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学院原名桂林旅游专科学校,1994年定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截止至2023年,学校现有雁山、骖鸾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5.72万平方米(1885亩),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665人,其中本科生9797人。
学校现有的本科专业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理学、教育学七个学科门类,涵盖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及休闲健康、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主要领域,形成了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构建了“一轴两翼三能力四融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6个。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299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饪与营养教育),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4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前厅与客房管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1门(创新创业基础);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3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升本以来,共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
学校现有广西一流学科(B类)1个(旅游管理)、广西重点学科(培育)2个(旅游管理、设计学),广西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工程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2个。学校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成为南开大学对口支援的高校。
学校将旅游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文化育人模式。师生发挥专业优势共建育人环境,学校校园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成广西旅游博物馆。学校将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融入人才培养,建有桂北红色旅游文化展馆和红色旅游资源展示中心等,面向校内外开设红色文化旅游培训班,讲好红色故事。学校“七玄乐府”少数民族器乐传承与创新项目获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桂戏广播体操,助力全民健身防疫,传承、创新、传播优秀民族文化。打造了礼宾礼仪大赛、外文戏剧节、淘宝文化节、桂旅大讲堂、体育文化节、“马踏飞燕”演讲比赛等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桂林旅游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4年) 高职(3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桂林旅游学院网址:http://www.gltu.edu.cn
四、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如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录取满额,再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3.在录取过程中,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次。即历史科目组(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历史(文科综合)、数学;物理科目组(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物理(理科综合)、语文。
4.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和体育类本科、高职专业的考生,考生的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无特殊规定,学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有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体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考生艺术、体育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2)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无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考生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五、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本科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2)学校与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原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进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设置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全面引进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办学模式与课程,学生成绩合格,可申请获得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学术认证证书。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较好,不招无此志愿考生。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浪潮集团校企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主要核心课程由浪潮集团高级专家授课,要求学生数学基础较好,限招物理科目组(理工类)考生。
(4)航空服务与艺术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2-185厘米,女生身高162-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7及以上,无色弱、色盲、弱视和视野异常,限招舞蹈类联考考生。
2.高职专业录取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2-185厘米,女生身高要求162-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7及以上,无色弱、色盲、弱视和视野异常。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0-183厘米,女生身高要求160-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转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该专业对英语基础要求较高。
六、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七、颁发学历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八、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免”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登陆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生资助服务--国家资助政策”板块查询。
十、收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换算为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如下:
1.普通本科(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150-4597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0894-11994元/生·学年,高职学费标准为5496-10982元/生·学年。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5995元/生·学年。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986元/生·学年。
4.住宿费标准: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8人间(含空调):1050-1330元/生·学年;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标准化公寓式宿舍2-4人间(含空调):1550-2500元/生·学年。
5.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费用。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106元/人,仅供参考);体检费按实际医院体检收取(2023学年医院体检费单价58元/人,仅供参考);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开始进行预收,学年结束根据学生教材使用实际情况结算(2023学年预收教材费800元/人,仅供参考);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它注意事项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3690077、3690122、3690133、3690144、3690177
投诉电话:(0773)3691088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十二、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升本以来,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项。共承接社会服务项目466项,覆盖了全广西14个地级市、东盟十国。作为全国首个拥有省级旅游数据中心的高校,率先制定了国内第一个省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地方标准。学报《旅游论坛》是国内重要的旅游学术研究平台,入选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2012年)、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2017年版和2020年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7年版和2020年版),荣获第六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2019年)。
校训:修身 立志 敬业 创新
“修身”是指修养身心,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修身,一是修德,二是修智,德才兼备,便是修身的理想结果。“立志”是指设立自己未来方向的志愿。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树立志向,下定决心;二是坚强独立的意志。“敬业”是指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工作态度。“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学校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香港理工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多领域合作;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商学院开展酒店管理专业合作办学。在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设立了海外校区,建立了文莱汉语旅游人才培训中心;“中印尼旅游教育合作”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度“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俄罗斯副总理戈洛杰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两任秘书长到学校考察、演讲。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瑞法依评价说:“与学校的合作已作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开展各相关领域合作工作的典范,值得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推广。”
1985年11月,桂林旅游专科学校建立,隶属桂林市领导和管理。
1986年3月起,进行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工程建设。9月,学校部分校舍落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学校开始招生。
1988年,经自治区教委批准同意,学校开始招收大专生。
1994年2月,国家教委批复,学校正式定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领导体制为自治区和桂林市共管,以区管为主。
1997年,获国家教委批准面向全国招生。
2002年,在自治区和桂林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学校决定在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购置土地建设新校区。
2005年10月6日,学校在雁山校区举行了新校区启用仪式。
2005年11月,成为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大陆唯一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
2007年12月,学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9年10月,学校推动中国旅游院校之间的合作,成立“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
2012年2月,学校成为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桂林旅游学院。
2017年11月,由桂林旅游学院和新西兰商学院合作成立中国(桂林)新西兰创新创业国际学院。
2020年11月,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1年10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建设桂林旅游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