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占地面积998亩(规划500亩),建筑面积163112平方米,馆藏图书37.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3896万元。建有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温馨舒适、配套完善的学生公寓;气势恢宏的图书馆;开阔大气的标准运动场。建有单体建筑约4万平方米的国家级汽车实训中心,拥有汽车检测、汽车故障诊排、汽车驾驶培训、4S模拟实训、新能源汽车实训等70多个实习实训室,可进行上千个实操训练项目教学,是规模最大的校级实训中心,也是四川省最大的单体实训中心。拥有以奥迪为代表的国内高校主流教学车辆;拥有完善的、世界领先的比亚迪纯电动汽车实训教学体系等一流的教学设施。正在建设以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为主的智能汽车实训室、智能网联实训室,以大众ID4为主、结合世界技能大赛标准的新能源新能源竞赛实训室。
截止至2023年,学校设有车辆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和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和艺术学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有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学前教育、动漫制作技术、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等33个专业。
学校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秉承“厚德强技、理实交融"的校训和“文明和谐,求实创新”的校风,以“为学生找到最佳发展空间和满意工作”为己任,全力推行“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行业为依托,培养学生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目标,形成了以“两现”“三新”“四职”“五育”“六对接”“七过程”“九监督”和“一中心” 为指导思想,融入“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法”,具有鲜明特色的“项目引领“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推行“一专多能、一生多证”制度,实施“分层教育”,开设“精英班”,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在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学院“专升本”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实施“六全育人”的管理模式(全员育人、全心育人、全部门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天候育人、全过程育人)。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全国多个一、二线中心城市设有实习实训基地,先后同奔驰、宝马、上汽大众、雷克萨斯、沃尔沃、别克、北京现代、中国重汽、长虹集团、九洲集团、中铁六局、中冶建设、中核二三公司、东辰实验幼儿园、小岛幼儿园、重庆航铁轨道交通集团、各大银行以及多家上市保险公司等百余家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积聚了丰富的就业资源,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构成的就业资源库。开展极具特色的“订单式”、“冠名班” ,逐步实现学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与师傅双导师教学、员工与学生双重身份、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形成了“出口畅”的良好局面。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优质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已培养了20余万毕业生,他们均在全国企事业单位各个岗位,大部分已成为企业家、专家学者、管理干部、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干巧匠。
学校秉承高质量升学,多途径学历提升普通跨校专升本。学校所有普通专科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西南科技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宜宾学院等本科院校就读。学生毕业时可取得本科院校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Automotiv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 省内招生代码:519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金祥南路255号。
第七条 主办单位:绵阳力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八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院名称为“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学院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三、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院建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业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816-2379161 2583688
传真:0816-2379161
网址:www.scavtc.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厅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厅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先后与奥地利维也纳海外管理公司、林茨、韦尔斯及施泰尔公司、韩国江原大学、泰国艺术大学、马来西亚英迪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可在维也纳、林茨、韦尔斯及施泰尔学习汽车工业的先进知识技术,可到宝马发动机生产基地(宝马施泰尔生产基地)及奔驰G系列、E系列生产线进行实习。也可在韩国江原大学、泰国艺术大学进行“升本、升硕"学习,为师生提供了两校互访、共促学术研究与交流,为同学们走向国际舞台,了解国外文化提供了宽广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