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图书馆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滨河公园北侧,占地13亩,馆舍总面积16000平方米。全馆建筑分为三部分:原江苏省立镇江图书馆馆舍为市级文保单位;一期工程为主体四层借阅大楼;二期工程为立体七层典藏大楼及三层辅楼。馆内绿化错落有致,建筑巍峨壮丽。2001年经过内外装潢改造,实现了馆外园林化,馆内宾馆化,打造出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至2012年年底,全馆共有工作人员42人,其中研究馆员3人,副研究馆员9人,馆员1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全馆总人数75%。设有报刊部、借阅部、社会工作部、文献开发部、信息技术部、采编部、办公室等部门。设置阅览座位800个,拥有持证读者六万多人,日平均接待读者700人次,全开架服务,在部队、学校、社区、监狱等处设立馆外图书流通点。
镇江市图书馆已建成馆内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采访、编目、流通、办公等子系统,以光纤1000兆速度上网,可随时检索互联网上的信息。建有“文心雕龙”资料数据库、地方文献特色数据库、“镇江信息数据库”,长年编辑“农村科普资料信息”等专题信息。拥有新的主机房、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镇江市图书馆作为镇江地区的中心馆,担负着保存文献、传递信息、开展社会教育、实施“知识工程”等重任,负责四个(县)市级图书馆及市区基层图书馆业务辅导,负责镇江市图书馆学会日常工作,通过图书馆学会,在各类型图书馆之间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协作协调活动,为实现地区间资源共享、建立图书馆网发挥了重要作用。
镇江市图书馆现有藏书100余万册,其中古籍18万册,列入国家善本书目的有360多种3200余册,以地方志、中医药、民国文献等藏书为特色,还藏有《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等大型丛书。
镇江市图书馆成人借阅证办证须知
一、借阅证的种类和办证条件
借阅证分为成人证和少儿证两种:凡年满14周岁的读者可申请办理成人借阅证,未满14周岁可申请办理少儿借阅证。
二、成人借阅证办理办法
1、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申办。
2、每个有效证件只可申办一张借阅证。
3、成人证须缴押金100元,少儿证须缴押金30元。
三、成人借阅证使用范围
成人借阅证可在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读者自修室、古籍阅览室使用,少儿借阅证可在少儿馆使用。
四、续证、挂失、补证、退证
1、借阅证使用期限为三年,到期后需在办证处办理验证续证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2、如借阅证不慎遗失,应及时携带办卡人身份证,押金单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借阅部门挂失。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证件损坏或丢失需在办理挂失手续后方可补办。
4、读者如需退证,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持借阅证和押金单方可退还押金;如押金收据遗失,须持借阅证和本人办证所用有效证件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5、退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
五、办证时间
周二至周日,8:30—11:30,14:00—18:0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借阅证和押金收据,退证时,凭证和押金收据领回押金。
2、持证者须遵守镇江图书馆的有关规定。
3、镇江市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监督投诉电话 0511-84447369 0511-84425755
镇江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办证条件
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在校学生可凭户口薄(或本人身份证)办理少儿借阅证(每人限办1证),免收押金、工本费及注册费。
二、办证地点及使用范围
少儿借阅证在北一楼少儿馆办理,仅可在少儿馆使用。
三、挂失、补证手续
读者丢失借阅证,须凭原办证有效证件及时到办证服务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续证、退证手续
免费借阅证使用期至小学毕业,如证到期视情况更换。
读者退借阅证,须还清所借图书、交纳所欠逾期费,凭原办证有效证件、借阅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证一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
五、工作时间
借阅证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五:13:30—20:30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9:00—12:00;13:30—18:00
周一:闭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借阅证。
2、持证者须遵守本馆读者须知和图书馆相关规定。
3、镇江市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镇江市图书馆借阅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8:00 (逢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二、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请读者入库前请主动出示借阅证,自行选书,不准备借阅的图书请放置在阅览桌上。
三、每张借阅证可借图书3册(书价不超过押金,阅览书刊资料恕不外借),借期为30天,逾期未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按每书每天0.10元收取滞纳金。
四、本室提供图书续借服务,读者可在图书到期日前10天内到馆办理或通过网络平台和电话办理2次续借。24小时自助续借网址:http://opac.zjlib.net,QQ服务号:1525911709 续借电话:0511-84425755。
五、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缺页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
六、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图书如有损坏(包括批注、涂沫、撕割、受潮、污损、严重折页、划线及撕毁文献等)或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按我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
七、请将包寄至一楼免费寄包处。食品、饮料、书刊请勿带入,请勿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室外;雨具、食品、饮料等请勿携带入内。
八、婴幼儿谢绝入内,宠物、危险品禁止携带入内。
镇江市图书馆少儿读者须知
一、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请读者入库前主动出示借阅证。
二、本馆开放时间为:
周二至周五:13:30—20:30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9:00—12:00;13:30—18:00
周一:闭馆
三、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在校学生可凭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办理少儿借阅证,免收工本费、押金及注册费,如果学校已经统一办证的不可重复办证。
四、每张借阅证可借阅图书3册(“仅供阅览”图书及期刊、杂志恕不外借),借期为30天(含闭馆日)。
五、本馆图书可以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含闭馆日)。读者可在图书到期日前10天内到馆内办理或通过电话办理(周一除外),续借电话:0511-84447375。
六、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及馆内人数较多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家长不得陪同进入(孩子未到馆除外)。
七、读者应爱惜并妥善保管我馆图书,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缺页等问题,发现问题可向工作人员说明。
八、若发现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归还图书破损严重者,按我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遗失图书按市物价局标准赔偿。
九、食品、饮料、零食、宠物、危险品严禁带入;禁止在馆内追逐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禁止任何与借书、阅读无关的聊天、游戏、扑克等活动;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馆外;雨具等请勿携带入内。
镇江市图书馆报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开放时间:全年8:30 —17:30(特殊情况除外)。
二、读者凭借阅证或老年证即可入室阅读报刊。
三、本馆图书请勿携带入内。
四、开架陈列的报刊可自由取阅,阅后请放回原处,每次限取1册(种)。
五、请爱护报刊资料,如有污损,撕割等要按原价3—5倍赔偿。
六、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讨论或聊天;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七、请保持室内整洁,勿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雨具、食品、饮料等请勿带入,宠物请勿带入室内。
八、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九、学龄前儿童谢绝入内。
镇江市图书馆参考咨询室读者须知
一、参考咨询室开放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读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借阅证,方可在参考咨询室自修或查阅资料,并可就 地方文献、资料检索等相关问题提出咨询。
三、本室不提供开架阅览,读者可通过工作人员调阅所需要的库藏文献。
四、本室不提供外借服务,请务将库藏图书携带出室外阅览。
五、请爱护图书资料,如有污损、撕裂,须按原价的3-5倍赔偿。
六、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讨论或聊天;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七、请保持室内整洁,勿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宠物请勿带入室内。
八、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九、学龄前儿童谢绝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