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图书馆建成于2011年,位于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大楼,总面积6488平方米。
翔安区图书馆是区属公益性文化设施,是区政府于2011年投资兴建的区级公共图书馆,是展示翔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2018年12月,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布为2017年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A区一楼设有普通文献借阅区、报刊借阅区、电子阅览区、盲文阅览区、少儿阅览区、读者自修区、读者休息区、低幼阅读体验区、数字阅读体验区、自助借还书区、政府信息查阅点,设计阅览座位316个,配备了覆盖全域的中央空调、广播系统、监控系统、无线网络等;B区二楼设有综合活动室、报告厅、典藏室、档案室、会议室;三楼为影剧院;C区设有展厅、培训教室、民俗馆、社团联谊厅、会议室、库房等。
截止2016年底总馆藏量150854种379070册、报纸67种、期刊640种。图书馆采用藏、借、阅、查一体的模式为广大读者提供服务。建有“掌阅翔图”移动图书馆,构建了实体网络融合互补,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网络。配有一辆流动服务车,开展馆外服务。
8:00——17:30(冬令)
8:00——18:00(夏令)
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
办证前,读者应在总服务台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
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本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
即日起在我馆所办的借阅证与厦门市图书馆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能,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1、携带社保卡
2、填写读者登记表
3、交纳押金
4、凭卡借书和登录移动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