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文化馆”,更名后的该馆增加了“舞台艺术精品创演和承办政府重大主题文化艺术活动及节庆文艺演出”等职能,将更好地为深圳公共文化事业服务。
深圳市文化馆(原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80年,是市文体旅游局下属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单位,国家一级馆,广东省特级馆。文化馆拥有福田区燕南路95号和梅华路128号两块服务阵地,总建筑面积为12490平方米,内设各类艺术培训厅与展览厅、影剧场、录音棚、《文化天地》刊物编辑部、群众文化网站等服务设施。其打造的“公益文化艺术培训”、“周末剧场”、“公益讲堂”等系列文化活动已形成品牌,丰富着市民生活,组织的各类群众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硕果累累,馆办各类艺术表演团队在公益性演出及文艺比赛中成绩优异为深圳市赢得了荣誉。
据了解,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80年,由于目前承载的业务功能已远远超出了其原有的群文工作职能范围,但其职能未相应调整,造成该馆资源配置严重不足。更名后的深圳市文化馆将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调整职能,从原来单一的群众文化工作转为目前的综合性文化艺术工作职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新理念。记者了解到,当前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全国大部分省(市)群众艺术馆,均按照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更名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