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尤其是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成“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以来,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大学。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9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300余人、学历国际生750余人。
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学校图书馆分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两处。下沙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42000平方米,教工路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16000平方米。学校还设有近20个学院图书资料室,与图书馆共同组成学校的文献服务体系。 图书馆文献累积总量496万册,其中纸质文献287万册,电子图书209万册。订有中文纸质报刊1882种,外文纸质报刊76种,各类电子文献资源数据库50个。电子文献资源包括中文电子全文期刊16000多种,外文电子全文期刊约18000种,中外文硕博士学位论文约190万余篇。
图书馆服务功能完备,拥有多种现代化的服务手段,可为读者提供书刊外借、阅览、视听、参考咨询、文献检索、定题服务、读者教育、馆际互借、文献复制、文献传递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服务。图书馆现代化技术设备齐全,拥有服务器、各种计算机终端和外部设备近800台(套),存储容量180TB,目前实际存储的电子资源容量为80TB。建成了高带宽的馆内局域网和数字资源服务系统,可通过互联网向网上用户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多元化网络终端查询本馆的文献收藏信息。
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64人,拥有教授研究馆员2人,副研究馆员13人,馆员31人,设资源建设部、编目部、流通阅览部、信息咨询部、特藏部、网络技术部、教工路分馆和办公室等8个部室。
一、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开放,读者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借书证)入室借、阅。
二、各阅览室图书报刊均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室内书刊文献,阅毕请将书刊放回原处,或放在就近的书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请不要一次取阅多册或随意乱放书刊。
三、读者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和秩序,着装整齐,禁止喧哗。为阅览室安静、整洁、安全的学习环境,请勿在室内拨打、接听通讯工具,也勿将食品或违章电器等带入室内。
四、读者应自觉爱护阅览室的书刊文献及室内其他设施,切勿在书刊上涂画、批注、撕剪或未办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出馆外,违者按本馆《图书借阅管理办法》之“书刊赔偿办法”处理。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刻划、涂写,不得搬移和破坏室内公物。
五、阅览室内的电脑或终端供读者书目查询、数据库检索等,请勿挪作他用,严禁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传播不健康内容,严禁玩游戏。上机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在阅览室内占座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请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将被视为占座,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七、对各种违章或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不听劝告,或使财物造成损失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遵照学校及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八、读者遇到困难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九、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