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国家创办了华侨大学,随之有了华侨大学图书馆。但是由于“文革”动乱,1970年学校被迫停办,图书馆解体,华侨大学图书馆的全部馆藏被分散至其他院校,荡然无存。1978年国务院做出恢复华侨大学的决定,华大图书馆也随之走上了重建发展的道路。图书馆现有馆藏总量超过46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60多万册,期刊16万册,现刊报刊6000种(含外文期刊258种),电子图书189万册,数字资源库81个,另有音、视频信息资源13.8万小时,正逐步形成一个支持华侨大学理工、人文、社科、管理等多学科结构的综合性文献保障体系。
图书馆现由泉州校区总馆(含数字分馆、期刊分馆)、厦门校区分馆以及设立在各个学院内的分馆(资料室)构成,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阅览座位7千多个。各分馆、资料室归属总馆统一管理。泉州、厦门两校区图书馆图书实行“通借通还”。
1.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进入图书馆借阅书刊并办理其它相关业务。不能将校园卡借与他人或使用他人校园卡进馆借阅图书。
2.校外人员来馆联系业务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入馆。
3.做文明读者,衣着整齐进馆。进入图书馆,应本着安全、有序、文明的精神接受图书馆的各项服务,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员劳动,听从馆员管理。
4.在接受图书馆馆员服务时,请使用文明用语。
5.保持馆内安静。切勿高声喧哗,将手机转为震动状态。接打电话请到休闲区域或馆外,并尽量小声、简短。
6.维护馆内安全。图书馆是防火单位,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7.注意用电安全。馆内提供读者使用的插座仅用于笔记本电脑,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使用自带排插;不得将馆内电器设备所用插座用于其它用途。
8.维护馆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在馆内书库阅览室吃东西。不带食品入馆及食用;不乱倒饮用水。
9.爱护馆内设施。不在阅览室桌椅及墙上乱涂乱画,不随意移动阅览桌椅,不在座位上躺、卧及有其它不雅观行为。
10.不在馆内占座位,离开图书馆请带走自己的所有物品。所有遗留在馆内的物品(包括私人书刊)将予以清理,请随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图书馆不负物品丢失之责任。
11.不将馆内书刊、物品随意带出馆外,出馆经过出口监测仪通道时,若监测仪发出异常警报,请自觉接受馆员检查。
12、对违反本规定者,经劝阻不改的处以7-15天停借处罚(停止其进入图书馆及借阅书刊的权利),情节严重者交学校保卫处派出所处理。
(1)借书前,请一定先阅读图书馆读者手册,详细了解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方法、服务流程、特别是违规处理办法;
(2)读者凭自己的校园卡,通过图书馆入口门禁,刷卡进入图书馆;
(3)入馆后,读者可自行到图书馆各个书库的书架上挑选需借图书或选择在馆内阅览图书;
(4)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检索自己需借图书是否有收藏、馆藏部门,以及是否可供出借等信息。侨总图书馆检索机位于一楼大厅以及二至四楼书库入口处。厦门校区分馆检索机于各个书库均有摆放;
(5)在书架上挑选需借图书时,应使用代书板,以免造成架上图书混乱;(代书板使用方法在各个书库均有标示)
(6)挑选到需借图书后,将图书拿到出纳台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或通过自助借书机自行办理借书手续;
(7)未办借书手续的图书请勿拿出馆外,否则按偷书处理,已办好借书手续的图书仍可再带进馆内阅览;
(8)读者离馆时应注意检查自己手中的图书是否均已办理借书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出口图书监测仪通道离馆。当你手中仍有未办手续的图书时,监测仪会报警,此时将按偷书来进行处理!
(9)读者可以凭自己的校园卡任意在厦门、泉州两校区图书馆借书。(使用方法两校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