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多年来,我馆创作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组织承办了各种有特色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在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群众文艺刊物、组建示范性中心团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009年,经番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番禺区文化馆增挂广州市番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简称“区非遗中心”)牌子(番编〔2009〕15号)《关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区非遗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执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负责执行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区非遗的普查记录、推荐申报、整理研究、传承保护、普及推广、交流传播、活动策划等工作。
我馆主馆拥有露天舞台、多功能剧场、展览厅、老年活动室、排练室(琴房)等场室以及灯光、音响、舞台设备等现代化功能齐全的设施,室外设有康体设施、30米的宣传橱窗以及LED显示屏,番禺广场分馆位于人口稠密地区,交通便利,文化氛围浓郁。2007年,我馆顺利通过了文化部组织的评估定级工作,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12年、2015年先后通过国家一级文化馆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