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群众艺术馆建于1956年,是隶属于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一级文化馆。2006年,被市编办批准加挂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现有馆舍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内设有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摄影部、调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办公室、财务室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47人,高级研究馆员占34%。
大连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部门;是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保护和弘扬大连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城市人文环境的重要载体之一,是向社会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
一是承担着联结国家、辽宁省和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中枢功能,对全市各区市县文化馆进行业务指导和辅导,提升基层群众文化工作水平。
二是承担向全市广大群众、基层文化骨干以及社会各行业免费提供声(器)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八大门类的培训、辅导及活动功能。
三是承担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策划、组织、编导、排演大型文化艺术晚会(活动)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功能。
四是承担收集、整理、研究、开发大连优秀传统文化功能,挖掘、保护、继承和弘扬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是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
六是承担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等城乡各类文化艺术资源统筹、整合和配置功能。
长期以来,大连市群众艺术馆始终秉承“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乐民”的理念,以群众文化工作让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成为广大群众心目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文化家园。
一是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场所,常年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展览、讲座等免费开放项目,平均每年对全市两万余文化艺术骨干进行辅导和培训,培养、选拔了大量的文化艺术人才。诸如全国著名作曲家徐沛东、文学家邓刚、素素、孙慧芬,农民作曲家侯永信、陈培檀等均在市群众艺术馆接收过培训,作曲家曲致正、文艺评论家李振远、杨道立、美术家晁德仁、摄影家郑咏琦等在市群众艺术馆工作的知名文化人士至今仍活跃在大连文艺战线上。
二是通过统筹各区市县、全市各行业的优秀作品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活动,为大连争得荣誉。尤其在全国“群星奖”比赛中,我市曾五年连续夺冠。同时还开创了大连有史以来皮影戏参加国际赛事获得大奖、群众文化进京展演并获专家高度评价以及民间美术国外成功巡展等业绩,树立了大连在国内外良好的文化形象。
三是每年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文化活动。近年来已经成功承办了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广场火炬传递活动开、闭幕式文艺晚会、改革开放三十年文艺晚会、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晚会、社会各界新春团拜会文艺晚会、国际服装节暨狂欢节群众文化活动、烟花爆竹节开、闭幕式晚会等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活动。此外,还常年举办了“打造文化大连”、“乡风之舞”、“特色文艺基地”、文化遗产日等贴近群众生活、地方特色浓郁的品牌活动,不仅提升了大连城市文化水平,还为大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