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图书馆于1958年建校之初即成立,独立馆舍于1977年落成,1998年进一步扩建,本部馆舍面积达1.3万平方米,现全校图书馆系统有3个独立馆舍,红旗校区图书馆、黄金校区图书馆、南昌校区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达到5.1万平方米。总藏书量240多万册,其中中文图书210万册、外文书刊15万册、期刊合订本17万余册,另有科技资料、硕士论文等;订有中文期刊1200余种,外文期刊57种;还拥有包括图书、期刊在内的40余个中外文数字资源库。
目前,我馆有计算机文献检索中心、电子阅览中心及各类中外文书刊阅览室20个,阅览座位2264个,另外还有254个座位的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一座。各阅览室实现全天候开放,每天开放16小时,节假日、寒暑假对读者开放。
图书馆自1999年启动自动化、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工程,2002年已实现图书资料文献信息的计算机管理,采用妙思文献集成管理系统,并启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工程。为了提高图书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实现了门禁以及RFID自助借还系统,三校区图书通借通还,实现了图书馆“藏借阅”一站式服务平台。
现图书馆拥有10余台服务器,建设了100TB的大型数字资源存储系统,以及无线网络覆盖并与校园网相连的图书馆局域网。图书馆网站向读者发布图书馆新闻动态,提供各种中、外文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的查询、浏览和下载的一站式服务检索访问平台,以及移动图书馆服务,读者借书超期提醒等服务,提高了图书馆的现代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馆职工55人,其中研究生、本科及大专学历33人,正副高级职称人员13人,中级职称17人。馆内机构设有:综合办公室、资源建设部、流通部、技术咨询部、信息服务部及读者工作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图书情报工作队伍。
图书馆是学校的学术机构,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广大师生员工展示精神文明风貌的主窗口。入馆阅览,应讲文明、有纪律、守规矩、爱公物,树文明馆风,做文明读者。
(一)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规操作,照章办事;
(二)不穿拖鞋,不裸膀子,衣着规范,仪表整洁;
(三)轻步低声,言行得体,禁止喧闹,肃静安定;
(四)不抛废纸,吐痰入盂,注意卫生,保持清洁;
(五)不涂墙桌,不损书报,爱护公物,讲究公德。
(一)、借阅证的办理
1、本校职工、研究生首次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研究生证),办借阅证1张(教师、研究生限借10册,其他人员限借6册)。校本部普通班本、专科生入学后首次办证,须接受关于如何利用图书馆的教育,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每人办借阅证1张,限借书6册。
2、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学院自办班学生首次办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每人办借阅证1张,限借3册。学生个人自行办证,按社会读者办证处理。
3、对社会读者(包括职工家属、亲友)办理借阅证:社会读者办证,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凭本人的有效证件与本校校本部职工个人出具的书面担保及其证件办理。
(二)、借阅证的补办
1、凡需补办证件的读者,须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并凭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本馆办公室办理。
2、读者的借阅证,务须妥善保管,如若遗失请及时到本馆办公室登记挂失。(注:挂失只能锁定使用计算机系统借书刊的阅览室)。凡因遗失或被冒用及其他情况而造成学校公共财物损失时,无论挂失与否,原领证人(或担保人)须负赔偿之责,具体处理按本馆有关规定执行。挂失后又找回的证件,在未办新证之前,如需启用须到馆办公室登记解挂,如已办新证,原证须交回本馆,不得同时使用两个证件。
3、因留级、专升本或其他原因变动所学专业、班级的学生,须重新办证,有关手续按学生首次办证处理,原发图书借阅证须全部交回。
(三)读者休学、退学、结业、毕业或调动工作时,需将借阅证交回本馆办公室,办清手续,方可离校。属统一办证者,离校手续仍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缺一不办;属个人办证者,个人自行前来办理。
