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图书馆位于仙霞岭路20号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B座三层、四层,设有外借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地方文献室、报刊阅览室、自习室、培训室等多个服务窗口。现有藏书29.8万册,报刊400余种,阅览座席310个,是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一级图书馆。
崂山区图书馆实施免费开放,免费办证,免证阅览,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的借阅、网络信息查询、公益性讲座、展览等文化服务活动。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齐,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二、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三、请保持馆内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四、请勿在馆内从事娱乐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五、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六、讲究卫生,请勿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请勿在阅览区域吃喝食品、饮料等,自觉保持馆内整洁;
七、爱护书刊和馆内设施设备,请勿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请勿张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八、请勿抢占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九、离馆时,如遇出口监测仪报警,请配合检查;
十、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出现严重违规着,本馆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的权利。
一、办卡
1、本馆采用第二代身份证作为借书卡。读者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外借服务台办理功能注册。功能分为:图书、音像二种类型。
2、无身份证的儿童、军官、外籍人士,可凭有效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办理借书卡。
3、本馆实行一人一卡。读者注册,均须依照以下标准交纳押金:图书借阅功能100元(可借图书3册),200元(可借图书6册),300元(可借图书9册)。
二、补卡
读者如丢失身份证、借书卡,应立即与外借室联系(电话88999812),办理挂失、停借手续,并及时归还所借书籍;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持身份证读者,需在补办身份证后恢复注册。
三、退卡
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借书卡)及押金收据,办理注销或退卡手续,押金如数退还。代他人办理,需持双方有效证件。押金收据丢失,须公示三个月后,押金方可退还。
四、功能转换
读者如需在各借阅功能之间进行转换,只需依照各类押金标准多退少补即可。
一、本馆书刊一律凭借阅证借阅。
二、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把自带物品放于电子存包柜内,凭借阅证换取代书板,自行入库选书。
三、读者应爱护图书,保持书库整洁和排架整齐美观。读者选书时应自觉使用代书板,轻拿轻放,不可乱插乱放,以保持图书的排列次序。
四、读者借书时,须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声明予以调换或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书读者负责。
五、读者对所借书刊应倍加爱护,请勿在书刊上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损失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到期不还者,从超期之日起每册每天交纳逾期费0.05元(微机系统自动计费)。
乘坐110路、230路、380路、386路、610路、612路、619路至崂山区政府站下车,东行200米至市民文化活动中心B座,或乘坐321路、621路、629路至崂山区政府站下车,西行50米到路口南行100米至市民文化活动中心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