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创建于1965年。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成为重庆市第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地处西部(重庆)科学城“智核区”,紧邻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国家战略。同时,学校结合重庆市主城新区功能定位与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双重需求,助力重庆打造西部职教高地。
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区、北碚校区、永川校区,占地2566.18亩,校舍77.2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57.96万册(含电子图书)。学校设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4个(育人)功能性学院。
学校凝炼出“十用十不用”等核心育人理念方法,全面推进“大思政”三全育人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立德树人水平和育人质量。同时,率先提出了“技术技能教育的英才育人”理念,创新实施了“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工匠工坊支持计划”“星光大道奖励计划”,为“重电学子”开出个性化成长清单。逐步构建“匠师协同、双能支撑、孵扶联动”能工巧匠培养模式,先后培养了诸如“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杨成兴以及“全国技术能手”李小松、王杰等一大批高素质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学生男子足球队连续十一年蝉联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重庆赛区冠军,并于2016年问鼎全国总冠军。学校啦啦操队代表中国勇夺2019年国际技巧与舞蹈啦啦操锦标赛银牌。近三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位居重庆市高校前列。学校个性化人才培养机制、就业典型经验被央视《焦点访谈》和中国教育电视台多次专题报道。近五年(2019.01-2024.06),学生获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436项(特等奖、一等奖和金牌121项),其中,获世界技能大赛金牌1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3枚,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4项、一等奖1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7项。(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6月,最新相关数据内容请以官媒发布为准。)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4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第四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2609。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其前身是1965年创建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整合西部职教基地资源,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成为重庆市第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2566.18亩,校舍77.29万平方米;总资产25.0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9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1508人;馆藏图书257.96万册(含电子图书)。
学校设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4个(育人)功能性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
1.2024年,我校共设6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类)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本科专业: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现代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技术。
专科专业:智能建造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与制造、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技术、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用电子仪器技术、电子信息类、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通信类、智能互联网络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健康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类、物流类、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类、广播影视类、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费收费的批复》文件执行。学校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将分专业收费标准告知新生,新生亦可查看学校官网收费公示表。②住宿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2〕513号、渝价〔2007〕472号、渝价〔2012〕272号)文件执行,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1000元;8人间每生每年收取800元,具体收费以学生住宿的寝室类别为准;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美术生录取:重庆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我市专业统考成绩都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投档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四川考生,按四川省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
4.加分原则:我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5.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6.其他要求: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学校成立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但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
3.学校奖学金:学年奖学金(300-1000元每人);单项奖学金(150-3000元每次)。
除此之外,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具体参见学生手册。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申诉电话:023-65928060
第二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cqcet.edu.cn
招生网站: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
联系电话:023-65928125/8127/8128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401331)
第二十一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建有“沈昌祥网络空间安全院士专家工作站”“硅光子千人专家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中心”“重庆高技能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和“重电e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联合重庆大学共建“大数据智能与隐私计算”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与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共建“大数据与最优化研究所”,建有“机器人技术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有“城市建筑智慧运维管理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重庆精密加工及在线检测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等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建成“陈良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6个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大数据与最优化研究所”研发出国内第一个具备隐私计算的数联网节点接入设备,“硅光子千人专家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中心”研发的大光敏面APD芯片获中国激光“金耀奖”铜奖等多项国家级创新奖。近五年,学校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417项,其中: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03项;获重庆市科技进步奖11项,获重庆市专利奖优秀奖1项。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单位”;全国唯一获批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主、辅基地并拥有2名中国专家组组长的高职院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肩负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使命,取得一系列标志性建设成果。在近四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先后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重庆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在2023年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3;在2023年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3;在2024年高职智库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改革活力指数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2。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1965年,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创建;
1970年,川南工业管理学校撤消;
1975年,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复校;
1985年,川南工业管理学校更名为西南工业管理学校;
2001年,西南工业管理学校升格为西南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西南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南区)、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合并组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09年,学校一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011年,学校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学校“信息安全技术专业‘双平台、双核心、双情境’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015年,学校被教育部列入“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同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8年起,与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联合开办“3 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本科专业。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20年7月,学校获批与长江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两年制“专升本”本科学生;9月29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曼恒数字产业学院挂牌成立。
202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2023年4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等院校联合发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职业教育就业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重庆市教委对高等学校设置事项进行公示,拟向教育部申报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拟新设的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为建校基础,为新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23年10月,牵头发起的全国网络空间安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并任理事长单位。
2024年5月,教育部拟同意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202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函,同意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同时撤销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建制,实现了重庆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零"的突破。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4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