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之歌》 是美国作家诺曼·梅勒创作的长篇小说。该小说讲述1976年7月在美国犹他州普罗沃市接连发生两起凶杀案,一个名叫加里·吉尔摩的假释犯仅仅为了发泄自己的怨愤,就残忍地杀害了与他素昧平生的一位加油站服务员和一位汽车旅馆经理。美国已有十年没有执行死刑了,但是,吉尔摩却不愿被判终生监禁,而是想死。随后他与当局争取他去死的权利的战斗,使他成为举世名人,也使他的枪决成为可怕的媒体事件。
《刽子手之歌》是一部反映美国60年代时代精神、代表美国60年代新情感兴起的典型作品。
作品被《华尔街日报》评选为美国文学史上影响力最大的5部犯罪纪实作品之一。
由Lawrence Schiller导演的电影《刽子手之歌》(The Executioner's Song)于1982年11月28日在美国上映。
小说的主人公加里·吉尔摩是一个长期坐牢的囚犯。1976年4月他在亲戚布伦达保释下出狱,来到犹他州的普罗沃市。然而,在监狱中度过了蹉跎岁月的加里,并不能适应自由人的生活。该书的上部《西部的故事》讲述了加里从出狱到犯下两重谋杀罪的全过程。
作品的下部《东部的故事》,围绕律师、检察官、媒体之间展开。长期的监狱生活使加里劣性难改,由偷啤酒发展到偷枪支,并且不能和周围的人和睦相处。后来加里同尼科尔在朋友家偶然相识,一开始他们的生活还算愉快。但其本性难移,随着时间的推移,吉尔摩恶劣习惯越来越令尼科尔不堪忍受,终于尼科尔弃他而去。
失去尼科尔的痛苦、寻找尼科尔的无望使他丧失理智枪杀了与他素昧平生的加油站服务员和汽车旅馆经理。吉尔摩被捕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判处他死刑。但美国已经有多年未处决过犯人,犹他州自1963年以来未曾执行过死刑。加里如依法上诉或许可免一死,可他的确与众不同,他不愿意在牢中度过余生,主动要求正义的处决。于是吉尔摩顿时成了资本主义世界的新闻人物,各大新闻媒体蜂拥而至,争取第一手新闻。加里·吉尔摩成了热门的商品。
1963年至1977年1月17日,美国犹他州从未执行过死刑。根据美国法律,死刑适用条件大体上可以归结为:“其一,死刑适用的犯罪行为仅限于杀人等极个别严重漠视生命价值的犯罪行为;其二,适用死刑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其三,必须有从重的情节;其四,必须是在实施其他犯罪时杀人,或在服刑或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后杀人。
美国在1967年7月以后,曾一度停止执行死刑达10年之久,但随着重大案件发案率的直线上升,公众要求恢复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
吉尔摩是美国犹他州的一名杀人犯。1977年1月17日,吉尔摩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吉尔摩一案打破了美国整整10年的无死刑的记录。以美国法律的标准来看,吉尔摩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反社会的本性从少年起就初露端倪,他小时候的愿望是当个暴徒,他打算的谋生方式也是当个暴徒。在吉尔摩只有13岁的时候,因私闯民宅而进了管教学校,而他私闯民宅偷取枪支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加入百老汇的强盗中去。从管教学校释放出来以后,他继续惹是生非: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他进过管教学校,他有个硬汉情结。就是少年犯那种自以为是的处事态度,他留着个鸭尾头,抽烟,喝酒,注射海洛因,吸大麻,服用可卡因,打架斗殴,追逐调戏漂亮姑娘,他什么都干,偷、抢、赌、玩多米诺骨牌,参加地下舞会。吉尔摩在服刑期间暴戾恣睢,多次越狱,并一贯拒不接受改造。
吉尔摩被囚禁18年出狱后,他又杀害了素昧平生的加油站管理员和汽车旅馆经理。吉尔摩的主审法官伍顿得出下列结论:“一、吉尔摩也许会伺机潜逃;二、他的存在将危及其他犯人和警卫的生命安全;三、他已经不可救药。这些,再加上那一系列冷酷凶残的杀人罪,已经足够了。”吉尔摩最终被判处了死刑。
