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图书馆,于2005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是一个现代化程度较高、馆藏资源体系及服务体系较完善的图书馆。它既是全校的图书资料中心和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也是学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图书馆主体建筑地上八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3万3千平方米,使用面积约2万平方米。图书馆设施齐全,采用重庆图腾图书管理系统;建有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节点600个,为读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网上服务;建有电子阅览室。
学院升本以来,图书馆为适应新学科、新专业办学需要,及时调整资源建设方向,优化馆藏结构。在保证传统纸质文献资源的同时,逐步加大电子资源购置比例,较好地形成了与学校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传统资源和数字资源相结合的馆藏体系。
图书馆现馆藏有图书约165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7万册,电子图书78万册,订阅中外报刊近1400种,阅览座位2000余座,藏有《四库全书》等。图书馆现开通的中外文数据库有《清华同方系列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国研网数据库》、《Springer数据库》、《WSN数据库》、《博看网期刊数据库》等,自建有特色库《南孔文化研究数据库》。
图书馆向读者开放时间达到每周91小时,除提供常规的书刊借阅服务外,还提供参考咨询、馆际互借、原文传递等。
图书馆下设读者服务部、资源建设部、信息技术部。
一、遵守图书馆阅览规则,凭本人证件阅览,一卡通借书。
二、读者要衣着整洁、文明得体。
三、读者不得携带包袋进入阅览室和书库,有包者请将包袋寄存在存包柜。
四、请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五、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六、不携带食物入馆。
七、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八、爱护公物,不随意涂画或损坏。
九、读者所借书刊均须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 带出室外,对未办理借阅手续携带书刊出室外者和毁损书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欢迎读者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办证
1.本院正式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正式入学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是本馆的当然读者。读者须事先向“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一卡通。经图书馆借还室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读者信息输入到管理系统中,建立读者信息档案。其他读者办证须经馆长批准。
2.借书证(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用他人一卡通借书时,工作人员有权扣押一卡通,并及时通知本人。
3.借书证(一卡通)确已遗失,不论有否借过图书,均须到图书馆借还室挂失,并归还所借图书,不挂失造成的损失本人承担。
4.借书证(一卡通)补办以后,读者须及时向图书馆借还室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更改读者信息档案。
二、借书
1.读者入库时出示自己的借书证(一卡通)。
2.教职工借书册数为15册,借期为6个月;学生借书册数为7册(I文学2册),借期为1个月。均可续借一次。
3.借的图书请放入书箱内,以防乱架。
4.借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如有毁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确责任。
三、还书
1.读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2.读者遗失借书证(一卡通)或办理离校手续,须还清所借的图书后方能办理挂失或离校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读者携带的书包等私人物品入库前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随身保管。 离开时须将物品取走。
2.保持书库安静,严禁读者在书库喧哗,随意接打手机等。
3.书库内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爱护公物。不损坏书架、阅览桌椅、图书。
5.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一、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污损、撕扯、涂画或遗失,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上述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按本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遗失图书,在一个月之内可以以相同版本和相同ISBN号的图书偿还,另加图书加工费5元。 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图书:
1.一般图书(含一般外文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990年底前出版印刷的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
2.成套多卷书、丛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
3.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的7倍赔偿;古籍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三、凡遗失报刊,可购买相同的报刊偿还。无法偿还相同报刊的,按以下规定赔偿:当年的期刊,按年价赔偿;当年的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2倍赔偿;外文期刊按全年定价的2倍赔偿。
四、污损书刊赔偿,按其污损程度照以下规定处理:
1.批注、画线,却不影响书刊内容,对他人阅读无较大影响的,赔偿书刊原价的50%。 污损程度严重或撕损书刊,按书刊遗失情况处理,收回污损书刊。
2.凡损坏条形码、磁条或丢失书位牌的,赔款5元。
五、赔偿同型号、同版本书刊资料并交纳加工费的,原书刊资料加盖印章,办理注销手续后,归读者本人所有。赔偿部分污损书刊资料或丛书,污损的图书资料或丛书的剩余书刊一律归图书馆所有。
六、书刊赔偿时,由流通书库出具赔偿通知,并标清赔偿条款,注明赔偿金额,赔偿人将现金交到图书馆办公室,然后把现金交纳收据交回书库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