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书塑身、受用一生,以书会友、天长地久。海北藏族自治州图书馆位于西海镇原子路75号,面积5070平方米。始建于1964年,当时为原国营二二一厂图书馆,是曾经为二二一厂服务的图书馆,属于近代建筑文物。该馆退役后交由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使用,1979年复建,我馆秉承“两弹一星”精神,继续为海北人民群众服务。2000年从州群艺馆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作为海北州西海镇地区唯一一所公共图书馆,海北州图书馆直接面对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 图书馆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就是服务。
馆内图书报刊实行开架免费借阅,每位读者缴纳50元或100元押金后可免工本费办理读者证一张,凭读者证一次可免费借阅图书4册(件)或5册(件)。图书的借期为31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1天(从续借当日计算)。18岁以上成人凭身份证可免费上网,馆内无线网络全覆盖。海北州图书馆邀您读百年经典,悟人生非凡,博览伴我同行,让书香溢满海北。
目前馆内设有采编室、藏书库,报、刊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在汽车站、医院、军营、社区、旅游景点等馆外设置了15处图书流动点,两处电子阅览机,馆内外全部对外免费开放,实行“零门槛”服务的图书馆,馆内环境舒适,书香气息浓厚。新馆投入使用后将新增残疾人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少数民族图书室、特藏室、多功能室(报告厅)及休闲书吧等。
各阅览室可免费供阅览,书刊借阅凭借借证进行借阅,文献资料概不外借。图书馆有阅览席位50个,电子阅览席位40个,少儿阅览席位60个,自习座位30个,现有藏书20万余册,报纸40余种,期刊200余种。
夏季5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9:00时至晚20:00时。
冬季9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分至晚18:00分。
周二至周日全天开放、周一闭馆。
【读者入馆】
1、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者按规定章程给予处理。
2、为保证阅读场所良好的学习环境,来馆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准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强占座位,长期占用存包柜及做其他有碍公众利益的事情。
3、为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自觉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章赔偿。
【免费开放项目】
1、基本服务: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
2、场地开放: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物品存放、卫生间。
3、辅助性服务:地主文献室、工具书典藏室、历史文献室。
【合理收费项目】
1、借书证押金。
2、书刊丢失和破损。
3、书刊借阅超期。
【借阅卡功能】
图书借阅卡实行“一卡通”,可同时借阅本馆的成人和少儿书刊以及分馆书刊,但不可同时借阅本馆书刊及省图书刊。
凭借书卡及身份证可上网查阅资料。借阅卡除本人使用外直系亲属(仅限申请表上)也可使用,如发现申请表以外的使用,工作人员有权谢绝。
【书位牌使用说明】
1、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借书证,持书位牌入库选书,入库选书时请正确使用书位牌,保持图书的有序排列。
2、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图书翻阅时须把此牌放在该书的位置上,以免图书归架时放错位置。
3、当您确定需要借阅此书时,须把此牌取回。若不想借阅此书时须把图书放回原位,取回书位牌。
【温馨提醒】
请勿携带包、雨具、个人书刊及食品等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进入阅览室,如有贵重物品请交工作人员保管或锁进存包箱。
【借阅卡的办理】
1、初办:初办借阅卡时按读者需求收取押金,所借书刊不超过您所押金额(由于本馆资源有限,图书最多限借3本,期刊限借5本)。如您不慎丢失借阅卡,请及时挂失,并重新补卡;如您借阅卡因计算机无法识别,也需要重新补卡。
2、补卡:补卡需缴纳10元重新制卡,如您又找回原卡,原卡自动作废。
3、挂失:因借阅证不慎遗失,应及时到窗口挂失(不及时挂失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后未办新卡,找回原卡,需凭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4、退卡:退卡时,请将押金发票及借阅卡一并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办理退卡手续。请妥善保管好您的押金发票及借阅卡,以免造成您不必要的损失。
【外借册数、期限】
1、册数:图书最多限借3本,期刊限借5本。
2、时限:图书为30天,期刊10天。
【续借、预约】
1、续借:需续借者应在未超期时办理续借手续(只可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可通过电话及网上办理(电话7922496,读者QQ群220488964,网站www.gzxtsg.cn)。未办续借手续者做超期处理。
2、预约:馆藏状态显示为“借出”的图书可以预约。读者留下联系方式,当预约图书到馆后,管理员会发出通知。预约书到馆3天之内为有效期限,逾期未到馆办理借阅手续者将视为放弃本次预约。
【图书超期处理】
超期:图书外借不按种类按册数,超期书刊每天每册收取滞纳金0.10元。
【图书赔偿规定】
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请核对登记情况,查看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出现问题,由借阅者负责赔偿。爱护馆藏文献,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撕割。
1、遗失文献:应购买相同新文献赔偿。不能赔偿相同文献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原书刊为近10年内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1-5倍赔偿;
(2)原书刊为10年以前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3-10倍赔偿。
2、损毁文献:按其程度分别处理:
(1)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文献定价10-50%赔偿;成套定价的文献按每册文献平均价格的10-50% 赔偿。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价格1-2倍赔偿。
3、成套定价的多卷书、连续 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按每册文献的平均价格计算赔偿基数;对书刊配套光盘以其配套文献的价格计算赔偿基数。
4、有意损坏且损坏较严重、谎报遗失不还或盗窃文献:除批评教育、追回原文献外,按原文献定价的3-5倍处罚,报纸按全年定价的3倍以内处罚。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借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且在一年内不得申领新证。
【闭馆时所提供的服务】
1、闭馆时还书:为方便读者在闭馆时还书,我馆在一楼门厅旁设有还书口,但此书应在未超期的情况下方可投入该窗口,如遇将超期书刊投入此窗口,按超期处理。
2、QQ群留言:对续借、预约、咨询等问题可在QQ群中留言,上班时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处理。
【温馨提醒】
请勿携带包、雨具、个人书刊及食品等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进入阅览室,如有贵重物品请交工作人员保管或锁进存包箱。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阅读愉快!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75号
一楼:服务大厅、盲文阅览室、亲子活动区、期(报)刊阅览室;
二楼:特藏室、数字空间、图书借阅室一、图书借阅室二;
三楼:地方文献阅览室、少儿民族图书阅览室、少儿图书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