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馆(原广州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广州市文化局。新馆项目选址于广州新中轴南段、海珠湖东北侧地块,北邻新滘中路、东靠新光快速路、西南与海珠湖相望。
广州文化馆以“十里红云一湾水,八桥画舫十六亭”为理念,“八桥”“十六亭”等提法跟现实景观一一吻合,其建筑群如海珠石般散落在湖边,荟萃成大小不一的院落,形成庭院与建筑共生,园中有园的优美布局。选取岭南典型的风景元素“山、水、田、塘”贯穿整体设计,同时按四季景观设景,并结合岭南园林布局特色,突出广州历史韵味。
多年来,广州市文化馆创作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组织承办了各种有特色有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培训基层文化骨干、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群众文艺刊物、组建示范性中心团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07年,广州市文化馆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馆,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广州市群众文化先进集体称号。
选址海珠湖公园北侧,广州文化馆和岭南大观园位于新中轴线最南端。最终的设计方案的灵感来源于婆娑的榕树和密集的水网,方案选取岭南典型的风景元素“山、水、田、塘”贯穿整体设计。“一馆一园”内“园中有园”,将分别建设广州公共文化中心、广州文艺中心、广绣风雅园、岭南翰墨园、客家风韵园、曲水观景园等多个园区。
市文化馆现有馆舍两处,其中“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位于广州市先烈中路102号之二华盛大厦北塔3—5楼,“公共文化学习中心”位于海珠区艺苑路47号1~2层,馆舍面积共8000多平方米。
2007年2月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市文化馆挂牌成立。馆设四部二室,有创作调研部、活动策划部、培训辅导部、指导联络部、行政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