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原安宁县文化馆图书室,1978年11月1日独立建制,老馆于1980年6月建成,建筑面积607平方米,藏书一万余册。1991年原县委、县政府划地12.8亩,拨款504万元,建盖了建筑面积6898平方米的新馆舍,1992年底落成,1993年6月开始接待读者,服务社会。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安宁撤县设市,安宁县图书馆更名为安宁市图书馆。2002年建立了馆藏图书书目数据库,馆内所有书刊均实现了电脑管理,2010年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支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上网查询、下载资料等服务。
图书馆编制15人,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全馆职工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其中大学本科学历11人,具有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3人,馆员任职资格10人,助理馆员任职资格2人。
图书馆于1987年获昆明市级“文明单位”,并一直保持至今。2009年9月,通过了国家文化部对全国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考核,定级为“二级图书馆”。
馆内设有办公室、宣传辅导部、采编部、外借阅览部、参考咨询信息技术部等5个工作部门以及成人报刊阅览室、视障读者阅览室、成人图书外借室、过刊外借室、少儿借阅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等7个服务窗口。
馆内纸质藏书17万册,电子图书5.5万册,年订阅报刊800余种
1、我馆书刊统一实行电脑管理,外借证采用电脑识别。
2、办理书刊外借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此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污损。
3、办理成人图书外借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人证),交办证押金50.00 元,本证每次限外借图书2册,有效期五年。
4、办理过刊外借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人证),交办证押金40.00元,本证每次可外借过刊2册,有效期五年。
5、办理少儿书刊外借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交办证押金30.00元,本证每次可外期刊3册或图书2册,有效期五年。
6、办理书刊通借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人证),交办证押金150.00元,本证每次可在成人图书借阅室、过刊外借室、少儿书刊借阅室外借书刊共4册,有效期五年。
7、办理昆明市公共电子阅览室未成年人上机服务卡: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父或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被监护人(未成年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被监护人(未成年人)一寸彩色近照2张,由监护人与图书馆签定《未成年人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家长知情同意书》后,免费为其办理“昆明市公共电子阅览室未成年人上机服务卡”方可上网。
注:未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上课时间一律不接待。成人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免费上网。
成人借书室:星期二至星期四、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成人阅览室、视障读者阅览室、自习室:星期二至星期四、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00——下午6:00;星期五上午8:00——12:00。
少儿借阅室、过刊外借室、电子阅览室:星期二至星期四
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中午12:00——下午6:00。
星期五上午政治学习闭馆(成人阅览室除外),下午各室开放时间均为:1:30——5:00。
星期一周休闭馆
国家法定节假日开馆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