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规划用地650余亩,教学条件优越。截止至2023年,拥有50多个校内实训室,在全国各地建有3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东盟语言与文化普及示范基地、国家开放大学(海南)文昌分校、海南省英语日语应用研究会、海南省应用外语研究基地等机构。
学院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老挝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及保加利亚语等20个外语语种,涵盖外语、国际商贸、国际旅游、教育、艺术等共30多个专业。各语种专业按“外语 职业”的模式培养,形成了以外语专业为主体、商贸与旅游服务专业为两翼、人文艺术专业为补充的“一体两翼一提升”的专业人才培养格局和各语种专业直接对接国际升学的特色外语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及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标海南十二个重点产业需求,为国家和地方发展提供应用型外语人才储备和服务型人才保障。
学院坚持与国内外高端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式联合培养外语(教育)、旅游、商贸和艺术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确保学生高质量就业,学生年终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领域涉及教育、商贸、金融、旅游、酒店、物流、交通、文化、IT、地产、公共服务等行业,每年都有一批毕业生到新加坡、马尔代夫、日本等国(境)外就业。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46013577
(三)办学层次:专科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学校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邮编:571321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西藏、新疆、山东等23省(市、区)招收统招专科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一)以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等素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采用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同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四)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五)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对考生单科成绩不做限制,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的投档分为准。在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我校遵循生源地的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七)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和加试等特殊要求。日语、韩语、泰语、阿拉伯语、越南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马来语)、应用外语(缅甸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应用外语(葡萄牙语)、应用外语(意大利语)专业实行零起点教学,高中阶段无上述语种专业基础的均可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校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承认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九)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统考或联考的,我校认可生源省体育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承认其它院校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十)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中的要求。同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十二)对于启动高考改革的省(市、区),我校对这些省(市、区)不提科目要求,并将遵循这些省(市、区)高考改革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相关的收费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和中文专业学费495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700元/学年;住宿费分为425元/学年、850元/学年、1050元/学年、1450元/学年四个标准。
五、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校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六、助学主要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单项最高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
(二)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三)学校设立校级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对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四)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按政策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五)按国家规定,毕业时积极求职并且符合低保、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898—63298396(传真)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63297715
(三)传 真:0898—63297756
(四)学校网址:www.hncfs.edu.cn
(五)电子邮箱:zsjy008@126.com
(六)联 系 人:赖东明 陈仕榜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持续扩大外教和留学生招收规模。学院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马来西亚、印尼、瑞士、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40多所高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实施多类项目,为学院20个语种的学生提供中外联合培养、国(境)外短期交流、带薪实习、暑假赴美社会实践、赴美游学及专升本国际升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和交流机会,搭建了广阔的出国留学平台。学院与北外、北二外、上外、广外、广西民大等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提升办学综合实力。深化与海大、海师、热海院、省旅校等省内学校校际协同合作,构建“中高职本科”以及“专本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民国36年(1947年)秋,文昌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创办,校址设于文昌孔庙。
1950年4月,学校由人民政府接管;同年8月,更名为“文昌县立师范学校”。
1951年春,更名为“文昌师范学校”,成为中等师范学校。
1952年,学校实行二部制教学。
1957年,学校划归广东省管,更名为“广东文昌师范学校”。
1961年,学校迁址文昌县东文教宋六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招生。
1968年,学校停办。
1970年,学校重新招生。
1973年,学校正式复办。
1980年秋,学校改学制为三年。
1981年,学校迁到文昌侨中南边新建校舍。
1988年,学校改称“海南文昌师范学校”,列为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1993年,学校更名为“海南外国语师范学校”。
2003年12月,海南外国语师范学校升格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0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9月,海南省教育厅和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实施共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国家开放大学(海南)文昌分校、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中等专业学校外语学院教学点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正式揭牌。
2018年5月,学校成为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
2020年12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
2022年4月,被评为海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