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图书馆于2008年9月28日正式开馆,是一所以艺术、文史类图书和古籍收藏研究为特色的专业化公共图书馆。全馆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集外借、阅览、保藏、研究、交流、教育等功能于一体。
馆内设有开放式图书借阅区、报刊区、电子检索区、自助借还区、自助图书馆、电子服务区、小型研讨室、多功能报告厅,以及古籍特藏室和自力斋藏书室。在“不求大,但求精”的办馆方针下,专业化的馆藏是莞城图书馆特色建馆之本,始终致力于艺术、文史领域专业图书和古籍等珍贵文献的收集整理与开发利用。现藏有专业类书籍14万余册,其中古籍特藏类达3万余种,每一册图书都经过精挑细选,目前已经形成了广东木鱼书、艺术画册、艺术设计、收藏鉴赏、华文文学、书装设计等多个特色专架。而为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与浪费,莞城图书馆建设之初就以莞城区域特色为依托,坚定专业定位,并巧妙地将自身的专业性与基层服务点的综合性构成互补结构。经过七年的努力,现已形成以莞城图书馆为中心原点,“莞城图书馆社区(企业)服务点”(含“公共电子阅览室”) “企事业单位联盟服务定点”多方位联动的新格局,每年接待读者量近20万,组织策划读者活动近百场,并先后获得“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全国优秀古籍图书奖一等奖”、“一级图书馆”等荣誉与称号。
服务功能区
设有总服务台,信息发布点,活动展览区等
报刊阅览区
设有阅读座位100余席,中外文剘刊报纸300余种
电子服务区
免费上网及多媒体视听,配备计算机36台,数字资源千余种。
开放式图书借阅区
面积约2000平方米,分为艺术书籍区、文史书籍区,并设有“收藏鉴赏专架”、“拍卖图录专架”等专题型书架。现有藏书9万余册,可供读者查阅与外借。
独立阅览室
馆内设有独立阅览室两间,每间约25平方米,为读者提供安静舒适的私人阅读空间。
读者可根据自己所需,通过总服务台或致电(0769-22115151预约免费使用)
户外休闲区
可供无线上网
古籍·特藏区
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采用恒温恒湿调控,及气体消防系统,通过现代的科技设备,最大限度地将保护馆藏珍贵书籍。读者凭有效证件经申请批准后可在馆内阅览。
自力斋藏书室
专藏东莞著名文史学家杨宝霖先生捐赠的珍贵书籍(2万5千余种)。
多功能报告厅
面积约20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00余人,配备智能型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可承办各类中小型讲座、培训、会议、沙龙以及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贵宾室
用于接待领导与嘉宾,也可举行小型研讨会或交流会。
阅读长廊
提供近70席位,环境温馨典雅,备有多处电源,可免费无线上网。
在“不求大,但求精”的建馆方针指导下,我馆一直秉持“优质馆藏”策略,选购每一本图书都力求精益求精。据统计,我馆现藏有艺术、文学、历史类普通馆藏约14万册,在艺术全集、美术画册、文学作品、人物传记、名家全集等方面馆藏尤为丰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馆还获得陈荫余、朱皓华等先生捐赠的挂历画、艺术老期刊、文史经典等珍稀文献超万册,使馆藏品质获得进一步提升。
层 服务窗口 开放时间 注意事项
三楼 各服务区域 周二至周日9:00-20:00 办证时间每天截止至下午5点
四楼 各服务区域 (周一全天闭馆,周五9:00-13:00闭馆)
古籍·特藏区 周二至周四9:00—17:00 16:30后停止接收新的阅览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查阅书籍,请提前一周致电预约:0769-22115151)
周五下午14:00—17:00
◎入馆阅览免征,如需办理图书外借等服务请在总服务台办理本馆读者证;
◎请将您携带的物品存放到存包处保管,贵重物品请自己保管好;
◎为了营造舒适的阅读环境,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注意个人仪容整洁;
◎请勿在馆内进食或吸烟;
◎入馆后请将您的移动电话等置于静音或震动状态,通话交谈时请降低音量;
◎请爱护馆内图书刊物及公共财物;
◎请自觉遵守莞城图书馆各项规定及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 读者证即办即用,新办证读者请按“借阅类型”交纳押金;
◎ 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后请办理验证手续方可继续使用,验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填写《验证申请表》即可;
◎ 总分馆体系中各成员馆读者均享受“一馆办证,多馆借书;一馆还书,多馆还书”的服务;
◎ 读者证类型可根据需要调整。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填写《借阅类型更改申请表》,办理增减押金手续,即可更新读者证的“借阅类型”
◎ 挂失、验证、退证请到办证所在馆办理,并出示有效证件与押金凭条;
◎ 挂失后如需补办新证,请于挂失一周后到办证所在馆免费办理;
◎ 若读者证因故不能使用,免费更换读者证;
◎ 馆校联盟读者退证事宜请参照“馆校联盟读者证使用提示”。
◎ 馆校联盟读者证免费办理,免交工本费、注册费与押金;
◎ 读者证开通日期将由联盟院校另行通知;
◎ 读者证有效期以办理时申请表上的说明为准,期满将由联盟院校统一办理退证手续;期满后如需继续留用本证,请在期满前来莞城图书馆办理押金手续;
◎ 联盟读者证可享受东莞市各总分馆通借通还服务;