1977年1月19日,电影制作人拉里·希勒邀请梅勒写一部关于吉尔摩事件的作品,资料来源于拉里·希勒在吉尔摩执行死刑之前三个月内搜集的大约9000页的材料。然后梅勒从吉尔摩的情人尼科尔、亲戚、朋友、他的雇主、受害者、警察、侦探、监狱看守、法官、律师、精神病专家、记者等人那里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积累了大约有16000页的采访笔记, 1979年,梅勒根据美国犹他州杀人犯吉尔摩事件写成了一部新闻报道小说《刽子手之歌》。
加里·吉尔摩
加里是一个智商超群、情商超低、有艺术气质但严重不适应社会的人。 根据医生的诊断,吉尔摩属于某一类精神病患者,对于道德上的精神失常和犯罪,医学上有个术语,叫做野性失控。精神病学家称之为“精神变态个性”或者“反社会个性”即蔑视社会。这种特有的无政府主义的破坏性正是美国存在主义者的另一重表现特征。
就杀人犯刽子手吉尔摩而言,他也是一个有完整人性的人。在和布伦达一家共度复活节周末时,他常常逗得孩子们欢声笑语不绝,他还帮助弗恩修理车道,临死前还交待亲属带给他母亲1000美元,而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对尼科尔真诚而热烈的爱,入狱后一直坚持给尼科尔写信。人性本善,他的本性中也有着善良、同情与关爱,只是他缺少机会来表露,他生存的环境阻碍了他情感的释放。
吉尔摩一会儿是魔鬼,一会儿是上帝的圣徒,以至于梅勒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对吉尔摩了解的越多,知道的却越少,他太复杂了,不能归于某一类人。
在梅勒的笔下,吉尔摩是杀人犯,是精神病患者,却也是一个英雄。英雄必须能够公然反抗混乱,有检验自我的勇气与信心,创造一个依据自身改良的而非社会改造的自我。吉尔摩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他是一个有勇气面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英雄。在选择生存和死亡的过程中,他不断挖掘自己的灵魂,他一直想完善自己,愿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直到认为自己是清白与无愧地站在上帝一边,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亡作为补偿。对于吉尔摩来说,他选择死亡也就是一种接受了自己的善良和邪恶、生和死,并且努力来靠近自己的灵魂与上帝的选择,也可以说他把死亡作为一种偿还债务和对自己杀人行为负责的一种方式。他选择死亡就是选择了自由——以肉体的消亡为代价实现灵魂的自由,“跟上帝一样泰然自若”。
吉尔摩选择死亡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他要带着尊严告别人世。“在我35年的生命中,我有18年是关在监狱里的。我恨透了那18年的分分秒秒,监狱对我的影响也许比对大多数人的影响都要大,它吸干了我的精力。”终身监禁对于他来说“流转三界,苦无了期”。吉尔摩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监狱里,他不想在那儿度过他的后半生。监狱作为囚犯活动的特定场合,其特殊性在于不仅剥夺了人的自由,还剥夺了囚犯作为“人”的基本属性或基本权利,并随着人身自由权的丧失而丧失,极大地扭曲了囚犯的人性、人格以及作为人的尊严,从心理上彻底毁灭了囚犯们的生命意义。所以刑罚带给人的痛苦不只在于有形剥夺,更重要的还在于有形剥夺所派生的种种无形的剥夺。囚犯们,这些被剃去了头发、剥夺了一切权利包括姓名的人在忏悔中无情地践踏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他们的眼睛渐渐无光,他们不再知道我是谁,沦为时间的奴隶,成了行尸走肉。在吉尔摩看来,“死亡的伴随物每每比死亡自身更为骇人”,所以吉尔摩选择死刑,要求速死,早日进天堂,因为“那里没有烦恼,没有悲伤,没有叹息,只有安宁、欢乐和永生”。
