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487亩,校舍建筑面积134.6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是读书治学的美好园地。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截止至2023年3月,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373人,其中本科生30161人、研究生8065人。学校共设有20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1个产业发展研究院。另有1所独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学科优势特色鲜明,以理工为主,地质、石油、资源、核技术、环境为优势,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管理为特色,经管、文法、外语、艺术、体育等协调发展。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有1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有4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进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成都理工大学有66个本科招生专业(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一流专业48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3个。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含独立招生方向)7个。学校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高校。拥有各类国家级一流课程11门,各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2门。获得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成都理工大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勇攀科技创新高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的科技平台34个。
学校与成都市在校内共建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学博物馆),馆藏世界知名“合川马门溪龙”化石等6万余件标本。图书馆馆藏印刷型书刊296万册,拥有数字资源数据库96个、电子图书263万册、电子期刊137万册。档案管理达到“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一级”标准。学校主办公开出版发行学术期刊6种,其中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种、CSCD收录期刊2种、科技核心4种,并与Elsevier合办国际期刊《Ore and Energy Resource Geology》。学校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育廉馆”等平台。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学校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7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模式:4 0,大四学年可自愿选择作为交流生到英国校本部学习一年。学生按要求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授位条件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按国家统招录取至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我校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我校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分为固体矿产和石油地质两个培养方向,学生进校后分别在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和能源学院就读,详情以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先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进档考生,如录取未满额,则按相同规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进档考生。
第十七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需要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 米,女生不低于 1.60 米。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5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
体育类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仅限2024年使用,此后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参与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成功获批碳汇与地质固碳研究部。牵头成立国际大型滑坡研究协会(iRALL)等国际学术组织,承担“深时数字地球(Deep-time Digital Earth,简称DDE)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学校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地调计划、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等一大批重要项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奖项共计1040项(次),其中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7项。
校训:“穷究于理,成就于工”
“穷究”:深入钻研,追根寻源,不舍追求。见《易·说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另见朱熹:“格物穷理”;见成语:“穷经皓首”等。
“于”:在于、及于、对于、自于等等。
“理”:事理、物理,包括道德伦理、人生哲理、科学真理、事物法理以及理想、理性、理论、理念等等。将寻常所说的道德、道理等尽包其中。
“成就”:完成、成功,造就、成全,成材、成器等等。指在正确的理想、理念、理论指导下取得的成绩。
“工”:实践、实干,工作、工力,过程、擅长,巧智、巧用,艺术境界等等。如“能工巧匠”、“巧夺天工”、“无意而工而无不工”等等。
八字可直译为:在事理物理处穷究钻研,在实践实干中获得成就。亦即:穷究于事事物物之理,成就于实践实干之工。
成都理工大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资源、能源、环境、建筑、军工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国家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等多个国家公派项目实施单位,先后与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意大利等国家的18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获批实施英国牛顿基金会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英合作项目等国际项目。学校举办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四川省属高校中首个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都理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学院。
1956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成都地质勘探学院。
1957年,重庆大学地质系勘探专业二年级全体学生迁入学校。
1958年,学校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11月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同年,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石油系各年级学生和教师各半转入学校。
196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并举办地质类函授教育。
1962年,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地质部双重领导改为由地质部直接领导,各专业学制改为五年。
1965年8月,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三系包括放射性矿产地质和放射性地球物理勘探2个专业、各年级学生和教职工全部转入学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止招生6年。
1969年,学校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1972年,开始招收三年制普通班大学生。
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后,专业学制改为四年。
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
1979年,学校改由地质部直接领导。
1981年11月,国务院批准学校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2年1月,国务院批准学校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3年,学校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生的高校。
1984年3月,国务院批准学校为全国第二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学校正式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1986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1988年,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学校“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两个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
1989年,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在“地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专业实验室。
1990年,经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1991年,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学校建立首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勘探、矿业、石油(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3年5月,经国家教委和地质矿产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同年12月,地质矿产部正式批复确定学校为部属重点高校。
1995年,学校获得博士生导师自审权。
1998年,地质矿产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签订共建成都理工学院协议。同年,根据国家要求,学校高等教育招生并轨并扩大规模招生。
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成都理工大学。学校先后由地质部、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直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同年9月21日,成都理工大学正式挂牌成立。
2006年,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评价。同年10月,学校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被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成为学校第二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是中国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年,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重新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同年,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和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底,学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2013年1月,学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获优秀评价。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同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同年11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2019年,学校入选教育部、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项目。同年12月,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签署《共建四川大学等8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双一流”高校。同年,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都理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学院。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正式开始招生。
2021年9月,学校被确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8月,学校入选全国首批“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在入选的132个产学研协作类创新基地中位列11名。9月,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