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图书馆。伴随着学校的发展,图书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一座传统图书馆发展成为有着丰富馆藏资源和设备的现代图书馆。截至2016年12月,全馆共有工作人员103人,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26人、中级职称69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硕士学位21人,本科学历66人。
本馆现有图文信息中心和邵逸夫图书馆两座馆舍,总建筑面积达51191m2。邵逸夫图书馆建成于1990年,由香港邵逸夫先生捐赠1000万元港币、浙江省人民政府拨款250万元人民币作为配套经费建设,建筑面积10221m2。邵逸夫图书馆设计合理,拥有当时省内设施设备。图文信息中心于2006年10月落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0970m2,建筑主体气势恢弘,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品位。透明、开放的大面积玻璃墙体,延伸了视觉空间,化解了建筑空间的边界;流线型屋顶流畅向上,包孕着永恒而律动的青春气息。新馆注重学习、交流、休闲各种功能的交融,注重内部环境的人文关怀,注重人文蕴涵与现代科技文明的有机融合,其格局大气、典雅、舒适,洋溢着浓郁的现代气息。
图书馆现有阅览座位5200个左右,纸质藏书298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种,年入藏中外文报刊3000余种,购建、自建数据库80余个,享有网络服务平台、高性能的网络环境和完备的服务功能共享国内外信息资源的便利,更重要的是图书馆员以忠诚的敬业精神和无穷的智慧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目前图书馆年接待读者150万人次,年借还量超过100万册。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文献检索、读者教育、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信息推送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服务,使图书馆成为广大读者博览群书、涉猎各科知识、获取各种信息的重要场所。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借阅,校园卡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代借,违反规定的持证人、代借人分别停借一个月并存档。
2.本馆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读者可凭本人校园卡带包入室选书或阅读。仅阅不借之书,请放回原架位,或放在原借阅室的周转架上。需外借之书,请交借还书处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带书出馆者,需写明情况备案;第二次发现,写明情况备案,并停借一个月;第三次发现,写明情况备案,停借一个月并报相关学院。
3.读者在办理借还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划痕、污迹及破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作相应记录。否则,由该读者承担相应责任。
4.在办理借还手续时,请读者仔细核对电脑显示的读者姓名、借还图书册数、书名、应还日期以及有无禁制等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5.读者应该爱惜图书,不可在图书上涂画、批注,严禁撕页或用其他方式损坏图书。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惩处;情节严重者,将通报给有关学院并记录在案。
6.请妥善保管所借图书,若遗失,按本校《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的规定赔偿。
7.读者应妥善保管校园卡,若遗失,须及时挂失。校园卡遗失而未及时挂失,图书被他人冒借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毕业或调离学校,必须到图文信息中心还清图书并注销校园卡。
8. 图书逾期归还,宽限期为9天,超过宽限期,将按每册图书每天0.10元(含宽限期)收取图书超期使用费。因外出实习导致还书延误的,请在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持学院开具的实习证明到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借还书处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