不可否认,吉尔摩曾经想过借助于自己是个精神病人这个借口来逃避罪责,也曾经试图逃跑来获得自由,这是他对生的眷恋,是人的本能,但是向往死亡的冲动一直占据着他的心。吉尔摩相信:“这次生命只是延续生命形式的一个驿站,而且选择死亡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你可以带着尊严去死,也可以带着屈辱去死。”吉尔摩带着尊严去死的想法是非常严肃的,斯曼神父被吉尔摩的这种想法感动,他表示如果吉尔摩是真心的,他愿意助吉尔摩一臂之力。死亡对人类来说并不陌生,人在死亡面前大都会失去平日的勇气。但吉尔摩在临死之际对穆迪说:“现在我不觉得有任何恐惧感,我想明天早晨我也不会害怕,我从来没有感到害怕,如果让害怕主宰你的生活,你完全把恐惧说成罪过。”行刑即将开始,当狱长弗恩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话时,吉尔摩抬起头,看看弗恩,犹豫了一会儿,平静地说:“让我们开始吧。”就这么一句话,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临危不惧的表现。吉尔摩的声音干脆果断,没有发颤,也没有沙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吉尔摩用自己的最后行动表现了大无畏的信心和勇气。
吉尔摩死时年仅36岁,其中22年在监狱中度过。
布伦达· 尼科尔
尼科尔是吉尔摩的表妹。她不到20岁,忠实、善良、年轻漂亮,相貌超群,妩媚动人。她出身下层,生活贫苦。父亲的朋友强奸了尼克尔;父亲迫使她接受了第一次婚姻;第二个丈夫逼她卖淫;叔叔的耳光把她赶出家门。
尼克尔从小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和教育;结婚时候只能接受简陋的婚礼;婚后被自己家庭撇下;她忍受着龌龊的生活只有忍无可忍的状态下才做出抗争,可是每次无力的抗争之后又会重新依赖另一个男人。
尼科尔是加里·吉尔摩的情人。尼科尔和吉尔摩的爱情是真挚的,命运却又安排他们面对死神的考验。最后,吉尔摩被判处极刑,最后她竟然听从加里的安排服安眠药自杀。
《刽子手之歌》主题思想:在异化的美国存在主义中呼唤人的尊严。
主人公加里·吉尔摩是典型的“美国存在主义者”,他的心理特征和反社会行为高度浓缩了诺曼·梅勒的“美国存在主义”这一人生哲学,即:你不能逃避自己,你必须面对自己。面对异化的20世纪,梅勒提醒:“人们只有一条出路。成为美国存在主义者,并以追求感官享受和暴力行为来反抗这个异化的社会。”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异化使人的精神受到压抑与摧残。现代科学技术破坏了人性的完整性。人所建立的庞大的社会机器伫立在人之上,人不仅不是社会的创造者,反而是社会的奴隶,人变成了万物机器的齿轮。在这种境遇中,人感到自己的渺小无能,感到烦恼、孤独、迷惑。恐惧、孤独和忧虑成了当代人的主导情绪。为了摆脱这种孤独、无依靠的存在,人竭力要解决人本质的固有矛盾。善的定向发展了自己;而恶的定向则毁灭了自己。在《刽子手之歌》中,吉尔摩无疑是选择了恶的定向,使用暴力行为可以称为回归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生存矛盾。
在小说中,“希波斯特”一词作为美国存在主义者的代称,以“白色黑人”这一形象的名称为美国存在主义者画了一幅肖像。“希波斯特”是一个人,他对于身体(感官)的重视要高于他对于理智的重视。”“希波斯特”信仰肉体的神秘主义和自身感觉。吉尔摩正是这一信条的坚定的执行者。
美国的60、70年代是动荡不安的年代,传统道德在迷茫中沉沦和丧失,青年反常行为和犯罪现象的瘟疫在四处蔓延,生活的随波逐流带来的缓慢死亡扼杀了创造性。吉尔摩正是这种社会环境的产物——一个典型的“希波斯特” 。“刽子手”吉尔摩成了梅勒笔下典型的“ 希波斯特”,即美国存在主义者,他是梅勒笔下的英雄人物。
在《刽子手之歌》里梅勒继续被人性中对立因素所吸引,并且相信非寻常的人通过再生可以得到灵魂的解脱。为了理解外部,首先要向内心挖掘,梅勒说:“一个人应当向自己的内心深处挖掘以找到自己的本性。”这是对人的本性的探索,他的重心在于人的自身而非社会。
吉尔摩在选择生存与死亡的过程中不断挖掘自己的灵魂,思索着自己离上帝近些,还是离魔鬼近些。“他一直想完善自己,愿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直到他认为自己是清白与无愧地站在上帝一边。”即使在不可知的环境中,他还是尽力地做了,他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亡作为补偿。他对现在的处境无所谓,吉尔摩认为,眼前发生的一切是命中注定的,在他的内心——在他那块萌发良知的宁静的地方——他一直知道这一点。
