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广西第一所职业本科试点院校,是广西最美的大学,学校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教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展开强势的产、学、商、研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就业创业天地。截止2023年3月,学校有崇左校区、空港校区,占地面积3348.11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27个本科专业,53个高职高专专业。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教学用计算机4167台;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座位数23600个;图书馆总藏386.4万册。学校风景秀丽,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广西首个5G校园,校内实训基地(中心)39个共569间,学校产教融合合作单位416家;成立了广西本科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广西智能制造职业教育集团,拥有广西高校机器人重点实验室,还拥有现代化的国际物流综合实训基地、独具边贸特色的国贸综合实训基地、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共享园等,只为学生练就一技之长,更好地成长就业。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6%以上。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院系。开设有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大数据工程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汽车服务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现代物流管理等27个本科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学前教育、家具设计与制造、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53个高职高专专业,逐步构建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办学宗旨。倡导用“五创”理念培养具有人文素养和科技精神的人才,倡导师生以敏感的思维以适应社会和产业热点。学校遵循职业属性,本科标准,产教融合,校地双赢、创新驱动,先试先行的原则,准确把握职业教育的时代性,树立现代本科职业教育构建“强调技术、突出应用、注重技能、关注创新、兼顾人文”的人才观并以此为核心开展试点工作。懂得感性与理性共进,勤学与悟性同长,师生情真如亲的诱导式教育方式。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英文名称:Guangxi City Vocation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3920。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处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主管招生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学校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投挡原则: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总分(总成绩 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的比较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综合分排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先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 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费用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及退费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
1.本科4年制普通类专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装备智能化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汽车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智能建造工程、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应用泰语、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康复治疗、医养照护与管理、中药学学费为26000元/学年;
2.本科4年制艺术类专业: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学费为28800元/学年;
3.高职3年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为13800元/学年;
4.高职3年制普通类专业学费为12800元/学年;
5.住宿费:6人间2000元/学年,8人间1400元/学年,10人间1500元/学年。
6.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军训服装费150元/人(2024学年招标采购单价,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80元/人(2024年收费按实际进取价收费,以最新公示为准)。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2024年收费按实际进取价收费,以最新公示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1、崇左校区: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邮编:532200
2、空港校区: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大道655号,邮编:532100
学校网址:http://www.gxcvuedu.com
电子信箱:gxcczsb@126.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gxcvuedu.com
联系电话:0771-7515016 7515003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明德、厚学、维新、笃行
明德:出自《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和《礼•君陈》"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原意光明之德、美德,指彰明德行,品德高尚的人。为学者要正确认识和认真遵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类共同的道德规范,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的人 。
厚学:转义出自《易•坤》"坤厚裁物",原意为深厚致学,所学厚实。为学者必须重视学习、勤奋学习,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学习要专心致志、刻苦钻研、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所学不求广博,但求深厚。通过学习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具备丰富而厚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维新:出自《诗•大雅•文王》"周虽旧部,其命维新"。原意为维系和保持事物的先进性。为学者应当具有现代意识、先进观念和创新精神,实事求是、把握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所学理论、知识、技术和能力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和新技术,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知识和技术。
笃行:出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学记》也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原意为切实履行、专心实行,也指行为淳厚,纯正踏实。为学者要善于将书本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相统一。要努力践行所学,使所学终有所用,实现知行合一。通过脚踏实地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学校与中泰(崇左)产业园管委会签订产、学、研、创战略合作协议,租赁园区土地100.97万平方米、建筑65.34万平方米建设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产教融合基地。以“出则为工为商、入则为学为教”的理念,把基地建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培训与服务为一体的产业性经营实体,形成学校与园区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基地建成后,能满足60%的学生实践、实习、实训需要和年1.8万人次社会服务培训需要。全校80%的毕业生可以通过基地平台面向社会就业。目前,已引进企业28家,与园区40余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迈出学校融入园区的第一步。
学校8个产业学院已入驻产教融合基地,在中泰产业园内校企合作的企业涉及我校10个二级学院,38个专业,可实现5000多名学生直接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实际生产过程,逐步实现实践教学、培训、生产、科研、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打造产教融合特色职业大学,使“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区域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城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国家产教深度融合提供新样本。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的前身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创办于2005年3月30日,校址在南宁空港经济区。
2005年3月份,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基础建设破土动工。
2005年3月30日,正式成立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2005年12月上旬,我院第二期建设工程鸣锣动工。
2016年9月10日,在崇左市江州区建设崇左校区,2017年11月2日投入使用。
2019年5月27日,学校更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