唐山商业学校、唐山卫生学校、唐山财贸干部学校合并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7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至原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丰南校区。
2018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牵头制定单位,牵头成立河北省农业职教集团。
2019年,学院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