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生于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年),一作黄初四年(223年)。其祖先本姓奚,住在会稽上虞(今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其曾祖父后为躲避仇家,迁徙到谯国的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并改姓为嵇。 嵇康的父亲嵇昭,官至治书侍御史。嵇康的兄长嵇喜,早年即以秀才身份从军,后历任太仆、扬州刺史、宗正等职。
嵇康年幼丧父,由母亲和兄长抚养成人。幼年聪颖,博览群书,学习各种技艺。成年后喜读道家著作,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然不注重打扮。后迎娶了沛王曹林之女长乐亭主为妻,因而获拜郎中,后任中散大夫。 嵇康与长乐亭主育有一儿一女(其子即嵇绍)。
嵇康崇尚老庄,讲求养生服食之道,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生活方式。他常修炼养性服食内丹之事,弹琴吟诗,自我满足。他赞美古代隐者达士的事迹,向往出世的生活,不愿出仕为官。
嵇康曾经游于山泽采药,得意之时,恍惚之间忘了回家。当时有砍柴的人遇到他,都认为是神仙。到汲郡山中见到隐士孙登,嵇康便跟他遨游。孙登沉默自守,不说什么话。嵇康临离开时,孙登说:“你性情刚烈而才气俊杰,怎么能免除灾祸啊?”嵇康又遇到隐士王烈,一道入山中,王烈曾得到石头的精髓饴糖,便自己吃了一半,余下一半给嵇康,都凝结为石头。又在石室中见到一卷白绢写的书,立即喊嵇康去取,而书就再也不见了。王烈于是感叹道:“嵇康志趣不同寻常却总是怀才不遇,这是命啊!”
掌权的大将军司马昭欲礼聘他为幕府属官,他跑到河东郡躲避征辟。司隶校尉钟会盛礼前去拜访,遭到他的冷遇。同为竹林七贤的山涛离开选官(尚书吏部郎)之职时,举荐嵇康代替自己。嵇康作《与山巨源绝交书》,列出自己有“七不堪”、“二不可”,坚决拒绝出仕。史称“大将军(指司马昭)闻而怒焉”。嵇康对于司马氏采取不合作态度,因此颇招司马昭的忌恨。
景元四年(263年,一作景元三年),嵇康的好友吕安的妻子徐氏被吕安的兄长吕巽迷奸。吕安愤恨之下,欲状告吕巽。嵇康与吕巽、吕安兄弟均有交往,故劝吕安不要揭发家丑,以保全门第清誉。但吕巽害怕报复,于是先发制人,反而诬告吕安不孝,使得吕安被官府收捕。嵇康非常愤怒,出面为吕安作证,因而触怒了司马昭。此时,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言,以陷害嵇康。司马昭一怒之下,下令处死嵇康与吕安。
嵇康行刑当日,三千名太学生集体请愿,请求朝廷赦免他,并要求让嵇康来太学任教,他们的这些要求并没有被同意。临刑前,嵇康神色不变,如同平常一般。他看了看太阳的影子,知道离行刑尚有一段时间,便向兄长嵇喜要来平时爱用的琴,在刑场上抚了一曲《广陵散》。曲毕,嵇康把琴放下,叹息道:“从前袁孝尼(袁准)曾跟我学习《广陵散》,我每每吝惜而固守不教授他,《广陵散》现在要失传了。”(据传,《广陵散》并非嵇康独作,而是嵇康游玩洛西时,为一古人所赠)说完后,从容就戮,时年四十岁。海内的士人没有不痛惜的,司马昭不久后便意识到错误,但追悔莫及。
东晋名士谢万将其列为“八贤”之一。袁宏在《名士传》中也称嵇康等七人为“竹林名士”。
嵇康通晓音律,尤爱弹琴,著有音乐理论著作《琴赋》《声无哀乐论》。他主张声音的本质是“和”,合于天地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认为喜怒哀乐从本质上讲并不是音乐的感情而是人的情感。
嵇康作有《风入松》,相传《孤馆遇神》亦为嵇康所作。作有《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被称作“嵇氏四弄”,与蔡邕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隋炀帝曾将弹奏“九弄”作为取仕条件。
参见:正始文学
嵇康的文学创作,主要包括诗歌和散文。其诗现存五十馀首。有四言、五言、七言和杂言,而以四言成就较高。何焯《文选评》称:“四言不为《风》、《雅》所羁,直写胸中语,此叔夜高于潘、陆也。”他的四言诗是继曹操之后一批成功之作。
嵇康的诗,以表现其追求自然、高蹈独立、厌弃功名富贵的人生观为主要内容。其中《幽愤诗》自述平生的遭遇和理想抱负,对自己无辜受冤表示极大愤慨。诗末说:“采薇山阿,散发岩岫。永啸常吟,颐性养寿。”表示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这首诗词锋爽利,语气清峻,可与其《与山巨源绝交书》合读。其四言《赠秀才入军》诗共十八章,内容是想象其兄嵇喜在军中的生活,但那洒脱的情趣却是属于嵇康的。
嵇康诗的风格,刘勰《文心雕龙》评为:“嵇志清峻。”又说: “叔夜俊侠,故兴高而采烈。”突出了嵇康诗风与其人格性情之间的密切关系。稽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自称“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他的诗亦如此。钟嵘《诗品》评其诗为“峻切”,也是相同的意思。
嵇康擅长书法,工于草书。其墨迹“精光照人,气格凌云”,被列为草书妙品。后人称其书法“如抱琴半醉,酣歌高眠,又若众鸟时集,群乌乍散”。
嵇康善丹青,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载其时有嵇康《巢由洗耳图》《狮子击象图》传世,俱已失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