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896年,同年建成一个图书室,1919年建成独立的图书馆大楼。图书馆提出“主动服务、智能服务;一站式、自助式;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宗旨,创建“资料随手可得,信息共享空间;咨询无处不在,馆员走进学科;技术支撑服务,科研推进发展”的服务理念,以学科服务为主线,使位于闵行、徐汇和黄浦三大校区的五所图书馆形成多分馆协同服务模式,将图书馆定位为“以人为本,读者之家;知识服务,第二课堂;信息主导,共享空间”。推行“藏、查、借、阅、参”一体化服务机制,注重信息素养教育,传承学术精髓,弘扬校园文化,积极开展学科化服务,主动发挥学术交流中心、知识加工中心和文化传承中心的作用。各个图书馆的定位分别为:新馆作为主馆,定位为“理工生医农科综合馆”;包玉刚图书馆定位为“人文社科综合馆”;徐汇校区图书馆定位为“社科馆”;医学院图书馆定位为“医学馆”。至此图书馆总面积约为6.17万平米,阅览座位6200余席。至2017年底,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338万册,期刊7500余种,电子期刊5.78万种,电子图书306.75万种,学位论文409.43万种,电子数据库428个,此外,多媒体资源馆藏总量达4.51万种、16.5TB。支持通过网络24×7的馆藏目录、电子文献、馆际互借、参考咨询、文献征订、新书刊报道等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是国际图联(IFLA)成员馆,并与国内主要图书馆、信息中心和美、英、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图书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交通、材料、机电、能源、信息、管理及农业等学科领域形成馆藏文献特色,同时紧跟学校学科发展政策,加大力度进行人文社科类馆藏资源的建设,努力成为学校的学习资源中心和信息共享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承担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华东南地区中心、上海市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上海教育网络图书馆管理中心、上海中心图书馆交大分馆等职责,同时,是具有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科委双重资质的科技查新工作站。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通过合理配置和协调资源,引进理念与服务技术,为师生提供良好的书刊资源以及知识服务支撑平台,并努力成为学校高质量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高水平的信息咨询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发展愿景是:通过建设国际化、开放性、综合性和研究型的学术文献信息资源与环境,发展数字化的知识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和平台,使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成为校园中为理想的“学术交流中心、知识加工中心和文化传承中心”的集成有机体,助力全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建成智慧型世界大学图书馆。
第一条校内读者凭图书馆认可的本人有效证件经入口进入图书馆;
第二条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文献,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咨询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四条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安全、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入馆;禁止携带个人宠物入馆;禁止将食物及无盖饮料带入阅览室;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五条读者应加强公德意识,禁止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第六条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七条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禁止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八条禁止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出馆;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第九条未经图书馆行政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第十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图书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处分。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上海交通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有效的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刷卡进入图书馆,并按规定使用;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视不同情况处以1-6个月禁止借书;
3、如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或补办;图书馆发放的借书证或阅览证丢失,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管理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证件;
4、借阅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补办新证后原证自动作废;
5、读者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馆所有文献归还图书馆,并结清各类欠款。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须按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