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校园占地1000亩。截至2022年,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艺、教等七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22000余人。
学校重视专业建设,形成了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现代管理、国际经贸与金融投资、土木工程及管理、白酒与绿色食品等七大专业集群。学校重视人才培养顶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由高校专家、企业专家、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专家、学生代表四方共同参与制定。课程体系注重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双创教育三者有机结合,专业课程体系紧密契合社会需求。学校构建了德智体美劳并重,“理论与实践、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合的通识课程教育体系,通过实施“五大素质养成计划”“体育俱乐部”“第二课堂成绩单”等措施,以“实践”的方式将素质教育贯穿大学生涯;构建了“重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专业教育体系,有机地将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融为一体;构建了以“双创”课程为基础、讲座培训为补充、项目训练为依托、创业实践为载体、科技竞赛为重点的“课程 讲座 项目 实践 竞赛”的“五位一体”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育体系。学校获得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四川省地方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项目4项、四川省民办高校重点特色专业提升计划项目3项、四川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获得四川省一流课程15门,应用型示范课程2门,创新创业示范课程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7门。
学校坚持OBE教育理念,注重能力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形成“从课程实验到工程实践、再到职业训练”“从实验室到工场、再到工作岗位”的专业完整实践教学链条。学校不断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高标准建成建筑信息与仿真、电子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63个实验中心和实验室,以及商科、融媒体、文化创意等校内实训基地;与泸州老窖、宁江机床集团、四川华西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基地240余个。学校获得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项,四川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2个。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之路,与科大讯飞、用友新道、京东、通威太阳能等知名企业合作,组建了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项目班;牵头成立了泸州老窖、水井坊、四川食品研究院、四川酿酒研究所等30余家酒企、科研单位参与的“酿酒工程人才与技术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获批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50项,教育部1 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13项。
自建校以来,学校办学成效显著。生源质量稳步提升,近五年在四川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次录取中,调档线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3%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8%。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 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委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公布的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执行。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办公室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条件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无明确规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审录排序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体育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艺体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体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六、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委会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仔细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和其他信息,详见我校网站https://www.scujj.edu.cn。
八、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办公室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校按规定执行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学校设张桂芳奖学金、张桂芳励志奖助学金、章文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竞赛专项奖励等奖助学金。退役士兵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资助。
十一、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二、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三、我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编:620860
电话:028- 37666666
网址:https://www.scujj.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三年,学校获批省级科研平台2个,其中“东坡文化普及基地”是四川省民办高校获批的首个省级科普基地;“‘彭祖养生文化’科普作品开发”获批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立项;获得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是民办高校唯一获奖的成果。教师获得四川省社科基金项目6项、四川省科技厅科研项目4项、眉山市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SCI、EI等高水平科研论文110篇,获得各类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347项。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的6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了“2 2”、“3 1”本科人才联合培养项目,“3 1 1”、“3 2”、“4 2”等本硕联合培养项目,以及“3 1”、“3 1 1”专升本、专本硕连读项目。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如交换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出国夏令营、冬令营、泰国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搭建“锦江东方论坛”国际交流平台,每年举办学术年会。
2006年4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与四川旭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试办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12年5月3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6年12月,学校被评为全球互联网多语种域名技术应用示范单位。
2020年12月,学校继续保留“四川省文明校园”称号。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