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的第25子叫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生禹。禹子启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世袭王朝夏朝,国号夏后氏。 夏朝建都于阳城,即今河南登封县的东南部。夏王少康封其次子曲烈为甑子爵,在甑建立鄫国,曾姓自此发源。鄫国历经夏、商、周,直到春秋,即前567年被莒国灭。太子巫出奔鲁国南武城定居。其后代用“鄫”为氏,除去邑旁(阝),表示离开故城,不忘先祖,称为“曾”,玄孙即曾子。
曾子生于公元前505年10月12日(周敬王十五年、鲁定公五年)。
公元前494年(鲁哀公元年)曾参,常随父学诗书,有“伏案苦读”之说。公元前492年(鲁哀公三年),“躬耕于泰山之下,遇大雨雪旬日不得归,因思父母,而作梁山之歌。”(见《淮南子》)
公元前490年(鲁哀公五年),十六岁的曾参拜孔子为师,他勤奋好学,颇得孔子真传。
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孔子的高才弟子颜回病故,曾参就成了孔子学说的主要继承人。
公元前480年(鲁哀公十五年),孔子呼而告之,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亲以《大学》授曾参。
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曾参二十七岁。是年,孔子卒,终年七十三岁。曾参若父丧而无服,守孔子墓。孔子临终将其孙(孔鲤之遗孤)子思托付于曾参。
公元前476年(鲁哀公十九年)曾参三十岁。三年守墓过后,孔门弟子子夏、子游、子张认为有若面貌很像孔子,要把有若当孔子来事奉,强叫曾参同意。曾参拒绝说:“这样做不可。老师的德行像长江的水洗过,像秋天的阳光晒过,清净洁白,无以复加,怎么只求面貌像似呢?”(见《孟子·滕文公上》)
公元前475年(鲁哀公二十年)曾参三十一岁。父病故时,曾参“泪如涌泉,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以后“每读丧礼则泣下沾襟”(见《礼记》)
公元前468年(鲁哀公二十七年),曾参三十八岁。武城大夫聘曾参为宾师,设教于武城。
公元前456年(鲁悼公十一年),曾参五十岁。时齐聘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曾子皆不应命。
公元前455年(鲁悼公十二年),曾参五十一岁。鲁悼公十三年(公元前454年)曾参五十二岁。
公元前446年(鲁悼公二十一年),曾参六十岁,与子夏、段干木等设教于西河一带。
公元前436年(鲁悼公三十一年)曾参七十岁。是年,曾参有病卧床不起,把弟子们叫到跟前说:你们掀开被子,看看我的脚和手,都保全得很好吧!我一生正像《诗经》上说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心谨慎,以保其身。从今以后,我知道身体能够免于毁伤了。小子们,要记住啊!并且他自言自语地说,君子修养之道贵在三条:“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这三条我能做到吗?始终不忘修养功夫。(《论语·泰伯》)
公元前435年(鲁悼公三十二年),曾参七十一岁。一天夜里,病危中的曾子,突然想起身下铺着一领华美的席子,是鲁大夫季孙氏送给他的。他认为,自己一生没做到大夫,不应铺大夫的席子,于是就招呼儿子们把席子换下来。没等换上的席子铺好,他就去世了,终年七十一岁。
修齐治平
曾子著作《大学》,开宗明义提出了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目(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封建伦理道德的政治哲学体系。
人为贵
《曾子·天圆》中指出:
“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阴阳之气各从其行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雪,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
《曾子·天圆》认为毛虫羽虫是阳气化生的,介虫、鳞虫是阴气化生的。人是倮生的,无羽毛鳞甲,乃是禀阴阳精气而生。
这就明显地突出人在万物天地中的地位。这正是儒家思想的特点。《曾子·大孝》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大矣。”认为人是天地间最伟大的,“天地之性为贵”(《孝经》)。《小戴礼记·礼运》中说:“人者五行之秀气也。”荀子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人不是顺应自然,屈从于自然,而是能动的改造自然。“从天而倾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发现并重视人的作用,这是儒家思想的精华。
不苟权贵
《韩诗外传》卷一记,曾参为养活父母仕于莒,曾当过“得粟三秉”的官职。虽有从政经历,但综观其一生,仍然是一个孔子式的知识分子形象。其根源在于他那尽守礼约、躬守孝道、不苟同权贵的思想品格。他曾声言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庄子·让王》篇中记载:“曾子居卫,温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声。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说苑·立节》载:“曾子敝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韩诗外传》说“齐聘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皆不应命。”
孔子去世后,曾参聚徒讲学,有不少弟子,相传他就是儒家子思、孟子一派的创始人。曾参在孔门弟子的地位原本不太高,不入“孔门十哲”之列,直到颜渊配享孔子后才升为“十哲”之一。唐玄宗时追封为“ 伯”。中唐以后,随着孟子地位的上升,曾参的地位也随之步步高升。北宋徽宗时加封为“武城侯”,南宋度宗时加封为“ 国公”,元至顺元年加封为“宗圣公”,到明世宗时改称为“宗圣”,地位仅次于“复圣”颜渊。
