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3年,原名“邯郸职业大学”。1984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邯郸大学”。199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名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荣获世界职教联盟卓越奖,2017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发改委联合认定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8年荣获中国职业教育最高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河北省优质专科学校,河北省文明单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现设有11个系,分别是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软件与大数据系、管理系、经济系、文法系、艺术系、旅游与商贸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运动与健康系。
学院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和人才需求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研究制定了《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新调整了三个系、九个专业。目前招生专业34个,其中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装潢艺术设计、物流管理),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金融保险、计算机网络),省级示范专业7个。
在课程建设方面,现有国家精品课2门(《地基与基础》《字体设计》),《地基与基础》已升级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课11门。研究制定了《优质专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有15门优质课通过验收。研究出台了《教师工作室培养模式管理办法》,首批遴选了9个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思政课改革,出台了《思政课改革实施方案》,编辑了《课前5分钟》思政课教案。每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原则,逐步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邯郸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国家公共节能示范机构、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世界职教联盟卓越奖“高等技术技能”银奖。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4、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9、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51、3162937、3162938、3166290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3年6月,当时名为“邯郸职业大学”,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专科院校。
1984年11月更名为“邯郸大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为本校题写校名。
1985年9月,迁至邯郸市渚河路东头,即今渚河路141号。该址为1985年确定的学校校址。
1987年,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革新为发展服务计划联系中心(简称APEID联系中心),成为全国15个APEID联系中心成员中唯一的一所职业大学。
1991年9月,邯郸市广播电视大学与邯郸大学合并,主要办学地址在渚河路141号。
1993年7月,邯郸市广播电视大学与邯郸大学分开并迁往他处;邯郸大学与原邯郸市委党校合并组成新的邯郸大学。
1997年,根据国家关于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按照河北省教育委员会统一要求,更名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