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图书馆前身是太原市第一区人民文化馆图书股,1953年10月批准成立,1954年1月1 日,位于太原市繁华地段儿童公园内万字楼的太原市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60余年间,馆舍4次搬迁扩展。2014年4月开始对位于滨河西路1.8万平方米的旧馆进行改扩建,2017年10月,新馆建成对外开放。
改扩建后的太原市图书馆新馆整体为地上六层,局部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达53066㎡(不含旧馆3000㎡地下加固层),占地55亩,由中国建筑设计院崔愷院士设计,采用扩展、变形的设计手法和共享、绿色的设计理念,使包裹在新馆内的旧馆与新馆融为一体。
新馆位于太原市中心城区的汾河西岸,建筑外形风格独特、简洁优雅,采取南北走向、东西通透,犹如书架上互相靠拢的书本,又似沟壑起伏的黄土高坡地貌,寓意四库全书的厚重和历史文化的沉积,突出图书排列、层叠的建筑肌理。其风格和体量与比邻的山西博物院、山西省地质博物馆等文化建筑相协调和融合,成为太原市一个新的拥有宜人园林景观空间的地标性文化建筑,可与周围的城市环境产生共鸣和对话。
新馆内部装饰以崔愷院士提出的“书宅大院,中式风格”为总基调,秉承中国书院和三晋院落风格品质,将城市空间、汾河景观引入阅读空间,用端庄雅致的阅览书架、桌椅和精致温馨的阅览灯具营造出典雅、静谧、休闲的空间氛围。
新馆以“传承文明、涵养文化、温暖心灵”为愿景,力求在读者服务的空间、时间、功能和文献等方面,大限度地体现“人文、人性、人本”的办馆理念,实现空间全开放、时间全天候、功能智能化、文献多样化。特别注重营造丰富多样的文化休闲空间,充分挖掘第三代公共图书馆作为“场所”的价值,为读者构筑阅读、交流、创新及联合办公的宜人空间,激发读者交流、分享、展示的欲望,让图书馆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让新馆成为“千年古城的文化客厅、汾河岸边的城市书房、市民读者的精神驿站”。
新馆还开设了浓郁中式风格的古籍阅览区、以三晋院落建筑风格围合的中国方志、地方人文、晋版文献、建筑文献、港台文献、特色文献和诗词文献七大类专题文献馆、国学课堂、亲子故事区和手工区、3D打印及创客交流展示空间、数字体验区、影音鉴赏室、数字影音鉴赏空间、多空间实时共享公开课堂、O2O英语教学空间、书画创作研究室等多个特色创新服务空间;馆内除常设临时展厅外,在各休闲阅览区域都设有专题图书文献展览、展示,举办各种读书会、沙龙、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活动。开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文化休闲阅读区及延时服务咖啡书吧和茶书吧。同时,自习室微信座位管理和读者交流讨论空间预约申请,将为读者提供便利服务;夜间在读者餐厅开辟通宵自习加简餐的服务,将为学子们点亮夜晚的城市书房。
由于建馆历史悠久,太原市图书馆文献种类丰富,在全国地市级图书馆名列前茅。截至2016年底,馆藏国内外纸质文献资料总量140万册(件),其中:普通图书113万册(件)、过报刊合订本12.3万册、古籍近10万余册(含善本近1万册);馆藏特色文献资源包括:涵盖六十余年国内出版物的保存本(含过报刊)约52万册、建馆至1976年的人大分类法图书约11.6万册、三晋文化地方文献3万余册;另外新馆购进国家图书馆出版的《中华再造善本》一、二期共1341种2377函13395册,另5轴11册叶;同时,馆内藏有《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毛泽东点评二十四史》等珍贵文献。此外,馆藏全国地方志6000余册,全国县以上地方志的品种与数量在全国省会城市图书馆中形成了特色资源收藏的示范;约295.1TB数字文献资源及海量共建共享资源供读者阅读,其中《中华再造善本数据库》、《中国历史人物数据库》、《民国时期文献总库•民国图书数据库》(一、二期)等古籍数据库,也为读者提供远程阅读。
一、办证
读者证、阅览证办理,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在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残疾证等)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少儿读者(12岁以下,请在监护人陪同下)办证,程序可参照成人。读者证或阅览证一人限办一证。
太原市图书馆非RFID读者证更换在总服务台办理。
二、退证
(一)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
(二)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三、挂失、补办
(一)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拨打电话(6160116)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二)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阅览证补证收费5元。
一、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长者和残障人士优先借阅。
二、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管制刀具等其他违禁品入馆。请勿带宠物入馆。
三、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馆内追逐嬉戏、高声喧哗。
四、严禁攀爬扶手、栏杆,幼儿在馆须监护人全程陪同。
五、请勿占座,离馆时请带走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六、入馆请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请不要在阅览座椅、沙发上躺卧。
七、自觉维护馆内卫生,禁止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勿在阅览区进食和饮用含糖饮料。
八、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财物,如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九、请遵守文明公约,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一、借还办理
图书借还在各阅览区自助借还书机和一楼办证检索大厅的自助还书终端办理。
温馨提示:
1、办理借阅手续后,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以及是否有破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借书人负责赔偿,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2、遇闭馆时间,可在一楼东南角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馆外西北角24小时街区图书馆设备办理借还图书。
3、期刊借还只限在报刊阅览区办理;盲文书刊借还只限在视障阅览室办理。
