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图书馆与学校同期创办于1939年,伴随着学校的发展历程,历尽70余年的沧桑变迁,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座馆藏资源丰富、现代化水平高的大学图书馆。
东区新图书馆大楼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馆舍面积达3.2万平方米。截止2015年12月,中外文藏书总量约271.6万册(种),其中纸质图书126.6万余册,电子图书145万余种,报刊约1500种,中外文数据库35个。已形成了以农、工、管理为主体,涵盖人文、教育、经济、法律、艺术等多学科,虚拟馆藏和实体馆藏互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馆藏体系。
图书馆一贯秉承和谐、务实的办馆理念,实行“藏阅一体、开放管理、自助借还”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方便了读者;采用“图腾”V9.0图书馆管理集成系统,实现了采访、编目、流通、检索、期刊、情报和统计决策等现代化网络管理;周开放时间91小时,网络服务24小时不间断;2014年9月,图书馆的自助借还书系统正式运行,标志着图书馆现代化管理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图书馆设有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情报部、技术部、办公室和信息素质教育教研室,负责文献的采购、分编、流通阅览、情报开发及文献检索课的教学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紧随着河南科技学院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步伐,图书馆正朝着数字化、多功能、现代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第一条 读者凭借阅证(卡)入馆,无证(卡)者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二条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入馆。
第三条 保持馆内安静,自觉将通讯工具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轻步缓行,不得高声喧哗、朗读、大声交谈和制造其它噪音。
第四条 保持馆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不得携带食物入馆。
第五条 注意安全,杜绝烟火,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
第六条 爱护本馆建筑物和一切设施。勿在桌、椅、门窗及墙壁等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不得撕损书刊资料。
第七条 交通工具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在图书馆门前随意停放。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图书馆有关规定。凡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条 读者一律凭借阅证(卡)借还图书。
第二条 现期报刊、过刊、过报、工具书、样本书(书库内带蓝色书标的图书)、线装图书、古籍图书、校内出版物,仅限馆内查阅,概不外借。
第三条 教职工、在读研究生每人限借15册,借期180天;本科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90天。原则上不办理续借手续,图书逾期,须缴纳超期款。
第四条 读者选好书后,如所借图书有污渍、破损等,到总服务台加印记图章;借出的图书,如有急需可随时通知予以收回。
第五条 读者若需预约图书,可在图书馆公共查询系统上完成,预约图书归还后七日内预约有效。
第六条 借阅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凡因转借、代借、丢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原持证人负责。
第七条 借阅证(卡)丢失,须到图书馆网站上或技术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两周后持有效证件到技术部补办新借阅证,原证从补办之日起作废。若挂失前被他人冒用,所借出的书刊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 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清还全部所借书刊,方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