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截止至2022年,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681人,其中博士生1218人,硕士生6655人,本科生18914人,专科生260人(支援少数民族项目),留学生634人。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2个学院(系),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专业已首批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其作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抓手。“十三五”以来,新增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39个。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7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平台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部委级平台6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智库、科普基地等省级平台57个。
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5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近10年连续入选复旦版“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直属附属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1个,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4个。
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4150010631(国标码)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为缙云校区(“5 3”一体化第一年在合作办学高校西南大学或复旦大学);在四川招收的专科新生,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http://www.cqmu.edu.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5714673, 65714674,68485358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wjjbx@cqm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www.cqmu.edu.cn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50亩,建筑面积约220万平方米,藏书229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466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685余人,博士生导师386人,硕士生导师1586人,全日制在校生2784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8395人,本科生18523人,留学生641人。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24年3月科睿唯安发布),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根据不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录取规则,分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方式进行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按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按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首先考生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 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学校主要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实行“院校 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对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3. 对未直接投档到专业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无专业级差,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若投档分数相同,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位规则执行,若无排位规则,我校均按语数外总分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位。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若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批次(或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予以退档。
4.内蒙古实行志愿清,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5.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1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6.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总分150分),因其为高收费项目,只录取有志愿考生,不调剂到该专业。
7.我校英语专业、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部分专业用人单位对身高有一定要求,请考生自行了解。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医学类专业体检表上矫正视力达到4.8镜片度数不得大于800度;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听力受限、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需慎报医学专业,
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开设临床医学(钱悳班)、临床医学("5 3"一体化)、临床医学("5 3"一体化,硕士段儿科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临床药学、药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等29个本科专业,录取批次和专业在各省(市、自治区)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年;
临床医学“5 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6.2万/每年,赴英国莱斯特大学培养的一年参照英方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五、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奖、贷、助、勤、免、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项目,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校内奖学金500-1500元/人、卓越学生奖学金200-10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500-4500元/人、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等,可按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临床医学(“5 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具体按重庆医科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临床医学(钱惪班)毕业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培养,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直接推免进入研究生阶段,可选择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根据学校培养方案和授位条件,颁发相应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2.“5 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健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研究生阶段攻读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硕士。
4.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5.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符合双方有关学位的规定,可以获得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以及英国莱斯特大学临床科学理学学士学位。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本科)、临床医学(“5 3”一体化)由学校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完成培养;儿科学(本科)、临床医学(“5 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在儿科学院完成培养;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由国际医学院负责。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新增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级部门及横向项目4500余项,资助经费11亿余元;牵头承担了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资助经费达2.54亿元。近五年发表SCI收录论文10000余篇,年均增长率15%。多项成果在《柳叶刀》《自然·医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5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首台设备于2020年12月获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新冠疫情发生后,学校成功研制出我国首个获批上市化学发光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新冠中和抗体鼻喷剂。抗抑郁和中风药物相关技术、肿瘤免疫治疗等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52所教育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英国莱斯特大学、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等国际名校;与英国莱斯特大学联合办有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
1956年,根据中央部署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上海第一医学院重庆分校,后独立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5年,重庆医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曾先后隶属于卫生部、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
1997年5月,学校由四川省教委划转至重庆市教委,各附属医院也由四川省卫生厅划转至重庆市卫生局。
1999年1月,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1年5月,学校启动新校区选址工作,最后决定落户沙坪坝区。
2001年6月,教育部确定由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支援重庆医科大学。
2002年,重庆职工医学院、重庆中医学校并入重庆医科大学分别组建应用技术学院和中医药学院。
2003年起,先后建立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8年,教育部、重庆市《部市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学校为重点建设大学。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1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9月,学校获批重庆市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市微无创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2012年12月,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3年5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7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建设高校。
2015年11月,学校成功获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和省级政府首批共建的地方医科大学,正式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2016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2017年6月,重庆医科大学医渡云医学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这是国内高校首个针对医学大数据分析研究建立的二级学院。7月,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19年9月,学校获批微无创医学省部(教育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0年3月19日,重庆医科大学获批建设省部共建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5月,重庆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