4、少儿图书只限在一楼自助设备及少儿借阅区域借还。
二、续借办理
无超期、无欠费记录的读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续借:
1、到馆续借:可到图书所属区域的服务工作台或馆内自助借还机办理续借。
2、微信续借:通过关注太原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按导航操作,在“微服务大厅”进行图书续借、书目检索。
3、网站续借:通过太原市图书馆官网www.tylib.org,进入“我的图书馆”,进行图书续借、书目检索。
4、电话续借:请拨打电话6160116进行续借。
温馨提示:
1、所借图书和期刊只可续借1次,图书续借期为31天,期刊续借期为7天。续借期自应还书日期当天计算。
2、图书、期刊逾期未还的不能续借。期刊只能通过现报刊服务台和太原市图书馆官网,进入“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
3、遇闭馆时间,图书续借可在太图网站“我的图书馆”和太图微信“微服务大厅”办理;期刊续借只能在太图网站“我的图书馆”办理。
三、文献阅览
1、现报刊阅览区、专题文献馆、保存本阅览区、青主书斋、普通古籍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2、阅览现报刊和保存本,每次限取2册。所有文献资料阅毕,应放在指定地点或阅览座位上,请勿自行归架。
3、阅览过报刊资料,须在本馆检索机查询过报刊目录,填写《过报刊查阅登记表》,凭读者证或阅览证换取所查阅过报刊资料,在报刊阅览区内阅毕交回工作人员验收,缴纳相关资料保护费后,取回本人相关证件。
4、阅览专题文献馆资料,持读者证(A3证)换书,阅毕交工作人员换回读者证。
5、青主书斋提供馆藏古籍影印本、古籍数字文献的阅览服务及馆藏古籍书目检索。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阅览证进入本室。阅览本室图书,需提供本人读者证(A3证)及身份证,并将两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阅览前先检索书目,填写阅览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和读者共同检查图书有无缺页、破损,核查签名后进行阅览。阅毕将书交还工作人员验收后,取回本人相关证件。
温馨提示:
1、阅览过报刊资料须根据查阅年限交纳资料保护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标准办理。
2、复制过报刊资料须填写《读者复印登记表》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工作人员协作下凭读者证在自助复印机处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复制内容不得超过全册的1/3。1978年前过报刊按易破损历史文献处理,不提供复印服务。
四、kindle电子书阅读器
1、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读者证在一层办证处开通电子书阅读器专项借阅功能,押金1000元。在三层数字影音空间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2、每位读者每次限借一台,借期31天,不能续借。
3、读者登录太原市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OPAC),以“题名”
途径在书目检索框中输入“ 电子书阅读器”,即可获得相关的馆藏信息和借阅状态。
4、外借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时,请认真检查设备及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及时更换。一旦离开服务台后,衍生的毁损等问题,由读者自行负责。
5、使用kindle电子书阅读器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规范要求操作,人为造成的故障和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和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按遗失赔偿处理。
6、请勿对kindle电子书阅读器系统设置(包括更改或升级操作系统、更改root权限等)和预装程序进行删除和修改,或故意制作、下载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每台kindle内置一批免费电子书,无需开通kindle账号或连接WIFI即可阅读。如使用个人kindle账号登录并购买电子书,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8、电子书阅读器不支持通借通还,须归还至太原市图书馆数字影音空间。
9、若逾期一月以上仍未归还,视为kindle遗失,扣除专项服务押金抵赔。
10、由于读者造成设备损坏或者丢失以及有延期归还使用记录的,图书馆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读者名单。
五、馆内数字阅览
一、在三楼数字阅览区上网,需持本人读者证、阅览证或有效身份证。
二、持身份证的读者,需到服务台办理身份证认证后方可上机。
三、持读者证、阅览证的读者在计算机登录界面输入读者证号、读者证密码后即可使用计算机。
(新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旧证初始密码为123456或666666)。
四、每个读者证每次上机时限为2小时。上机时间结束后,请离开所在机位,方便其他读者使用。下次上机须重新预约排队。
五、请对号入座。如机器或网络出现故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勿自行处理。
六、读者下机前,请将运行的各个窗口、文件关闭,保护好私人信息。若操作失败,务必请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七、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遵守有关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八、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违法或不良信息;严禁浏览含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页;严禁玩任何形式的电脑游戏。
九、严禁私自修改或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请勿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
十、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将停止该读者上网阅览权利;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十一、持少儿读者证读者请到少儿阅览区上网。
十二、太原市图书馆实行无线网络覆盖,请遵守以上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