梅勒相信“人性中上帝和魔鬼在进行斗争。”不可否认他毫不怜悯地杀害了素昧平生的加油站管理员詹生和汽车旅馆经理布什内尔,但吉尔摩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他偶尔也流露出善良的一面。
在复活节和布伦达一家过周末时,他逗得孩子们欢声笑语不绝。他还帮助弗思修理车道,可以说他本性中有着善良、同情与关爱,只是他缺少机会来表露,他生存的环境阻碍了他这种情感的释放。正如他自己说,他一直处在谎言与敌意、欺骗与卑鄙、邪恶与仇恨的氛围之中,他眼中的世界充斥着怀疑、恐惧、仇恨、欺骗、嘲弄、自私和虚荣,所有的人认为无法接受的东西他都当作合情合理的东西不加改变的全部接受下来了。吉尔摩一直在寻找内心深处的稳固根基——上帝,然而,在这样的时间与地点,深层与稳固的根基仅仅是一个梦想,他生存的处境给他恶的本性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他意识到自己的邪恶要多于善良,魔鬼常常占上风,上帝只有退避三舍。
吉尔摩认识到在美国这个国家自身存在的深层矛盾,并且自己本身也是一个生活在矛盾边缘的人。他有时怀疑自己是“不应当生存在这个世界的人之一”,有时他又认为:他不是魔鬼,魔鬼比他高明十倍,魔鬼杀人如麻,魔鬼从来没有丝毫懊悔与自责,而且魔鬼无法感受到爱。就这样,一会儿是魔鬼般的吉尔摩,一会儿是上帝圣徒般的吉尔摩。
吉尔摩曾经想过借助于自己是个精神病人这个借口来逃避罪责,也曾经试图逃跑来获得自由,这是他对生的眷恋,是人的本能,但是向往死亡的冲动一直占据着他的心灵。
吉尔摩相信:“这次生命只是延续生命形式的一个驿站,而且选择死亡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你可以带着尊严去死,也可以带着屈辱去死,这注定要影响到你的来世。因此,他毅然决然地要求由国家法庭对他执行枪决,而不是在监狱里蹲上20、30年。如果让他的灵魂在监狱里承受痛苦的煎熬,他的来世就会受到极坏的影响。”因此,他坚决要求执行死刑,拒绝上诉。吉尔摩“带着尊严去死”这一想法是非常严肃的;米尔斯曼神父甚至为这点深受感动,“他对加里说,如果他是真心的话,他愿意助他一臂之力”。吉尔摩选择死亡意味着他意识到了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必要性。
吉尔摩在行刑现场表现得从容镇定:“动手吧!”这就是他的临终遗言。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吉尔摩表现了信心与勇气,以自己的行动,带着对来生的期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刽子手之歌》中,梅勒引起了读者对20世纪普遍存在的异化现象的深层思索,意识到以“吉尔摩”为代表的西部人固有的精神内容的贫乏,探索了吉尔摩等人精神变态的原因。把社会的异化与人的异化联系起来,表现了人的处境的荒谬,反映“群体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与精神空虚,他提出了一个值得读者深思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该部小说对于人类社会学方面的一大贡献。但是,读者可以看到,梅勒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作家,有他的局限性,他对吉尔摩的同情与夸赞,对被吉尔摩杀害摩门教徒的寥寥几笔的描写,对他宣扬的因果报应与存在主义哲学,反映了作者消极与悲观的人生态度。
康德说,死刑是人类的标志,只有理性的人才配得上死刑,动物是没有死刑的,因此,选择死刑就是选择了人的尊严。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人有尊严,它包括尊严地活和尊严地死。正如吉尔摩的律师博亚兹所说:“在继续活下去还是被处死这个问题上,他做出了明智的选择。他是以一个神志清醒,具有责任能力的人的身份做出此项决定的,他已经接受了人民的判决,他希望像一个男子汉那样带着自尊和尊严死去。”生活没有使吉尔摩的尊严泯灭,他也没有麻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和廉价的同情,而是开始拾回失落的人格。
