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市。截止至2023年,现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入围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居中国内地上榜高校第148—163位次区间。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化学学科入围US News2023世界大学学科榜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入选“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生态学、天文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史、数学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和“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入选四川省一流学科。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南充市重点实验室7个;拥有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4个,四川新型智库2个。建有国家淡水渔业工程技术中心西南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资源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熊猫主食竹保育示范基地;建有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等3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巴基斯坦研究中心、四川省落下闳研究中心等其他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四川省生态文明普及基地、四川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川北历史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川东北环境教育与科普基地、川东北航空模型科普教育基地、川东北机器人科普基地等科普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
学校有82个本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35000余人。学校先后承担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400余项、省级850余项。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级“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部委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新文科”人才培养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获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8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97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0余项;22篇研究生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自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40余万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开办21个师范专业,其中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加强与基础教育的交流合作,在省内外建立200余个教育实习基地;与基础教育学校联合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牵头成立成渝地区小学教育联盟,与成都市实验小学等14所省名优小学共建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在巴中、德阳、南充市顺庆区和营山县等地组建附属中学。先后组织实施国培、省培、“一村一幼”“骨干教师”“校长培训”等各级各类师资培训300余项,培训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次。学校实施项目联合申报计划,近五年校内省级重点哲社基地为中小学教师科研课题立项478项;与中小学合作申报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获批省级一流课程19门;合作编写出版教材12部,积极助推基础教育优质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
学校现有行署、华凤、临江(在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是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图书300余万册,其中,珍藏古籍5600余种、74000余册;电子图书40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75个。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大学外语课程以英语、日语为主,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各省(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则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则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 1 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科目则按照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的顺序;物理科目则按照数学、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 3”选考科目省份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未录取满额专业依据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自治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地方优师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优师专项、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0817-2568301
学校主页:https://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wn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cwn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年来,学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3271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314篇,SSCI收录论文32篇,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867篇;出版学术专著277部。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8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01项,实用新型专利161项。建有四川省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大学科技园、朱德研究中心、生态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教育研究院、中华档案文献研究院等科技转化与社会服务科研机构。“十三五”以来,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0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214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5-11世纪中国文学写本整理、编年与综合研究”2项),省部级项目419项;承接包括青藏高原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成兰铁路、兰渝铁路等生态环境评估项目在内的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建设等相关项目。与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卧龙、蜂桶寨、唐家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合作协议,多次牵头承担国家林业局大熊猫全国调查研究项目。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搭建技术研发平台;与地方政府就基层治理、川陕苏区党史研究与宣传、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地方立法、共建附属医院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与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共建教育研发应用中心,投资建设50BiN中国节点望远镜(全国唯一高校),建立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科研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学校领衔发现的“CWNU星团表”成为国际上首次以中国高校及科研院所名字命名编号大样本的天体星表。
学校先后与南充、德阳、泸州、遂宁、巴中、徐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地方政府及部门签署校地合作协议;与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学校与日本千叶大学(Chiba University)、英国桑德兰大学(University of Sunderland)、马来西亚世纪大学(SEGi University)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并开展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学术交流、互派访学、学生联培等项目,形成了对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
西华师范大学的前身是私立川北农工学院。
1946年5月,部分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设农艺、农经、化学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数理、农田水利七个系。
1949年12月,私立川北农工学院更名为私立川北大学。设文商学院、理工学院和农工学院,增设中文、哲史二个系。
1950年7月,私立川北大学和私立川北文学院合并成立公立川北大学。8月,公立川北大学由三台县迁至南充市。9月,公立川北大学改名为川北大学,增设水利、土木、化工、电机、采矿五个一年制专修科。
1952年10月,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以川北大学以文、理专业为基础先后并入川东教育学院,以及四川大学师范学院、华西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系,组建了四川师范学院,设中文、历史、化学、数学、物理五个系及相应的专业。
1956年8月,学校一分为二,专修科各专业留在南充,校址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增设生物系及相应的专业(本科专业迁至成都市,校名沿用四川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
1964年,历史系从成都整体迁回南充。
1966年6月,“南充师范学院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立。
1979年,南充师范学院开始招收研究生。
1989年1月9日,南充师范学院恢复为“四川师范学院”校名。
2003年4月16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四川师范学院升格为多科性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