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作品为上一年度由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摄制的、在全国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节目,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领导部门推荐选送。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除第十七届(1997年)在郑州举行、第十九届(1999年)在长沙举行、第三十届(2015年)在杭州举行、第三十一届(2018年)在宁波举行之外,其他各届都在北京举办。
按“飞天奖”惯例,由该年度获奖最多、影响最大的电视剧制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承办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评委会成员由有成就的电视艺术家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奖方法为:按篇幅和题材分为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含9集)、中篇电视剧(3-8集)、短篇电视剧(1-2集)、少儿连续剧、少儿短篇电视剧、戏曲连续剧、戏曲短篇电视剧,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另外还有“电视短剧奖”、“合拍电视剧奖”、“译制片奖”以及各单项奖,包括“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摄像奖”、“优秀美术奖”、“优秀照明奖”、“优秀剪辑奖”、“优秀音乐奖”、“优秀音响奖”、“优秀男、女演员奖”等。
1981年4月3日至13日,中央广播事业局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
国电视节目会议,设立“全国优秀电视剧评奖”。对1980年1月1日至1981年3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播出的电视节目进行评选,有28部电视剧获奖。
1983年3月,广播电视部(原中央广播事业局)委托《电视文艺》、《中国广播电视》、《电视周报》三家报刊联合主办第三届全国优秀电视剧评奖活动,并把这一活动正式定名为“全国电视剧飞天奖”。和金鹰奖并称为中国电视双奖,前者代表政府最高表彰,后者代表行业最高成就。奖杯形态定于敦煌壁画中的飞天女神形象。
1984年,增设男女主角、男女配角四个个人单项奖。
1992年,更为现用名“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1993年,增设导演、编剧、摄影、音乐等个人单项奖。
1998年,取消男女配角奖。
2005年,根据中宣部出台的全国文艺评奖政策,飞天奖和中国电视金鹰奖轮流举办,飞天奖定于每奇数年颁发,金鹰奖则是偶数年颁发。并且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星光奖一起组成“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作为政府对电视剧、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领域的最高表彰。
2013年,由于今年8月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发布的“晚会节俭令”影响,第29届飞天奖延后,12月26日在央视新大楼与第15届中国电影华表奖合并举行颁奖仪式,本次典礼一切从简,不设红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