芸芸众囚中只有他坦然地接受厄运的降临,刽子手的刀只能砍下他的头,但他选择死亡的勇气和优雅态度却是对命运和社会的一种蔑视。
文本中的“刽子手”有双重含义,既是指死刑执行人,又是指凶狠的连环杀手吉尔摩。《刽子手之歌》既是执行人在死刑执行过程中惩罚罪犯的正义之歌,又是杀人犯吉尔摩勇于承担后果,弥补过失,最大限度维护自我的尊严之歌。
《刽子手之歌》是一部扣人心弦、引人深思的非虚构长篇巨著,主人公吉尔摩凄怆的心路历程,使人撕心裂肺。人格的失落、人生的迷惘、生命的挣扎与呻吟、命运的蹇楚与彷徨,凝汇成一个人学的命题:呼唤人的尊严!诺曼·梅勒通过“刽子手”蕴含的双重含义,揭示了一个主题:人类社会的主流是正义惩罚罪恶,人类社会荡漾着正义,需要每个成员做正义的践行者;作为人,应该时时处处保持自己的尊严,不论好人还是坏人,不论生存还是面对死亡。
《刽子手之歌》成功地运用新闻写作技巧和文学艺术相结合的手法。
《刽子手之歌》也是由上、下两卷组成:西方的声音;东方的声音。从西方的声音中,听到的是女性急切的呼声。她们是母亲、情人、表妹、姨母。在美国的社会生活中,对立的恐怖主义不仅使文学界失语,而且在西方经验中心造成一大片的空白。人们所作的种种努力大都濒于徒劳、失败。残酷的现实使人们惊恐万状、瞪目结舌。他们发出的声音犹如飞机放烟、无声无息,顷刻间便会无影无踪。从东部声音中,听到的是男性的声音。他们是起诉人、法官、警察、监狱长、监狱看守、精神病专家、律师以及记者。他们汇合成的声音威严、强劲。西方的声音和东方的声音这两股声流组成了长长的交响乐章。乐章的尾声是加里· 吉尔摩的死及其骨灰由飞机从空中撒落。
在《刽子手之歌》中,作者的自我销声匿迹了。作者不再是无所不在,而是悄悄地躲在一边,不再是解释者、译议员的面目出现在读者面前,而是打开“门户”,让读者进去,亲自体验。作家以一种不带个人情感色彩的超然态度客观地转述通过调查、采访获取的第一手材料。论述平铺直叙,“语言朴实、没有修饰、没有隐晦的比喻,也没有联想和典故。
《刽子手之歌》中描写男性的语言很具有威慑力量。“加里冷不防扇了她一个耳光,她的脑袋像闹钟似的叮叮作响,这是第二次打他了。”“他开始把她在屋里摔来摔去,就像乔·鲍勃·西尔斯干过的那样。他一次次拎起她摔在地上。”“我宁愿死后在地狱中烧成灰也不愿看到别的男人和你在一起。我不能与人分享你——我要完全占有你—— ”这种描写男性的坚硬语言带给男性邪恶力量。这些男性无情的折磨,吞噬尼克尔,占有她,直到她消失。《刽子手之歌》中不仅作者的叙述模式和观察视角是男性化的,其中使用的语言也是男性化的,话语的主体是男性,尼科尔的话语被她所面对的强大的男性群体所淹没,她不得不成为一个无声者。
《刽子手之歌》作品的非虚构文本的艺术结构,其对非虚构的“真实性”充满矛盾的诠释传达了一种辩证性的存在,即非虚构文学中“真实”的叙述性。
——梁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作家)
《刽子手之歌》最打动人的地方在于它以一个爱情故事贯穿全剧。加里与女友尼科尔共同上演了一出当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所不同的是,现实版更加黑色、更加荒谬。作为“新新闻写作”的代表作之一,作者严格按照冷静客观的方式叙事,然而写完尼科尔的问题少女生涯之后,他还是忍不住加了一句评论:“这一切真像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怪故事。”
——西部网
诺曼·梅勒,1923年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美国著名作家,国际笔会美国分会主席,美国“全国文学艺术院”院士,“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院士。代表作品:《裸者与死者》(1948)、《夜幕下的大军》(1968)、《刽子手之歌》(1980)、《林中城堡》(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