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图书馆常年举办报告会、讲座、培训、展览等读者活动,年举办活动百余次。特色活动有:未成年人读书节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读书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从而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阅读大使”工程,旨通过大使的带动下,建立读书组,开展海曙讲堂、文化旅游等活动,带动更多的人“快乐读书,幸福人生”;“真人图书馆”活动,真人图书馆出借的不是真正的图书,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从读书到读“人”,旨在扩大读者阅读的宽度与广度,可以让读者“借”一个活生生的人与你交流,这个人能比一本书给你提供更多的见识。
2015年,海曙区图书馆搬迁至海曙区文体中心(沁园街345号),新馆舍面积4000多平方米,阅览座位300余个,采用RFID智能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借阅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全年365日天天开放,为读者免费提供图书外借、报刊阅览、资源检索、电子阅览、无线wifi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一、适用范围
海曙区图书馆借阅卡适用于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馆、分馆、一卡通流动图书馆、宁波网络图书馆、街区自助图书馆。
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目前共拥有中文纸质图书400万余册,年订阅纸质期刊1万余册,年订阅电子期刊1万余种,电子图书100万余种 。读者可持证在上述图书馆阅览 、外借图书 ,所借图书通借通还。
二、办卡
首次办卡免工本费。押金100元,一次可借图书10册,借期 30天,续借30天。
(一)人工办理。在开放时间,读者持有效证件可在海曙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免费办理。
(二)自助办理。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可在海曙区图书馆馆内自助办证机或者设立街区自助图书馆的网点免费办理。
三、补卡
借阅卡如有损坏或遗失,带有效证件可在海曙区图书馆服务台补办,每个借阅卡收取10元工本费。
四、退卡
读者退卡需到海曙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退卡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押金收据及借阅卡;如押金收据或借阅卡丢失,需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代为退卡,还须加上代办人有效证件。退还借阅卡前须归还所借书刊,并结清相关费用,押金退还后海曙区图书馆收回原借阅卡。
五、换卡
旧卡换新卡,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海曙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
六、其它事项
(一)借阅卡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由借阅卡所有者承担,挂失后发现有冒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二)每个身份证号只能办一张借阅卡。
(三)为加快图书流通,读者需在借阅期内归还书刊,超期每天每册需交纳超期费0.1元。
(四)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读者应自觉爱护。读者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以明责任。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应按章赔偿。
(五)赔偿标准。普通图书赔偿标准: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1年内,原价赔偿;1年以上,5年以内,2倍赔偿;5年以上,10年以内,3倍赔偿;10年以上,15年以内,5倍赔偿 ;15年以上,20年以内,10倍赔偿;20年以上,20倍赔偿。普通图书污损赔偿标准,由各馆按污损程度参照遗失标准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