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占地796亩,实验实训中心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11万册,电子图书300万册。
截止2022年9月,学校现有在校生8793人。现有10个二级学院,2个特色学院——乌江学院(校政协同办学示范学院)和写作研究院(专攻写作与沟通的特色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国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34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教育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学科门类,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林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类实现了大类招生。
学校始终坚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凝练出独具特色的“山”字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人才培养能力逐步提升。现有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4个(美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历史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农村区域发展)、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1个(视觉传达设计)、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贵州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贵州省特色专业2个、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10个(学前教育、英语、园林、农村区域发展、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特殊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省级一流课程3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建有贵州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辅导员工作室1个、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个(铜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贵州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个。三年来,学校获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及产教融合项目47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1项、省级297项。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现有“教育发展与山区乡村振兴”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1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教育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民族学)、省级重点学科5个(含支持)。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普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1个、省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工程中心5个、省高校产学研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教育厅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级专业技术基地1个、省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1个,铜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以以及梵净教育研究院、梵净民族文化研究院、梵净生态研究院等校级科研机构13个。
学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2016年成立了研究生院,是最早经教育厅批准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市州高校,累计培养100余人,与重庆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累计100余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成为2020年审核增列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铜仁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严格落实“依法治招”要求,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启航路238号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通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铜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设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考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后,由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在相关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高考外语语种为日语的考生进校后可选择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采取英文教学。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总分仍然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三)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铜仁学院与意大利马尔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本项目为“4 0”模式。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间进行调剂,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参照本章程第二条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采用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我校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必须是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再按照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贵州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依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铜仁学院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在铜仁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ztrc.edu.cn/zswq/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微信小程序:铜仁学院本科招生平台
纪委(监察专员办)电话:0856-5221721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三年来,学校获科研项目总经费10754.3万元、承担课题922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9项、省部级课题106项。发表学术论文2148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57篇;获得授权专利875项,出版专著133部、教材91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6项,其中,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项,贵州省科技奖11项。
校训:明德 致用
明德:
铜仁学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20年创办的明德中学,“明德”体现了我校的办学历史渊源。“明德”语出《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即大的学问,在于弘扬大的德行。德育为教育之灵魂,“明德”二字强调德育为先,以德立学,以德立身,以德立行。凸显知识之道,重在人文,为人之道,重在人品。我校秉承“明德”精髓,倡导“先做人、再做事”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理念,注重引导师生员工完善人格,修己立人,把“明德”作为一种崇高的道德追求。
致用:
致用是一种重要的治学态度,强调了我校师生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脚踏实地,注重实效,注重运用,学用结合。我校作为地方性院校,须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积极优化学科结构、调整专业布局,努力使我校成为地方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业孵化、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至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1568人次;与柬埔寨教育部、老挝琅南塔省教育厅、老挝沙湾那吉省教育厅、沙耶武里省教育厅、万象省教育厅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泰国、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境)外84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选派学生573人次、教师115人次赴国(境)外交流访学;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围绕十大重点学科在泰国、老挝、柬埔寨国家建立海外实习实训基地10个;建立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咨询为一体的老挝国别研究机构即“老挝研究中心”。
2002年3月,贵州省政府批准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组建贵州省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分校。
2002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贵州师范大学与铜仁地区行署合作,在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贵州师范大学铜仁学院。
2004年11月,为了筹建本科,铜仁行署将铜仁地区林业教育培训中心和铜仁地区苗圃场整合并入,学校形成了校本部、新校区(原东风林场所在地)、北校区(原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学校所在地)三地办学的格局,校园面积增加到3490亩。
2006年2月14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贵州省铜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铜仁学院。
2010年,学校获得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
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川硐教育园区,实现了“一校一址”办学目标。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