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机关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1999年开始申办普通高校,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截至2022年,学校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罪犯改造理论研究中心、戒毒与康复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图书馆藏书近百万册,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律师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和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遴选建立了30多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学校以监狱学为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监狱学已建成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被批准为司法部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目前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司法警察学、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等1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监狱学、行政管理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狱内侦查学”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 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总数1800人,根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需求、各省份生源、学校往年录取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分配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不安排预留计划。女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官网招生网页上也将发布相关信息。
三、招生专业
2024年招生专业共8个,分别为:监狱学(含心理矫治方向、矫正教育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涉外法治方向)、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司法警察学、法学、行政管理、社区矫正。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数据警务技术和司法警察学为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警察类专业。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为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监狱学(涉外法治方向)部分课程实行双语教学,考生报考时需考虑自身英语水平。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从我校官网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将政治考察表交给工作人员。若个别省份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表由本人入学报到时交至学生处。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语言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3.身体条件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身体状况不存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我校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s://zs.cicp.edu.cn/zcfg/1735.jhtml)。
4. 体能测试合格。
(三)考生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投档和录取资格。若个别省份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按照投档时其电子档案中《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记载的体检项目,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逐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均相同的,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四)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若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生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九、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其中监狱学、侦查学、禁毒学、数据警务技术4个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学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法学、行政管理和社区矫正3个非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及参军入伍等。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 话:0312-5910067、5910069
传 真:0312-5910065
电子信箱:3442721646@qq.com
(二)招生监督
纪委办公室:
电 话:0312-5910317
(三)学校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邮政编码:071000
(四)学校网址
https://www.cicp.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12年11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建设试点单位,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
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承担律师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等职能。
2014年11月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2022年,学校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高级警官、业务骨干和高端律师培训任务,年均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学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监管改造、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领域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先后申请立项省部级以上课题170多项,出版专著350多部,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不断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乌克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惩教署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与美国马里兰大学、俄罗斯刑罚执行局、瑞士刑罚执行局联合举办“中美刑事司法新发展”“中俄刑罚执行现实与未来”“中瑞监狱管理”等大型国际研讨会,经常性选派专家学者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进修访学,广泛宣传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罪犯矫正经验,不断扩大学校国际影响。
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
1956年,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创建。
1983年,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划归司法部领导。
1985年,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改建为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学院劳改专业教学部改为劳改管理系。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1995年,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1996年1月,学院政工系更名为警察管理系。
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同意,学院开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在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筹建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性质、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02年4月24日,正式建成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08年,学院监狱学系承担了全国首批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学生的教育和培养任务。
2012年,国家律师学院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挂牌成立。
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正式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
2016年12月,学校被河北省学位办批准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警务硕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