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属股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原隶属于修文县文化局。1992年机构改革工作中,修文县文化局、修文体育局和修文县广播电视局合并为修文县文体广播电视局;2010年,修文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和修文县旅游局合并为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在2014年机构改革中又变更为修文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
修文县图书馆现为修文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多年来,修文县图书馆紧紧围绕“推动修文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个中心,以建设县、乡、村文化阵地为重点,以推动群众文化事业繁荣为主线,以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推动我县图书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999年,修文县文广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一楼、二楼作为我县图书馆办公、馆藏及阅览区域,馆舍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功能布局不断完善。在十三五规划中,县政府规划将文广大楼整栋约5000平米全部作为图书馆提升改造使用。
修文县图书馆现为三级图书馆,同时也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分为成人阅览室和未成年人阅览室两个区域,成人阅览室由图书阅览区、报刊阅览区、盲人阅览区、电子阅览区、王阳明书屋及特藏室、地方文献专柜组成。未成年人阅览室由图书阅览区、报刊阅览区及电子阅览区组成。均实行全免费对外开放。
便民措施有:一是免费开放成人阅览室、未成年人阅览室、多媒体室、自修室等;二是免费办证、借、阅图书;三是免费提供笔、纸及饮用水等。
设有办公室、图书采编室、特藏室、地方文献专柜、图书外借处、导读岗、咨询处、成人阅览室、未成年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区、书画室、自习室、多媒体室及会议室等功能室。
有纸质藏书有9万余册,电子书10万册,分为22大类共67架,报刊杂志共155种,盲文书籍有312册,读者终端机45台,办公电脑5台。
为了更好的为读者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的文化需求,图书馆从2017年1月起实行免费办理借阅卡,不再收取押金(以前办理借书证交过押金的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未成年人阅览室钟老师处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但将实行增信管理。
办理借阅卡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彩色1寸照片一张;
3、本人手机号及基本信息;
4、用本人手机关注修文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5、30分钟即可取卡;
6、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挂失、退证。
1、挂失时,需先到办卡处登记挂失,交人民币5元即可补办新卡。
2、本人退卡时,需持卡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办理注销手续,确认退卡。
3、代办退卡时,需持卡并提供办证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和代办委托书办理注销退卡手续。
图书馆每周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晚上21:00
周六、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
节假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免费开放服务项目
一、办证
二、书刊外借
三、书刊阅览
四、读者活动(讲座、展览、培训)
五、数字阅读网络浏览
六、基层业务辅导与培训
免费开放空间
一、成人阅览室、未成年人阅览室
二、自习室
三、电子阅览室
四、书画室
五、阳明书屋
六、盲人阅览室
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2号,文广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