曾子师从孔子,积极推行儒家主张,传播儒家思想。孔子的孙子孔伋(字子思)师从参公,又传授给孟子。因之,曾参上承孔子之道,下启思孟学派,对孔子的儒学学派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和建树。曾参是孔子学说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者,在儒家文化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曾参以他的建树,终于走进大儒殿堂,与孔子、颜子(颜回)、子思、孟子比肩共称为五大圣人。
曾子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齐国欲聘之为卿,他因在家孝敬父母,辞而不就。曾提出“慎终(慎重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追远(虔诚地追念祖先),民德归厚(要注重人民的道德修养)”的主张。又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即“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曾参在孔学中的地位,很长时间以来未被人们所认识。上承孔子道统,下开思孟学派,这一学术地位,是唐、宋以后才为一些人所逐步承认。历代对曾参的封赠与奉祀情况如下:
唐代
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四月,唐高宗赠曾参为太子少保。此为对曾参赠官之始。
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唐睿宗加赠曾参太子太保,配享孔子庙堂。此为曾参配享之始。
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唐玄宗定曾参位次,诏曰:“曾子大孝,德冠群列,特为塑像,坐于十哲之次”。同年,唐玄宗勒礼部尚书苏頲撰《曾子赞》。
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八月,唐玄宗赠曾参为郕伯。此为曾参赠爵之始。
五代
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唐明宗罢二十一先儒,改以曾参与七十一子图形四壁,世称七十二贤,合计共八十二人。曾参名为七十二弟子之位,实为“文宣王庙,四壁英贤”,每逢祭祀,面前陈脯、盐等物以祭。
宋代
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宋太祖命文臣时廷臣撰《曾参赞》。
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五月,宋真宗晋曾参为瑕丘侯。因犯孔子讳,于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六月,改瑕丘侯为武城侯。
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宋高宗御制《曾子像赞》。
咸淳三年(公元1267)二月,宋度宗升曾参为郕国公,配先圣,居正位之西,面东。至此颜、曾、思、孟四配始定。
元代
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元成宗颁降初献郕国公乐章。郕国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初献郕国公乐章内容是:“心传忠恕,一以贯之;爰述大学,百世训彝;惠我光明,遵闻行之;继圣迪后,是享是宜。”
延祐三年(公元1316年)七月,元仁宗降诏,春秋祭祀先圣,以颜子、曾子、子思子、孟子为配享。
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七月,元文宗加封曾参为郕国宗圣公。此为曾参封圣之始。
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元文宗进封颜子为复圣公、曾子为宗圣公、子思子为述圣公、孟子为亚圣公。命词臣为制,书一代为典,崇敬备至。
明代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颁《释奠仪节》,四配位前,每位羊一、豕一、登一、铏一、笾豆各十、缚簋各一、爵三、帛一、篚一、口一。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明孝宗派官祭祀曾参并颁发祭文。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山东巡抚赵璜、巡按李玑奏准,照弘治四年例,春秋次丁有司,永远致祭曾参专庙。嘉靖以后,嘉祥曾参专庙,每逢二、八月,翰博主祭上丁,地方官主祭次丁。明清两代均遵循未改。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礼部召集诸大臣议事,一致认为:人以圣人为至圣,圣人以孔子为至。宋真宗称孔子为至圣,其意以备。今宜于孔子神位题“至圣先师孔子”,去其王号及“大成文宣”之称。其四配称,“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明世宗改为曾参为宗圣曾子,并敕封曾参之妻公羊氏为郕国一品夫人。
清代
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闰三月十六日,清圣祖颁发御制《宗圣赞》。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八月初五日,清世宗书赠宗圣殿匾额“道传一贯”。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二月二十八日,清高宗亲制《宗圣赞》(勒于碑石),并派官至嘉祥宗圣庙致祭曾参。
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颁发元圣周公及复、宗、述、亚四圣祭器,以备陈设之用,当经山东巡抚专委东昌府同知陈琜赴江南制造。赐宗圣曾子庙:铏一件、缚十件、簋十件、笾四十件、爵十一支、帛匣五件(竹笾、木匣、余皆铜器);宗圣:爵三、铏一、缚二、簋二、笾八、豆八、帛匣一;两配:各爵一、缚一、簋一、笾四、豆四、帛匣一;两庑:各三坛、爵三、缚三、簋三、笾十二、豆十二、帛匣一;宗圣夫人殿、启圣王殿、两庑,祭器可调使用。
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三月四日、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三月七日、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三月二十七日,清高宗亦亲制祭文,并派官至宗圣庙祭祀曾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