2、读者到本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学生持学校的离校手续通知到本馆办公室换取本馆的《离校手续单》;
(2)按《离校手续单》所标栏目逐一办理;
(3)将已经本馆有关部室签章的《离校手续单》交回馆办公室,换回学校《离校手续通知单》;
3、社会读者直接到馆办公室办理证件回收手续。
(一) 按规阅览
1、学校统一为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办理校园一卡通,一卡通有借阅图书文献的功能。
2、本馆各阅览室均实行开架管理,凭卡借阅。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书刊,不得转借,代借。
3、凡持他人证件借阅书刊者,一经发现,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二) 按序操作
1、读者到阅览室内阅览,如需进库选书,需到所在阅览室服务台登记(流通部除外),交押本人校园一卡通,换取书位牌。
2、读者入库借书时,请先浏览本馆所设“温馨提示”牌,了解书刊所在具体位置,提高借阅效率。
3、选书时用书位牌标明该书位置,如不借阅务须将该书放回原位;如需借出,则取出书位牌连同该书到服务台办理外借或阅览手续。离柜请读者注意核对所借(还)图书信息。
4、读者办理借阅书刊手续时,应检查该书刊有无破损、缺页、圈点、涂画、条码及磁条缺损等情况,如有此类情况,应事先向工作人员说 明,由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出,否则由读者负赔偿之责,赔偿金额另文规定。
5、读者入库,不得携带书包、提袋和书刊等物;按存包柜使用规则正确使用存包柜;读者存入存包柜的物品由本人负责,本馆不负保管之责。严禁烟火,不准吸烟。
6、西校区阅览室借阅操作办法
(1)读者填写借书索取单:读者可通过西校区阅览室内的查询电脑查询馆藏信息,填写借书索取单交给西校区阅览室工作人员,需填写的内容包括:书名、索取号、馆藏地址、读者姓名、一卡通号等。
(2)我馆派人送书:我馆定期将读者借书索取单送到校本部图书馆,由校本部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书库找到读者所需图书,并派人送到西校区阅览室。读者可每周二、五到西校区阅览室取书。
(3)按期还书:请学生按《借阅规则》上规定的借阅时间内,在西校区阅览室还书。如有超期,则按我馆《读者手册》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西校区学生可实现不出西校区借阅和归还校本部的图书文献。
(三) 按期归还
1、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将按超期天数收取书刊滞留金,标准为:流通部藏书按0.1元/册·天,其他阅览室藏书按0.2元/册·天。
2、书刊借阅超期较长者,其书刊滞留金的收取限额按另文规定执行。
(四) 行为守规
1、读者在阅览室阅览,应遵循先到先坐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抢占座位;
2、读者应保持室内秩序安静、不准在室内朗读、闲谈、聊天、谈情说爱、讨论问题;也不得收听、收视广播、电视、拨接电话。
3、禁止在室内进食、吸烟,不得起哄喧哗、吵闹滋事。
4、读者所带(借)书籍(物品),不得滞留在阅览室占位过夜,晚上10点闭馆前,请读者自行带走。
5、凡有上述行为而不听劝阻者,除交纳违规教育处理费外,责令出馆。
(五) 寒暑假借阅区段的相关规定
为满足广大师生在寒暑假期间的借阅需求,方便读者借阅和使用图书文献资源,我馆除在寒暑假期间按规定安排各阅览部门轮流开放外,还专门设立了寒暑假借阅区段,并采取了相应便利措施,具体如下:
(1) 寒暑假借阅区段的定义:每年学校规定的本科生放假时间,在加上前后各一周。如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为:7月13日—8月27日,则该暑假借阅区段时间为:7月6日—9月3日。
(2)读者所借阅的图书应还时间位于寒暑假借阅区段内时,可继续使用,无需办理续借,不计算超期,但需要在本寒暑假借阅区段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归还图书,超过时间归还,则按规定计算超期。例如:某暑假借阅区段时间为:7月6日—9月3日,某读者所借某本图书应还时间为:7月8日,则该书可迟于9月3日归还,不计超期,如9月5日归还,则超期2天。
(3) 读者所借阅的图书应还时间位于寒暑假借阅区段前时,应及时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否则将正常计算超期。例如:某暑假借阅区段时间为:7月6日—9月3日,某读者所借某本图书应还时间为:7月4日,该读者归还该书时间为:7月20日,则该读者该书超期16天。
(4) 读者所借阅的图书应还时间位于寒暑假借阅区段后时,寒暑假借阅区段时间按正常借阅时间计算,不另行扣除。例如:某暑假借阅区段时间为:7月6日—9月3日,某读者于6月7日借阅了某本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则该书的应还时间为:9月5日,超过该期限,则正常计算超期。
(六) 国家法定节假日,阅览室开放安排,以馆办公室实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