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图书馆(国家三级图书馆)位于阎良区蓝天路阎良文体中心 综合办公楼,毗邻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2012年12月阎良区图书馆被陕西省图书馆确定为公共图书馆联盟成员馆, 同时阎良图书馆联合本地区内图书馆(室)签订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发展服务网 络建设协议书,成立阎良区公共图书馆联盟,与区委组织部等单位签订农村党 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共建共享项目。建立《基层业务辅导工作计划》,走向 基层定期开展农村书屋、共享工程管理、学校图书馆管理等专题辅导;建立 《基层业务培训工作计划》,面向基层定期开展文献编目、目录指导、资源管 理等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全民读书月、世界图书日及版权日宣传、“相约栎阳 漫谈古今”读书会、“家风主题”诵读会、“讲读名人阅读故事、推荐经典书 籍”等系列阅读推广宣传活动,被西安市图书馆授予“阅读推广先进单 位”,“图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 今后,阎良区图书馆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图书 馆对外全面免费开放的基础上,认真遵循“开放、共享、平等、公益、尚学、 服务、创新、发展”的办馆方针,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领域,提高服 务水平,使之成为全区藏书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阅读中心、培训辅 导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西安市阎良区图书馆二楼设有办证咨询服务区、综合图书区、报刊杂志区、特藏文献区、地方 文献区、综合阅览区、少儿阅览区;四楼接入省广电宽带,加入陕西文化共享 工程服务专网,馆内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建立有电子图书借阅区,视障阅览 区、非遗展厅、书画展厅、摄影展厅等。
西安市阎良区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藏书46325 册,阅览座席210个,计算机44台。
星期一:全天闭馆
星期二至星期日:8:30-17:00
备注:
1、星期一闭馆,遇节假日见馆内通知
2、开放时间若有临时变动,请留意图书馆入口处的告示或网上公告
一、申办条件
凡16周岁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办理少儿读者证。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少儿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3、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5天。
三、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高陵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 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 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