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市主城区,现有高新、新津、青羊、锦江四个校区,占地面积53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紧邻新津区花源校区旁按照职业本科大学标准新增800亩土地建设新校区。
截止于2023年5月,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下设9个二级学院,建有以“智慧 ”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七大专业群,设有39个专业,其中软件工程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金融科技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与金融科技应用专业群入选四川省A档高水平专业群。学校建有9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4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5个校企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库。建有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精品课程;建有22余个校内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市级重点实训室。拥有巴蜀文化特色馆、棋艺文化体验馆、天府文化数字艺术馆、成都金融文化教育体验馆,形成了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
学校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机遇,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成都现代产业体系,与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医投美邸公司员工职后培训基地,助力成都健康产业提档升级;与腾讯云合作打造国家示范性产教融合职教高地;携手华为共育ICT人才;与阿里巴巴合作成立数字贸易学院,致力培养适应最新电商行业发展趋势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与京东合作成立智慧物流产业学院,开拓物流人才职教新模式;与成都文旅集团、洲际酒店等24家旅游企业合作成立成都旅游职教集团,发展旅游事业共同体;我校成都创业学院“创客 部落”空间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引企入校25家,新立项6个产教融合校级示范项目,其中,成职-京东方新型显示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成功入选四川省第二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实现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示范项目零的突破。牵头成立成都现代服务业产教联盟,选送两个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2022年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厂校融合共建光电信息产业“厂中校、校中厂”案例还成功入选四川省教育厅2022年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成职-京东方产教科深度融合及协同创新示范应用”荣获川渝产学研创新成果二等奖。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单位、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工作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务、后勤安全、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办学资源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就业情况等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医护类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系统专业设置顺序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时建议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配。
第十三条 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语种不限,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投档录取时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地点为学校高新校区,面试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凡在我校规定报到截止时间15天之内,未到学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缴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28-85323653、028-85327933
学校网站:www.cdp.edu.cn
咨询邮箱:czzs2009@126.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不断扩大和深化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意大利、德国、法国、新加坡、泰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师生交流等项目。对接成都市金融产业发展,与英国林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对接成都市“文创之都”建设,依托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文化创意等5个专业,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联合举办“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库内奥艺术设计学院”合作办学机构,培养国际化复合型文创人才;与德国F U合作,引进德国老年护理体系,培养康养类国际化人才;与泰国乌龙它尼皇家大学共建商务英语专业“2 2”专升本班,推进双向留学;成功申报教育部中德优质项目,中德联合举办软件测试方向班;与泰国乌隆他尼皇家大学共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丝路学院”,开展师资联合教研、学生联合培养,为泰国百余名高校和中学的汉语教师开展“泰国本土教师汉语学术论文写作与汉语教学培训”项目。在泰国落地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熊猫工坊”,开展“中文+职业技能”培训。医护学院与台湾宝岛眼镜公司联合申报“眼视光专业”,共建“宝岛眼视光学院”;文旅学院与法国雅高集团共建“雅高宜必思经理班”、“雅高精英班”、“雅高励志班”,与洲际酒店集团共建“洲际英才学院”,校企共同培育了近千名国际化酒店管理人才。入选教育部2021年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首批合作院校。软件技术和电子商务专业通过英国资历架构认证,国际认证专业达到8个。牵头开发的金砖国家未来技能课程标准和专业人才鉴定标准,正式纳入坦桑尼亚职业教育体系。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同盟会四川支部创办的私立益州女子中学校。
2003年,成都市新华职业高中和成都旅游职业学校两所职业高中合并,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
2006年,成都市房地产中等专业学校并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1月,LG电子成都教育中心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
2009年4月10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暨法国雅高学院(成都学院)在新津县花源镇成立。
2010年6月,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11月,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项目于2012年正式启动建设。
2011年4月11日,学校获得教育部备案同意,被列为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12年12月,学校正式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批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是四川省内唯一的两所试点高职学院之一。
2017年5月25日,学校被评为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7月21日,学校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8月,学校入选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1月20日,学院入选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0年6月29日,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