◎ 更多详情请来馆咨询,或致电0769-22115151。
※ 仅适用于莞城图书馆
1、本区书籍实行闭架管理,只提供馆内阅览,概不外借。
2、本区开放时间:周二至周四9:00—17:00,周五下午14:00—17:00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查阅书籍,请提前一周致电预约:0769-22115151。)
3、16:30后停止接收新的阅览登记。
【阅览资源】
1、古籍区:明清古籍(标记“*”字样图书除外)、民国文献、文史类全集、东莞地方文献
2、特藏区:珍贵艺术全集(标记“*”字样图书除外)
【阅览条件】
1、阅览明清古籍、民国文献(1949年以前出版的):
(1)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或校方开具的介绍信者(自盖章日起1个月内有效),提供身份证, 并填写《珍贵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即可阅览。
(2)若无介绍信但确有研究需要者,提供身份证,并填写《珍贵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经馆长审核方可阅览。
2、阅览其他类别书籍(1949年以后出版的):
(1)持本馆读者证者,请填写《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
(2)持东莞图书馆或其他分馆读者证者,请提供身份证,并填写《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
【阅览流程】
1、读者阅览时请先查阅藏书目录,并填写《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或《珍贵图书阅览复制申请表》。
2、交接图书时读者应清点册数,核对后签字确认。普通图书每次取书3种以内,不超过12册。明清古籍每次取书1种,不超过5册。对破损严重的图书,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流通。
3、阅览时,中途离座请先知会工作人员。
4、阅览明清古籍、民国文献请佩戴手套。
5、爱护书籍,请勿折叠、撕毁图书,不得在书上批注、涂写。读者阅览时发现有破损、缺页、涂写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6、请在17:00前办理还书手续。当天未能看完的书籍可向工作人员提出暂存申请,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
7、未经准许,请勿拍照、复印,如需复制资料,请仔细阅读《古籍特藏区复制指南》。
⊙ 本馆图书可在自助借还书台或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非本馆图书请到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 外借前请注意书脊处黄标签(本项仅适用于莞城图书馆): 贴有黄色标签的图书,只供在馆阅览;
⊙ 外借登记时,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
⊙ 如有损坏或遗失外借图书等情况,将按照《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 外借图书,每次借期30天,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图书到期前可通过电话续借一次,借期从续借日算起,仍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收取0.1元滞纳金。
◎ 如你在查询书刊时需要帮助,请到服务台咨询;
◎ 阅后请自觉将书刊放回原处或书车,便于其他读者查阅;
◎ 莞城图书馆内贴有黄色标签的图书,仅供在馆阅览;
◎ 如需咨询、查找过期报刊,请与服务台工作人员联系;阅后请归还至服务台。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北楼3-4层
研究部:负责馆藏古籍和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整理、研究(含古籍普查申报)与开发,以及相关学术出版,并为读者提供相关参考咨询服务和编辑出版馆刊《尚书》等。
策划部:负责全馆对外宣传与推广,包括莞城图书馆各项公共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全馆各类宣传以及动态信息报送和相关外联等。
馆藏部:负责馆藏普通书刊的采访、验收、编目、加工、典藏与宣传,及赠书管理等工作。
读服部:负责流通组人员管理、培训和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馆内日常流通服务等;负责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推广以及负责社区图书馆业务管理等。
技术部:负责馆内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图书馆网站、数字资源和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同时承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运维管理工作,并负责各社区图书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系统建设以及技术支持工作。
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包括办公办文、后勤管理、图书馆文化建设、各项外联、接待以及物资采购,信息上报等工作,此外还负责图书馆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